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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投毒案——投毒中毒,学术还原。

作者:尼罗河水天上来  于 2016-2-4 12:2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朱令毒案|通用分类:热点杂谈


核心提要:朱令铊中毒,临床表现呈现明显的时间周期性和进行性加重的特征。尼罗河根据科学数据和科学规律证明凶手通过浴液投毒,朱令铊中毒是在五个月中长期规律摄取铊盐的亚急性累积中毒。

1995年4月28日 由陈震阳出具的朱令各种标本检测报告显示:“尿液中铊含量275微克/升;脑脊液铊含量263微克/升;血清中铊含量31微克/升;毛发中铊含量532微克/升;指甲中铊含量22824微克/升(北京地区人群尿中铊含量为0—5微克/升)。”。据此,陈震阳认定朱令病因缘于铊中毒,且是两次中毒,肯定是被人蓄意投毒。

这组数据显示的朱令体内铊的分布完全符合铊中毒的规律。铊可以通过胃肠道,呼吸道和皮肤吸收。胃肠道吸收最快。两小时血浓度就达到最高值。呼吸道和皮肤对铊盐也可以完全吸收。铊吸收入血后,以离子状态进入红细胞中运转到达全身各脏器,在骨骼皮肤毛发肾脏和中枢神经系统富集。通过尿液和肠道排出,毛发和趾指甲也是外排的重要方式。

本案学术问题中最关键的是两次中毒说。陈震阳认为存在两次中毒根据的是检验朱令头发结果发现有两个铊盐峰值。证明朱令在两个不同时间大量摄入了铊盐。

要正确理解这个问题,需要首先知道两个峰值是怎么回事。通过头发检测人体微量元素和重金属早就是可靠的方法。把一根头发等距切割后测定每一段中的铊盐含量把所有结果按顺序拼接在一起,就可以看到铊盐在一根头发上的时间分布。

朱令头发上出现了两个高剂峰值所以陈震阳认为有两次中毒,第二个峰值高于第一个。所以认为第二次中毒量大于第一次。但是,把两个铊盐峰值简单对应为两次中毒忽略了铊盐的一个特殊属性,就是铊盐选择性细胞内分布。

铊的理化性质与钾相似,主要分布在细胞内。生物体钾98%分布在细胞内。细胞外液中的剂量是全部总量的2%。铊与钾的生物行为相似。铊与钾离子有关受体部位结合,竞争性抑制钾的生理生化作用,尤其影响体内与钾离子有关的酶系。而且铊比钾对相关酶类的亲和性大十倍。

头发中的铊盐来自毛囊上皮细胞。头发中铊盐总量与总体摄取量和排除量相关。但是铊盐峰值的形成必然是在自然弥散的基础上出现一个短时间的大量释放。这种情况并不是铊盐自然排出造成而的。两个峰值浓度严格意义上是两次出现大量的细胞死亡,细胞内的铊盐短时间内大量排入头发而形成的。在临床表现上对应的就是明显出现的中毒症状,迫使朱令不得不住院检查治疗。

1994年12月5日 吴承之为了给女儿补过生日,请她到外面吃饭。当晚,朱令不明原因地感觉腹、腰、四肢关节痛。腹痛症状为“持续性隐痛伴阵发性绞痛。”。

1995年3月 6日中午 朱令感到特别累,无力,脚痛而且有点麻,和去年12月病时感觉差不多。 次日下午 朱令疼痛加剧,离开学校返家。晚上脚已疼痛不能触碰,手也开始感到有点麻。

但是,朱令的中毒症状出现不是两次,而是三次。第一次是1994年10月, 朱令开始“比较多”地掉头发,曾经2次出现暂时性失明。


铊盐中毒症状大体可以分成两组,以中枢神经系统和胃肠道反应表现为主的急性中毒,和以周围神经病变和脱发为主的慢性中毒。朱令的中毒症状明显表现出从周围神经病变发展到中枢神经病变,症状逐步加重的亚急性中毒过程。第三次发病从周围神经表现开始迅速进入昏迷,最后发展成为神经呼吸中枢损害。

