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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将罗瑞卿以“莫须有”罪名捕杀了多少人?
据可靠资料,罗瑞卿(1906-1978)在任公安部长10年(1949-1959)间,亲自策划以“莫须有”罪名逮捕了几千个好人,其中冤死者不计其数。
1951年1月24日罗瑞卿到广州,以“英国特务”罪名,逮 捕了中共华南分局社会部长兼广东省公安厅长陈泊(1909-1972);同时以“暗藏的英国特务”、“中统特务集团的黑后台”罪名,逮捕了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坤(1909-1972)。因二陈被捕株连而 遭逮捕审查的广东省公安厅就有700人,广州市公安局又有300多人;二陈均屈死于冤狱。
1952年2月,罗瑞卿在一份调查报告上罗列出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长王丕敏的一些“劣 迹”,后又特意将此报告呈送毛泽东,毛在报告上批示:“此人该杀”,罗遂将王丕敏逮捕,后在“三反”中处以死刑。
1954年底,罗瑞卿将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帆(1912-1999)以“内 奸”、“反革命”罪名逮捕,杨后被关押共28年,杨案株连上海市公安局内部700人遭逮捕审查。
1955年4月3日,罗瑞卿奉命将赴京开会的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1906-1977)以“内奸、叛 徒、特务”罪名逮捕,株连逮捕100多人,潘被关押22年后因肝癌病逝;又株连其妻董慧(香港富商之女,1938年赴延安)(1918-1979),也被冤枉坐了15年牢,因精神病.脑溢血逝于湖南省茶陵县江茶场(劳改农场)。
1955年5月,罗瑞卿奉命将文学家胡风(1902-1985)逮捕,株连逮捕、审查“胡风反革命集团“2700多人。
1957年 反右运动中,罗瑞卿又在公安部内抓出右派64人,划定“中右“(准右派)49人。
以上二陈、王丕敏、潘汉年、杨帆、胡风 等“反革命“案,公安部内等“右派”案,均为冤假错案,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已纠正平反。(参见晏乐斌《李震自杀前后》一文,原载《炎黄春秋》2014年第1期)
罗瑞卿自己,1965年被林彪.叶群.吴法宪.李作鹏等指斥为”反对突出政治,反对林彪“,遂被撤销军事职务;1966年3月18日不堪忍受批斗,跳楼自杀未遂,双脚跟骨伤残。5月23日罗又被打成”彭罗陆杨反党集团“成员之一。12月21日,罗在治根骨病的解放军总医院被红卫兵押出,转入某部队驻地”监护“。1967年1-3月罗拖着伤腿不断被批斗。1969年被左小腿截肢.左股骨切除后出院;1971年”九一三“林彪坠机葬身荒漠后,毛泽东1973年12月21日接见中央军委会议代表时轻描淡写地说,他是听了林彪的”一面之词“而”错整了罗瑞卿“。
罗瑞卿对”圣主隆恩“感激涕零,以致在1976年9月9日毛泽东归西后赴京参加毛的追悼会时,竟因心情过分悲痛而复发冠心病。1978年7月15日,罗经中央批准,赴联邦德国海德堡骨科大学附属医院治疗腿疾。8月3日手术后,因突发心肌梗死去世。8月5日中央派专机将罗的灵柩接回北京。
1978年8月12日在罗瑞卿追悼大会上,邓小平的悼词中有“学习他…..对敌恨,对己和,不怕鬼不信邪“句。
1966年5月23日,正是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以中央书记处总书记身份宣布“彭罗陆杨“四人为”反党集团“,并主持批判。
邓的悼词说罗”对敌恨“,罗对上述冤死冤囚之”敌“确是够狠的,而他本人被邓批,被林斗得也够狠的。罗难道不知当时斗他的邓.林都是毛的打手吗?但他还悲毛之死以致冠心病复发。愚忠乎?谬情乎?”绞肉机“牺牲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