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公安我以你为耻!!!

作者:小风铃  于 2013-4-16 21:1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家庭新闻|已有3评论

4月12日在长乐南山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家人两死一重伤,重伤的是个小男孩,才三岁,长乐论坛最早发稿人的帖子被删除,后来陆陆续续有热血的人持续发帖,这件惨案才被大家熟知,长乐市医院一位热心的医生,在送小男孩转院到福州后,把小男孩的情况发上论坛,大家才知道小男孩脑出血,手骨折,直到今天还在危险期中,可是我们除了的交警竟然说他轻伤,什么是造成车损坏?什么意思我实在不懂???更是把车损坏排在前面,然后才描述死者???什么意思?我实在看不懂???交警的意思是不是要让死者赔这笔维修费???是不是要让这一家子全部把命赔上!!

肇事者吴修冰 吴的父亲:吴学平 鄂尔多斯市福建商会副会长;内蒙古准格尔旗龙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福建富阳针纺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福建省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特邀监督员;福建省箱包协会名誉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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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

1 回复 越湖 2013-4-17 02:50
良心问题。
1 回复 小玎凌 2013-4-17 08:23
中国是有钱人的天下.想怎么做就是怎么做.做官也可以用钱买来!
1 回复 小玎凌 2013-5-9 11:12
中国真是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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