可以肯定朱令1994年10月出现的症状是铊中毒的首发症状,那么朱令就不是两次中毒而是至少有三次中毒临床表现。进一步分析,朱令中毒症状从1994年10月开始,有一种逐渐加重的趋势。而且症状表现出有一定规律的时间间隔。第一次到第二次间隔两个月。第二次到第三次间隔三个月,其中有一个月住院,实际在校时间也是两个月。假定朱令从开学就开始接触铊盐,实际摄毒的时间是5个月。

这样的特征,不是一次性急性中毒所致,也不是间断大量摄取铊毒。而是亚急性累积中毒。也就是说,朱令使用的某种物品中被人投入了大量铊盐。而且朱令使用这种物品有很明显的规律性和剂量稳定性。

根据前面的讨论,铊盐摄取的途径有胃肠道,呼吸道和皮肤。从呼吸道摄入不可能。大量铊盐胃肠道摄入是急性的。所以唯一可以使朱令连续摄入,累积亚急性中毒的铊盐摄入途径只有一个:通过皮肤。也就是凶手将铊盐加入浴液或者洗发液中,一次性投毒。朱令有规律使用浴液,多次摄入累积中毒。使用浴液的频率和每次摄入的铊毒剂量基本一定,而临床症状随着剂量累积而不断加重。这种解释既符合朱令的症状特征,又符合陈震阳的检验结果。

根据相关数据,通过皮肤接触铊盐0.1mg/m2 8小时就会中毒。一般亚洲人体表面积1.5m2。也就是总剂量0.15mg 8小时。简单换算一下。7.2mg 10分钟就会中毒。7.2mg铊盐有多少?也就是1颗绿豆大小。假定500ml浴液投入了2g铊盐,也就是4mg/ml。朱令一次用5ml浴液就远远超出了中毒剂量。这个浓度在浴液中根本无法察觉,用5ml皮肤接触5分钟就足以达到中毒剂量。特别要说明,这里所言中毒非指急性中毒。而是由于摄取量超过机体可以排出的能力导致铊盐在体内累积达到中毒剂量。

铊中毒人体剂量医学上已有定论,最低死亡剂量12mg/Kg,急性中毒剂量6mg/Kg。朱令病情最严重时已经出现呼吸中枢抑制。这种情况如果没有人工呼吸支持必然死亡。据此可断定铊盐摄取总剂量超过了最低致死剂量12mg/Kg。也就是至少摄取720mg铊盐。在5个月的时间里平均每周摄取34mg。参照浴液中的铊盐浓度,朱令每周使用10ml浴液接触皮肤5分钟以上就已经超过致死剂量。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的可变性,如浓度,浴液使用量和接触时间,在5个月的时间里通过浴液接触摄取720mg铊盐很可能是朱令实际摄取量的底限。

铊毒浴液的存在得到朱令案后续案情发展的支持。朱令在协和医院明确诊断铊中毒开始治疗而且各种标本检测表明铊浓度已经下降之后,出现了新的铊中毒高峰。

根据陈震阳发表的研究报告,1995年5月10日,朱令的血中铊浓度是21ug/L两天前的为1ug/L;毛发1966ug/kg,是4月28日的4倍。指甲13091ug/L,较4月28日降低了近一倍但比六天前提高了三倍。尿液铊浓度从4月28日起一直在下降,5月10日当天还在下降,但是5月10日后的两天,突然提高了四倍。5月10日皮屑中铊含2175ug/kg, 10天后未检出。所有标本的结果有很好的相关性。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朱令各种样本中铊含量陡然上升的同时, 5月11日,朱令出现了腹泻的症状,这正是铊中毒的胃肠道后期表现。此时神经系统症状已经达到极限(瘫痪,昏迷,中枢性呼吸衰竭)。可以肯定朱令协和医院住院期间发生了又一起铊毒摄入事件。参照她上次中毒时间在2月20到27日之间,出现明确症状为3月6日,可以推测摄取铊毒时间为5月1日前后。

不论给朱令下毒的真凶疑犯究竟是谁,这次中毒都是无法解释的。如果投毒仅仅是同学之间的嫉妒生恨,不会对一个已经失去意识的人再下毒手。如果投毒是为了阻止朱令接近谋杀她姐姐的人,凶手的目的已经达到,更不应该冒着暴露的危险再次下毒。

