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中美高官会谈,知识产权总是无法绕开的话题。可是面对国内现状,政府能怎样呢?
翻开新闻看看,美国持有专利公司提出的专利费,要价太高,经常占到产品单价的10%以上,国内民营企业的平均税负不下40%,企业自身的利润都没有那么多,哪来钱购买专利许可?要真的全面保护知识产权,中国的民企立刻垮掉一半以上。随之而来的大量失业,政府承受不起啊!
再看专利的持有情况,近代以来,中国国力不振,备受欺辱,近代教育科技事业大大落后于发达国家,重要的发明都被他们申请了专利;由于国家重视问题,国民缺乏知识产权意识,像杂交水稻免费赠送给全世界了。在这样的背景下,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非常不利,每年光交给发达国家的专利费都会以千亿计算。
那些有点小发明的企业家常常抱怨国家保护知识产权不利,认为这是造成国家衰弱的主要原因。但他们是否注意到,整个现代科学都是西方完成的,几乎重要专利都在欧美的掌握中,要真严格保护的话,恐怕他们也一样得付出大量专利费吧?!
发达国家、科技工作者,都希望政府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而现实让政府下不了手,微薄的个人收入,如果日常的吃穿住行都得付出大量的专利费,老百姓怎么活?可是,当我们一再奉行简单拿来主义的时候,就没有人思考过现代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不合理吗?
其一,所有的发明创造有赖于基础研究的发展,且后者需要从业者潜心数年、甚至终生方能出成就,而发明创造则容易多了。但观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发明创造者的收益远甚于基础研究者。不能获得与其贡献相匹配的收益,这样的制度公平吗?
其二,别人是否能够独立发明出同样的东西?如果能,给予发明者长达20年的垄断权力就极不合理,政府有什么权力在保护发明者权利的名义下,剥夺其余亿万国民的发明权呢?这实质上是问知识是先天存在的,还是人为创造的。很遗憾,中国哲学认为“一花一世界”,每个人都可以独立获得知识,只是闻道有先后罢了。
其三,政府保护知识产权意在促进社会科技进步,但是授予发明者20年,垄断权,其可以向任何使用者要自己想要的价格,而不受任何制约。这对社会生产效率的破坏作用有多大呢?对于日益流行的智能手机,google称,微软、甲骨文、苹果等公司结成联合体,竟要求向每台Android设备收取15美元的专利授权费;微软则声称“谷歌欲独占专利打压他人”。不管真相如何,他们都企图以专利垄断打压对手,这与市场自由竞争精神相悖,更违背了专利保护的初衷。
其四,企业的研发投入除了设备外,科研人员的投入是以工资计算的,对科研成果的垄断性保护并不会给科研人员本身带来额外好处;而获得垄断权的企业却可以对其他企业漫天要价。在科研人员实际收益与企业获得的垄断权之间,巨大的收益差距违背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初衷,并不能有效的促进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反而损害市场竞争自由。
其五,近年来,欧美企业流行以专利池的方式销售专利许可。一个产品原本只需要几个核心专利即可,如今却将大量普通专利注入池中,要求企业购买整池的专利许可,加重了对普通企业的剥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其六,鼓励短期发明,损害有远见的发明。因为前者能够迅速的投入生产应用,后者可能在专利期限结束也不能投入应用中。也可以这样说,现有的专利保护制度奖励较平凡的发明者,不鼓励天才的科学家!
有此诸多弊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虽然以法律的形式存在,但并不是一个合理制度,只是一个恶法罢了,很遗憾,中国人是一个讲理的民族,所以百姓怎么都无法认可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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