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招桑兰:诉谁能得到二十一亿美元?

作者:心路独舞  于 2014-10-17 04:53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评论|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33评论

关键词:桑兰, 海明



支招桑兰:诉谁能得到二十一亿美元?


心路独舞


      沸沸扬扬的桑兰跨国天价官司眼见就要收场却又异峰突起,在法官签署可能对她不遵守法庭程序的行为进行罚款的命令后,桑兰通过律师通告法庭和相关各方“自愿撤销”一切指控,但保留今后再诉的权利。可惜被告并不买账,不仅请求法官撤销桑兰的所有指控,不准今后再诉,而且要求她和律师对被告无端遭受的损失做出合理的赔偿。至此,这场引人关注的诉讼从三年多前天价索赔二十一亿美元起,桑兰先后主动撤销了对时代华纳公司和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老板特纳的指控、与相关保险公司和美国体操协会达成秘密和解后撤诉、虽不愿对30个不知真实身份的网友撤诉但法官却不予审理,如今又撤诉了最后剩下的曾被她称为“恩人”的刘国生和谢晓虹两位被告,桑兰自己也因这场官司深陷忘恩负义的泥潭,从天使堕入凡间,真可谓是轰轰烈烈开场、灰溜溜收场,而且弄不好还可能反被索赔。


桑兰与刘国生、谢晓虹


      尽管如此,这场天价官司中最大的看点并不是桑兰,而是她的前任律师海明。没有最雷,只有更雷,正是桑兰的前任律师海明的真实写照。在官司的初期,海明在其海内外中文网站的博客里,详细地描写了他和桑兰及经纪人之间从开始的“哥哥妹妹”蜜月期到后来反目成仇的林林总总,爆出了诸如“桑兰愿给我当二奶,想在美国生子拿绿卡”、“鬼心思太多,威胁恐吓我”、“桑兰男友与我的秘书有染,扬言买凶杀我”等大量极赚眼球的情节。在这些博客里,海明把他和客户桑兰之间的对话详细地写了出来,从桑兰的吃喝拉撒换尿布到二人之间关于官司的商谈种种,让稍微有些美国法律常识的人在大跌眼镜的同时,也不得不捏上一把汗——难道桑兰豁免了海明,让两人之间的交流不再受美国著名的律师客户保密特权限制了?


海明与桑兰

      “律师与客户的保密特权”(Attorney Client Privilege是美国法律界历史最悠久、几乎受法律绝对保护的一种特权,它指的是律师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包括案情分析、诉讼策略、谈判方法、事实陈述等一切通信和言论都是保密的,就连法官也不能逼律师开口,哪怕客户是杀人犯,告诉律师的是杀人的细节,律师也无权泄露。即使律师泄露了,也不能作为法庭上定案的证据,相反在美国这种泄露会造成法庭审理无效(mistrial)、甚至重新组建法庭和陪审团的严重结果,相关的律师不但不会因此而受到褒奖,而且还会遭到执业纪律的处罚,丢到律师执照,甚至可能进监狱。


      有关“律师与客户的保密特权”,美国近代曾发生过一个让全美哗然的案例。1982年安德鲁·威尔逊(Andrew Wilson对他的两个律师坦白自己抢劫了芝加哥南部的一家麦当劳店,并用短枪杀死了警卫,但因受到律师客户保密特权的限制,律师不得不守口如瓶,即使另一位无辜的人劳根(Logan被逮捕并判终生监禁。两位律师想尽办法,总算让当事人签下一纸协议,同意律师可以在自己死后公布真相。劳根在监狱里被关了26年之后,安德鲁去世,无辜的劳根才终于得以洗清冤屈。事情曝光之后,全美对修订律师与客户保密特权条款的呼声迭起,案件一路推到美国最高法院,但高法最后还是坚持判决必须保证律师和客户之间交流的秘密特权,认为只有这样才能鼓励客户对律师完全坦白,律师才能据此向客户做出最直接有效的建议,也才能更好地代理客户。


      在美国,除律师客户之间的秘密特权外,还有以下的几种交流特权也受法律的保护:


      以上的医生、神父、心理治疗师等没有当事人的允许,是无权向第三方泄露当事人的谈话、病情等,除非极端情形下法律特许,法官也不能强迫他们在法庭上作证。这些特权的被保护出于各种不同的原因,如:妻子丈夫的交流特权是为了保护婚姻的神圣;心理治疗师和病人之间的秘密特权有利于病人可以向治疗师毫无顾忌地陈述,从而帮助治疗等。


      再回到开头的桑兰一案,当时我也是看到海明那些文章的读者之一,虽然我并没有耐心读完他那罗罗嗦嗦的种种,但我还是好奇地在后面留言说,“小心丢掉律师执照,你这样做违反了律师客户的秘密特权哟”。到后来与桑兰矛盾激化时,海明将那些博客删得一干二净(不过很多人做了截屏),实际上从一个侧面证实了海明并没有得到桑兰对律师客户秘密特权的豁免。


       后来的发展更证实了我的猜测,今年初美国联邦法院公布了桑兰前代理律师海明的公开道歉书,承认自己在案子里的错误(wrongdoing),向华人被告道歉,恳求被告的饶恕,并作出经济赔偿。尽管海明后来又去法院企图给自己这份道歉翻案,但其违反客户秘密特权的事实却是有目共睹,我可以给桑兰和现任律师支个歪招,起诉海明渎职(malpractice,虽然21亿美元天价不能保证(这取决海明渎职保险上限),但至少能从海明渎职保险公司那里赚回本诉讼的所有消费和潜在的被索赔吧


1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拍砖
5

支持
12

鲜花

刚表态过的朋友 (18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33 个评论)

