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中文教英文(1)

作者:杨立勇  于 2018-6-7 09:4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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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师教学笔记)
我用中文教英文(1)

初学英语的国人大多有这样的一个误区:在一个全英语的语境里会更多快好省地学会英语。

对年纪幼小的初学者,在口语与听力的迅速提高,这确实有效。但对于初中以上,汉语已经牢固地成为思维第一语言的初学者,全英语的语境不一定就是迅速掌握英语的有利环境,尤其是在阅读和写作方面。

由于中英文思维表达习惯存着种种的差异,习惯了中文思维的学生,在英语阅读理解与写作方面,需要借助中文的详尽解释,才能透彻理解和掌握。

阅读方面,英语的复杂句,插入语和各种定语从句山重水复疑无路,会把中国学生绕得云山雾罩。例如下面这一长句:

Remembering the values of empathy and service that his mother taught him, Barack put law school and corporate life on hold after college and moved to Chicago in 1985, where he became a community organizer with a church based group seeking to improve living conditions in poor neighborhoods plagued with crime and high unemployment.

句子先以一个现在分词短语(Remembering. . . him, )开始,表示一个同时发生的次要的或伴随的动作,然后从到句子的主句(Barack. . . 1985, ) 继之是一个以“where ”引导的地点状语从句,而这个从句中又有两个定义从句连环套(seeking. . . neighborhood)和(plaqued. . . Unemployment .)
碰到英语这样的长句子,我们可以根据汉语的思维习惯把它分为若干小段。按照中文习惯,我们都是主语(Barack)先行,但要把现在分词的次要动作(remembering) 紧跟着主语,再突出主句中的主要动词(put. . .on hold ) :

"巴拉克(注:奥巴马总统的名字)谨记母亲关于怀着爱心为人民服务的价值的教诲,大学毕业后把读法学院和大公司生涯先放在一边,于1985年搬到芝加哥。在那里,他成为一名与当地一个宗教团体有关系的社区领袖。该团体是谋求改善那些充斥着罪案与高失业率贫困社区的生活条件的。”

经过汉语的抽丝剥茧厘清各种关系后,学生才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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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10 回复 天国蜜女 2018-6-9 06:54
同意!完全英文解释,英文不好的人,无法学。一定要母语帮助。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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