按照尼罗河在前面文章中的论证的浴液投毒,朱令在住院过程中的这起中毒就很容易解释了。朱令这次中毒还是通过浴液。朱令从2月20日返校,一周之内病情复发加重迅速进入昏迷。到5月已经两个多月没有机会洗澡。非常可能是其家人从她宿舍取来她常用的浴液给她在床边洗澡。铊盐再次通过皮肤摄入。中毒导致的腹泻和各种检测指标不容置疑地表明,朱令躺在协和病床上昏迷中再次中毒,而且明白无误地揭示了铊毒的来源。

以当时的情况,铊中毒的诊断在4月28日才确立,铊盐的来源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谜团,不可能有人想到浴液投毒。家人到学校取来她还没有用完的浴液再给她用合情合理。关于这次协和中毒,网络上有过很多讨论。大家都注意到了朱令在5月10日发生的铊中毒高峰。但是对来源的分析基本上漫无边际。铊中毒发生在协和病床上,只有在浴液投毒的框架下才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

通过对朱令铊毒案的学术分析,可以清楚地还犯罪现场。凶手首先利用实验室管理松散拿到铊盐晶体。通过对朱令跟踪观察,确认朱令使用的洗浴用品特征。如果必要可以先实地考察朱令洗浴用品的放置情况。把数以克计的铊盐与相同的洗浴用品混合。利用朱令宿舍人去屋空的机会潜入朱令宿舍置换已先期确定的朱令洗浴用品。或者在一个女性帮凶的协助下在浴室洗浴过程中乘机偷换。然后坐等结果发生。最后再次潜入宿舍盗走罪证。

朱令物品被盗的特别之处是偷了一次不够还要再偷第二次。第一次是在朱令宿舍,第二次是盗窃已经封存的朱令物品。据公开信息失窃物品包括洗浴用品隐形眼镜盒和咖啡杯。

盗窃案可以肯定与投毒有直接关系。从丢失物品的种类分析,所偷走的东西有真偷也有假偷。偷咖啡杯是假偷,为了证明此事与孙维有关。尼罗河在前面两篇文章中有过专门讨论。偷隐形眼镜盒是假偷,目的是伪造隐形眼镜盒投毒论。这个问题尼罗河在下一篇文章会有专门讨论。如果凶手只是要制造一个假象,偷一次就够了。之所以要偷第二次就是有因为东西他是真的想偷走但是第一次没有偷着。这个东西应该就是铊毒浴液。从没有偷到关键证物而第二次行窃结合朱令在协和医院中毒,两件事情相互印证表明,关键证据就是铊毒浴液。

十年清华投毒案网络审判一个非常引人瞩目的现象就是层出不穷的谎言和骗局。目的就希望公众把怀疑牢牢锁定在朱令的同室同学身上。两次中毒的说法又给他们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他们把陈震阳认为的两次中毒剂量高峰偷换成两次投毒。宣称凶手一定要有条件与朱令密切生活接触,有反复投毒的机会。给朱令打开水,煮咖啡都成了犯罪嫌疑。

从尼罗河对剂量问题的解析不难理解。朱令摄取的铊毒总量超过了致死剂量12mg/Kg。而急性中毒剂量是6mg/Kg。如果朱令身体中的铊盐真的是从胃肠道分两次吸收,中毒症状就不会是慢性中毒的表现。正是因为多次间断摄入,使机体有一个排出的时间和建立代偿能力的时间,才使朱令在如此大量的铊盐毒害下生命得以延续。给朱令投毒,可以肯定不是在食物中分两次下毒。也不一定要朱令同宿舍同学才有机会下毒。


浴液投毒建立在朱令案的科学数据和相关科学规律之上。对朱令案的全过程作出了一元化的合理解释。朱令在在协和医院再次中毒是浴液投毒的一个重要佐证。陈震阳在第一次看到朱令检验结果的时候就可以肯定是他人投毒,再次看到铊盐上升一定会立即报警。个人认为,以论文方式披露朱令中毒的真相,是在中国特殊的政治环境下,一个科学工作者良心的选择。这瓶让朱令多次摄毒,投毒犯两次行窃未能得手的浴液应该早就在警方的掌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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