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生涯(37):工作就是挑战

作者:sanmiwu  于 2013-2-7 06:33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移民生涯|通用分类:移民生活|已有13评论

新年过后,一切开始趋于正常,经历了短暂的兴奋期,我开始真正面对挑战。

第一个也是最大的挑战是语言–这是个到现在我都无法回避的问题。

面对客户是我每天的任务。

公司在LLOYD只有我和BRIAN两个人,没有办公室,我们是HOME OFFICE,就是在家里上班;

出于方便,客户给了我们一间办公室。

电话就放在办公桌上,接电话的是BRIAN,我是不接的–电话都是找他的;遇到我一个人在办公室的时候,我还是不接,我试过两次听不太懂电话那头讲什么。

加拿大人说话有个毛病就是太快,他们自己不觉得,我是知道的;

还有一个就是,他们讲话用口语,像是TOUCH BASE,KICKOFF,GIVE ME A SHOUT等等,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词儿是YOU BETCHA,类似美国人说的YOU BET。

再有一个就是,他们讲话也不标准,按照国内老师的说法叫语法错误,我就常听人说I DON’T KNOW NOTHING,其实他们的意思是I KNOW NOTHING–小镇上的乡下人他们不理会那些语法规则。

对我来说,还有一个短板就是,我对这里的文化知之甚少,加拿大人闲聊时讲的最多的是HOCKEY,我们镇上的本地男人,5岁到50岁,几乎人人玩HOCKEY,人人看NHL的比赛,对那些球星人人耳熟能详,我是一句话也插不上。

加拿大人还喜欢开玩笑,几个人聚在一起聊天,常常是笑话连篇,笑的前仰后合的,我就像是个傻子一样坐在那儿不知道该笑还是不该笑–他们的笑话很多时候有背景知识,就像在国内,一提”大嘴韩乔生”,大家就会不约而同地联想到很多典故,我在加拿大是没有这个心电感应的。

好的一点是,加拿大的固定电话和手机都有留言功能,这里的人们也习惯给对方留言;留言的另外一个好处是可以避免接听骚扰电话–在家里,不认识的号码通常不接。

刚开始的时候,碰到老外的电话我让他们留言,然后反反复复听上几遍,弄清楚对方是谁,要干什么,然后打电话给BRIAN,告诉他有人找他。

有的时候,一个电话号码要放好几遍才能记下来–我是真的怀念能用中文的日子。

听不懂的好处不是没有,半懂不懂的时候我通常的回答是YES–我在别人眼里的印象是随和。

第二个挑战是记名字。

老外的名字其实很简单,像是STEVEN,DAVID,BEN,TOM,KEN,KENT,ROSS,MIKE,GOERGE等等,类似文革时候我们给孩子起名字,重名的很多,像是向阳,红兵,卫兵,等等;

外国人的姓是五花八门的,有些怪得让你难以想象,比如LITTLE,SMALL,MAKEPEACE,WISEMAN,NOBLE等等,我的一个女同事她的姓是WHYNOT,全名是LINDA WHYNOT;国人的姓比较有意思的一个是何(和,贺),翻成英文是HE,我朋友的女儿就被称为MISS HE。

不像国内,张,王,李,赵四大家族每家的人数都可以抵得上一个国家,在我们镇上,同名的人不少,同姓的却很少见,看到同姓的你基本可以肯定他们是一家的,关系不超出三代,比如我上班的第二家公司,在加拿大上千员工中有三个FALLSCHEER,一个是叔叔,另外两个是亲兄弟俩。

除了很熟的,比如我老板还有BRIAN,我很少记别人的姓,因为我连最简单的名字都记不住,还谈什么姓不姓的。

见了客户,寒暄介绍,下次见面还是不知道他们叫啥,又不好意思问,无形中影响了沟通–其实问了总比不叫好。

还有一个挑战就是开车。

有同胞笑话我把车子开进DITCH,其实我的情况和他们有所不同。

我有六个客户是在附近的荒野地里,车程从40分钟到三个小时不等,我开公司的车子,一年差不多是跑50,000公里,车子到了10万公里就还掉换新的。

刚开始的时候没有经验,出门晚,也不知道拿地图,迷路是常有的事情。

我的方向感很差,加拿大人烟稀少,出了城就是大片大片的田野,没有建筑物可以辨识方位,冬季除了公路,四周都被白茫茫的积雪覆盖着,如果突然迷了路,用那句IN THE MIDDLE OF NOWHERE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了。

公司里的安全规定,冬天车子里必须备有应急设备–一旦车子抛锚或是陷进雪堆里出不来了,你要能在零下30度的严寒中保护自己,直到消防人员来救你。

这些应急设备包括:铲雪的铲子,保暖的靴子,棉手套,帽子,拖车用的绳子,手电筒,包扎伤口的绷带,简单的止血药等等;

