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熊彼特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2)---社会主义能行得通吗? ... ...

作者:沁霈  于 2013-6-9 04:1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读书笔记|通用分类:诗词书画

根据熊彼特演绎的从资本主义的消失到社会主义的建立过程,他的“社会主义”制度,其实就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一种高级阶段或形式。他如果不用“社会主义”这个名词来形容,或许更容易让人理解甚至接受。

他的第三篇话题是:社会主义能行得通吗?对于这个问题,他回答的同样很干脆:当然行得通!

不 过,他在开篇却声明并不想宣扬社会主义,也不希望人们把他的论述说成是一种预测。他认为,任何预测如果企图超越现阶段可以通过观察可得到的趋势,和根据这 些趋势本身的逻辑发展预见将产生什么结果, 都是超科学的预测。因为未来社会的发展不以人的意志而左右,一定会有种种不可预知的因素阻止这些预测逻辑的完 成。而历史证明,一部分事物已证明了他的预见的科学性(如前苏联的失败),未发生的也在他的预见之中。由此可见他的学术态度相当严谨。所以,70年后的今 天,我们再来学习他的这些思想,更应该有一个审慎的态度。

熊彼特给他的社会主义下的定义,没有包含生产关系部分,是以制 度层面考虑的。他说,社会主义只能是一个制度模式。在这个模式中,生产手段和生产本身的控制权都授予“中央局”或叫“生产部”,社会上的经济事务,原则上 属于公共范围,而不属于私人范围,其实质就是国家 (当局)计划下的经济生产制度。按照他的这一说法,社会主义并不一定意味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变,关键 在于对生产资料和对生产本身的管理是否交给了“中央局”。很显然,他把资本主义国家对经济生活的调节和干预都说成是社会主义了。由于没有触及到私有制这个 核心问题,这种中央集权的经济制度,其实就是资产阶级国家的国有化,或者叫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他还特别强调,这个“中央局”或“生产部”,并不意味着是独裁专制的中央集权主义,而是可能必须要向国会或议会提出它的计划。另外还需要一个监督权力的审查机关,甚至这个机关还具有否决、特定和决议的权力。这分明还是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民主体制下的政权。

在 编织这个美丽蓝图前,他提了两个假定条件。一是社会要达到一个必要的工业发展阶段,也就是生产力水平极度发达的程度;另一个是过渡问题能够成功地解决。这 两个前提非常重要。也就是说,他的社会主义一定是要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情形下实行过渡。如何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他分析了三种可能出现的形式。

第一、成熟状态下的社会主义(即立法后的社会主义化)。这也是他竭力主张的一种理想过渡形式。他解释道,成熟意味着遇到的抵抗将是微弱的,并且能够得到社会大众中多数人的合作,在不破坏法律连续性的前提下,以修宪和以和平的方式通过。

在 这里他略提到一点有关资本家利益的处理方法。他说,社会主义政权不会无偿没收私有财产,国家可以以股份、债券或有期限的年金的方式赎买。还可以最后使用一 次适当的所得税和遗产税作为补偿。之后,这些税务将永久消失。所有这些活动,都是在理想化的环境里进行,使人力、物力的损失和对文化及经济价值的伤害,都 限制在最小的程度。

从熊彼特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是位和平主义者。他在描述“社会主义”过渡时特别强调要摒弃暴力因素,而且必须是在“资本主义”发展和自行消亡中建立起来的。

第 二、不成熟状态下的社会主义化。根据他的注解,这是“在物质与精神上都尚未有这样的准备”的情形下出现的一种状态,而且是以暴力和不可修宪为特征,即“新 秩序必须通过革命,尤其是通过可能是血腥的革命来建立”。他认为,任何革命下的社会主义化,不但有中断法律连续性的可能,而且有随即出现恐怖统治的可能。 很显然,这是针对当时的斯大林政权而言的。他写该书时,正是苏联社会主义如日中天的时候,那时他就有这样的预见,而且事实又不幸被他言中,确实令人信服。 这个警示,也适合任何政治诉求的革命。我也一直坚持认为,无论多么美丽的口号,只要是以采取暴力手段夺来的政权,其结果必然沦入恐怖统治。这个规律,已经 被古今中外无数次的历史事实所证明。可是我们今天仍然看到有人鼓吹发动暴力来解决中国的专制问题。

