【书评】有时候苟且是为了不再苟且

作者:杨立勇  于 2012-9-25 08:09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文史杂谈|已有9评论

 

 

 人生一大乐事,就是能在恣意地脑满肠肥之余,还能惬意地舞文弄墨。

 

我每天都在做着这种分裂人格型的穿越,不亦乐乎。

 

刚刚才冒着冬夜的冷风,步行到一家牛肉火锅店吃下一碗热腾腾香喷喷的牛腩河粉汤,浑身往外冒着热气,把四周的冷风击溃。原来冰凉的四肢末梢现在暖洋洋的。

 

睡不着,苟且找本书看看。

 

用带着牛腩香味的双手撕去《不曾苟且》的塑料薄膜封套,准备“向46位文字英雄致敬”!

 

据编者按,这四十六位文字英雄,都是“不苟且行事,不苟且为文”之辈,遂有此书名。

 

一眼扫去,都是些令人肃然起敬的名字:韩寒,洪晃,柴静,冯唐,刘瑜,和菜头,易中天,韩松落,沈宏非,黄佟佟,罗永浩,陈丹青,胡赳赳,熊培云,……

 

人生要做到“不曾苟且”这四个字,难于上青天。尤其是以卖文为生者如专栏作家,要“不苟且为文”,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如催命符般的稿约像幽灵般咬噬着作家的灵魂。读过香港几个专栏作家的文字,如蔡澜,麦克,陶杰和李碧华的专栏,可以感觉到他们偶尔不得不没话找话凑成一篇交差完事。当然这不是他们的风格和职业操守问题,而是人总有文思枯竭的时候,可编辑明天要见报的版面不能开天窗啊!只好对付对付过去再说。然后收拾心情写好下一篇。

 

我对食物的口味之刁,可以说是到了“不苟且糊口”的级数。可是,就在浙闽贑交界的边城里,我硬是苟且吃了整整一年! 现在,我对“苟且偷生”持宽容的态度,不大赞同不食周粟而死的过激行为。因为我知道,要做到“不曾苟且”有多难。

 

有时候,苟且是为了今后不再苟且。

 

但愿这四十六位文字英雄真的不曾苟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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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9 个评论)

2 回复 oneweek 2012-9-25 08:13
能做到能不够且的时候就不够且,就不错了
2 回复 总裁判 2012-9-25 08:22
老杨文风一转,变散文习习为杂文呼呼,好好好!
1 回复 总裁判 2012-9-25 08:23
oneweek: 能做到能不够且的时候就不够且,就不错了
此言诚也。
现在国人退一步都是评到了先进。
2 回复 一页知天下 2012-9-25 21:20
我至今也没有做到不苟且coding,一旦没有强大的QA参与,我的项目就马马虎虎赶时间。
1 回复 刘小雨 2012-9-25 21:53
能做到能不够且的时候就不够且,就不错了

能不苟且的时候不苟且就很不错了,大实话
1 回复 徐福男儿 2012-9-25 22:40
欲求凡事不苟且,乘桴浮海别家园。
2 回复 秋天的云 2012-9-25 23:09
谁敢说谁没有苟且的时候?包括伟、名、贵、富人在内。
2 回复 xqw63 2012-9-26 00:39
切不可太认真,太认真就是和自己过不去啦
1 回复 秋收冬藏 2012-9-27 23:24
“如催命符般的稿约像幽灵般咬噬着作家的灵魂。“
越看越觉得是专业手笔,贝壳村还真是来了个人物。若是削减几分.....,便是大师。若为稻粱谋则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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