通常的做法是,出门前,注意天气预报,保证良好的车况,油箱里灌满油,遇到情况,待在车子里不要动,车子不要熄火,等待救援。

车子里常备的东西还有:水,饼干,取暖用的毯子,取暖用的蜡烛,火柴等,这些东西在车子发动机出故障或是汽油烧光的时候能保护你不被冻僵。

至于把老婆孩子的照片挂在车子里,那是提醒你出门在外开车小心,不要超速,不要疲劳驾驶等等,和国内车子里挂个什么爷或是出入平安之类的中国结是一样的道理。

挑战尽管很多,好在加拿大的人都很善良,很友好,很有耐心,像在国内我们乡下人进城被歧视的情况很少,故意刁难就更没有了–我们这里原本也是乡下。

我的客户大都对我的身世很感兴趣,遇到最多的提问是为什么会移民加拿大,感觉这里怎么样,以后会不会再回国内去,以及我为什么会有一个很加拿大的名字等等–还不是为了他们好记吗?我的中文名字他们连音都发不准。

为了回报客户的热情,我通常也不空手而去,每次总是花上四、五块钱到TIM HORTONS去买一盒DONUTS带上,奢侈的时候会带上一个PIZZA,以至于后来大家戏称我为DONUTS GUY。

礼轻人意重,不管怎么说,DONUTS或多或少弥补了我语言上的缺陷。

我老板就说了,人的爱好各有不同,但从来没有一个人不喜欢吃,他们家就是一个典范–个头和我差不多,他和他老婆加起来有差不多500磅。

然而我们小镇上很豪华的饭店是没有的,最奢侈的是一个意大利餐馆,吃个中餐对客户来说也算是比较高档的。

这些对我来说是比较简单的,不像在国内要绞尽脑汁,盘算什么档次的饭店才能让客户觉得有面子同时又不超出我的预算。

尽管如此,请客户吃饭的机会还是很少,大多数的时候是中午出去一起吃个工作餐。

晚上加拿大人大都回家和老婆孩子吃饭,要是真的请客户吃晚饭,你得连他们的配偶也一块请,通常的情况他们也会应邀而来,不像在国内,没有哪个客户会带自己的黄脸婆出来赴宴。

尽管不能带客户出入娱乐场所,但在加拿大,请客户出去打高尔夫球是不禁止的,夏天每个月报销业务费用的时候,其中就有一项叫GREEN FEE,指的就是高尔夫球。

和国内相比,加拿大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相似的地方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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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3 个评论)

3 回复 fanlaifuqu 2013-2-7 06:43
第一次听到 I don't know nothing 还真以为他什么都懂!
2 回复 meistersinger 2013-2-7 08:02
记印度人的姓名才难呢。
3 回复 meistersinger 2013-2-7 08:04
fanlaifuqu: 第一次听到 I don't know nothing 还真以为他什么都懂!
don't know much about history,

don't know much biology.

don't know much about a science book,

don't know much about the french i took.

but i do know that i love you,

and i know that if you love me, too,

what a wonderful world this would 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NO72aCnVr0

8 回复 嘻哈:) 2013-2-7 10:58
lz好学,赞!俺可真是懒哟,汗。好像黑人兄弟喜欢说I DON’T KNOW NOTHING。
9 回复 yulinw 2013-2-7 12:52
   人际关系简单最好不过了~·
2 回复 bjca11 2013-2-7 14:27
加拿大是个好地方,我喜欢这里。我的故乡是北京,但那里现在几乎没有太多留恋的东西了。到处是粗制滥造的高楼,人多,污染,无论社会还是环境可以用四个字“乌烟瘴气”来概括。看到这里 ,想起故乡
2 回复 jinren 2013-2-7 21:57
刚追看您写的系列,受教了。

您介不介意咱转贴在国内的圈子里?
4 回复 trunkzhao 2013-2-7 22:31
fanlaifuqu: 第一次听到 I don't know nothing 还真以为他什么都懂!
  
1 回复 trunkzhao 2013-2-7 22:32
咱俩前后脚来的,交个朋友吧
1 回复 twmp88 2013-2-8 04:40
吴先生的记事论文好读有品味。假如能让那些没机会踏上这条路的人读一读,我想会比喝一杯杭州龙井茶还有意思,说不定会让某些人半空醒悟过来。假如我没说错,“I don't know nothing." 是法语的人说出来的美式英语。
3 回复 sanmiwu 2013-2-8 05:35
jinren: 刚追看您写的系列,受教了。

您介不介意咱转贴在国内的圈子里?
No problem, thanks.
5 回复 sanmiwu 2013-2-8 05:36
Happy new years to everybody. Thanks for the visit.
3 回复 WolfWillow 2013-2-8 13:50
我公司曾经请了一亇英文老师一对一教我。在电影里老听到黑人讲i don't know nothing. 问起过她,她说应来自 i don't know, nothing.  还"弄明白了"drumstick, chicken leg.  在国内学的时候,记得鸡腿要说drumstick,不能直译chicken leg.  其实drumstick 连着后面到鸡身那块thigh一起叫chicken leg. 哈哈。还有考TOFEL时,雪化了要选thaw. 这儿大家都用melt。TOFEL吭爹的地方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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