第三、变法前的社会主 义。这是一种变法前的资产阶级国有化的社会主义制度。按照他的描述,目前被人们视为社会主义的国家,如北欧、加拿大、新西兰等,基本都属于这种类型。他根 据当时国际社会资本主义的发展现状,认为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已经具备建立“社会主义”的条件。但作为严肃的社会主义者来说不能坐等机会,可以作一些 政策尝试。他在书中特别以当时的英国为例,从英国的银行、保险业、运输业、采矿业、电力、钢铁、建筑业等的国有化,简单分析了他这一理论在实际运作中的可 行性。估计很多网友也是从这些例子里得到启发,认为这种方式也可在中国实行,所以看到温家宝的“三十六条”后立即表示反对。我理解他们的担忧所在,十几年 前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国企改组,已经损失了一部分国家资产,他们不想再以私有化为名瓜分殆尽。其实,问题的实质不在这里。

我一直认为,中国难以实现西方式的民主,原因是中国缺乏西方民主的成功密码,即背后的文化和宗教传统。同样,英国的这个“变法前的社会主义”的背后,也是有一系列的密码。

正 如熊彼特在书中所分析,虽然英国当时的工商业结构以及资本家、经理人、工人等社会大众都不具备实现社会主义的条件。但英国是当时世界上资本主义最发达的国 家,而且资本主义已经完成了绝大部分的工作。最主要的,从20世纪初开始,英国就已经出现了“一种可以察觉的企业家努力的松弛”现象。如重要行业的电力生 产,最初有人提出由政府领导和控制时,不但得到所有政党的同意,而且这还是他们的共同要求。

另外一个原因也是重要的,英 国有一个“具有完善文化与道德标准的有纪律的官僚行政机构”。还有就是英国的政治家“具有无可匹敌的诚实,和存在具有独一无二能力与教养”。这样一个统治 集团,使得许多事情都很容易解决,尤其是对新生事物的绝对适应性,是世界其他地方所不能比的。他们既能管理工业,也能管理农业;既能管理保护主义的英国, 也能管理自由贸易的英国;不但能接受反对党的纲领,也能接纳反对党的人才。

很显然,根据以上这些条件,中国几乎不具备其中的任何一个。如果这就是“民主社会主义”,能在中国行的通吗?

在 做了社会主义能够行得通的论述后,熊彼特开始描述他的社会主义美好前景,高效率是其制度优越性的主要体现。首先,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所有企业都是“垄断”性 的,垄断可以增加才能高的势力范围,享受的财政支持高,因此效率也高;其次,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增加节约,如消灭有闲阶级和无所事事的富人阶层等,并将这些 节约下来的财富,用来投资以增加社会生产量;第三,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协调和技术改进推广等成本较低。如“中央局”(生产部)的干预行动,有很大的成功 机会,能够避免资本主义社会下那种因竞争而产生的成本和损失。

为了区分人们习惯上的理解,他特别说明他的“社会主义”不是平等主义,社会主义也可以有资本主义制度那样的奖励机制。他很重视对以前资产阶级人才的起用,并且认为这是社会主义制度能否正常运作下去的重要保障。由此可见,他对资产阶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是欣赏有加的。

如 果能够按照熊彼特所设计的方式过渡,和构建的这个“社会主义”制度所取代,理论上是理想的。问题是,按照他的演变条件,社会主义必须是在资本主义极度发展 中逐渐过渡的。而资本主义发展几百年来,一直是在繁荣和危机之间周期性循环,甚至有衰退的趋势。即便英国、德国和法国,甚至美国的大萧条时期,都曾有过 “社会主义化”的实践,或者以习惯上人们以为的欧洲、加拿大、新西兰等现存的“社会主义化”国家为例,都距离他的“社会主义”标准很远。更何况这些国家依 然是以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为主。社会的相对安定和福利较好,是因为这些国家的政府的腐败程度低,并且很好发挥了宏观调控和税收杠杆的作用而已。再说,因人性 所决定,他的这种中央集权的经济制度,也很容易产生腐败。对那些有着深厚专制历史的国家来说,产生腐败的几率简直是易于反掌。

根 据社会的发展规律,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是终极的。因此,资本主义走向灭亡也可能是一个必然。最终是以什么样的一个制度取而代之,这确实是很难预测的。如果一 味地理想化,也正如熊彼特所说是不科学的,那只能是一种乌托邦的幻想。前苏联、中国已经尝过一次乌托邦实践的苦果,真的不能再让悲剧重演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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