5 回复 trunkzhao 2014-10-17 05:05
这招狠,害命会被你害了命的。位子,房子都保不住了。不过,以害命的本事,丧烂估计一个子也拿不到,还是赢了官司赔了钱。

刚开始的时候,我觉得考下律师的人,智商肯定不会太低,一定有后续手段。看不懂。
7 回复 解滨 2014-10-17 05:30
热烈欢迎海明大律师回村应战! 俺们想念海律!!!
7 回复 xqw63 2014-10-17 06:13
医生病人秘密特权(Physician–patient privilege)。

· 婚姻特权(Martial privilege),保护配偶有权不到法庭作不利的指控,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但这项特权只保护配偶在婚姻存续其间的交流。

· 神父和忏悔人之间的交流(clergy and communicant privilege)。

· 心理治疗师和其病人之间的交流(psychotherapist and patient privilege)。

给咱上了一课,美国这样的特权保护,更多的是考虑了情理在法制优先社会中的的特殊作用,为之耳目一新的感觉
4 回复 天涯看客 2014-10-17 06:51
解滨: 热烈欢迎海明大律师回村应战! 俺们想念海律!!!
大侠又要出征了!问好
2 回复 8288 2014-10-17 07:12
解滨: 热烈欢迎海明大律师回村应战! 俺们想念海律!!!
  
4 回复 浅色 2014-10-17 07:16
学习了。
9 回复 天涯看客 2014-10-17 07:22
别给这丧命星支这损招了,别再害人了。
6 回复 小皮狗 2014-10-17 08:00
桑兰是初来乍到美国,对美国情况并不了解,是有值得同情的地方。而依赖这样的律师,可谓是遇人不熟。而如今对一个什么都没有得到的已经是残疾人的她,如果还是以各种调侃,幸灾乐祸,甚至用“丧命星”“害人”之类的话语诋毁,本人总觉得不够厚道。她,害谁了呀?一个个大男人,大律师,反而被一个坐轮椅的残疾人害了?倒使人想起了同胞“相煎何太急”的情景。
至于专业人员的保密法规,倒是应该在新移民中加强这样的意识和观念。在我的OFFICE里已经成为程式化的常规许多年。是必须坚决执行的。
4 回复 trunkzhao 2014-10-17 08:39
天涯看客: 别给这丧命星支这损招了,别再害人了。
狗咬狗,咬死一个算一个。你以为身残心残脑残的家伙还能有什么好果子吗?趁着还能动赶紧为民除害吧。
8 回复 trunkzhao 2014-10-17 08:44
小皮狗: 桑兰是初来乍到美国,对美国情况并不了解,是有值得同情的地方。而依赖这样的律师,可谓是遇人不熟。而如今对一个什么都没有得到的已经是残疾人的她,如果还是以
请问,她对美国不了解,那么刘谢二人是帮它还是害她,她总该知道吧。薛到底强奸没有强奸她她总该知道吧。如果没有证据,是不是诬告,是不是恩将仇报?如果有证据,为什么不提交,反而撤诉?我想请圣人给我普及一下道德原理。
6 回复 专治蛋疼2 2014-10-17 08:46
好主意!顶一个
3 回复 小皮狗 2014-10-17 08:56
trunkzhao: 请问,她对美国不了解,那么刘谢二人是帮它还是害她,她总该知道吧。薛到底强奸没有强奸她她总该知道吧。如果没有证据,是不是诬告,是不是恩将仇报?如果有证据
这些都应该问律师。在美国一旦案子签给了律师,当事人必须由律师全权代理。你讲的这些人物,对我本人而言,更是不知你所云,对不起,也许我不该发表任何评论,来趟浑水~~撤诉,有的时候是一种和解,并不代表是败诉。甚至即使是败诉,也不一定与事实上的完全吻合。取决的因素是很多的。我们都不是当事人,无法下“恩将仇报”这样的带有任何情绪化的结论。
5 回复 trunkzhao 2014-10-17 09:24
小皮狗: 这些都应该问律师。在美国一旦案子签给了律师,当事人必须由律师全权代理。你讲的这些人物,对我本人而言,更是不知你所云,对不起,也许我不该发表任何评论,来
我也不是当事人,但我有基于双方陈述而做出基本判断的能力。刘谢有恩于桑,不是我判断的,是那残疾人自己说的,有媒体为证。如果你不知所云,那就说明你只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先看看整个事件再评判吧。
既然是公众人物,大众有权评判,无论情绪化与否。您说呢?
3 回复 trunkzhao 2014-10-17 09:27
对了,我想起来了,俩人闹翻了以后,害命还把丧烂去警局报案的文件拿出来贴。那上面有丧烂的隐私。虽然我瞧不上丧烂,更瞧不上害命这缺德东西。
9 回复 陈营 2014-10-17 09:28
真是很娱乐,从海明桑兰结兄妹,变成丧烂害命狗咬狗,已经很有看点了,如今博主再支招,非要咬死一个才过瘾,呵呵
6 回复 小皮狗 2014-10-17 09:49
trunkzhao: 我也不是当事人,但我有基于双方陈述而做出基本判断的能力。刘谢有恩于桑,不是我判断的,是那残疾人自己说的,有媒体为证。如果你不知所云,那就说明你只是为了
"为了反对而反对" ,真是这样吗?那你就是为了反驳我而反驳啰?事实上都不是这样的。好了,越说越远,随便你怎么说,怎么想吧~~·谢谢你的跟贴和兴趣。桑兰,是公众人物吗? 即使是公众人物,就应该在事实得不到澄清的基础上,而被诋毁,嘲讽吗?!至少本人不这么认为。当然,你们有自由评论和喜笑怒骂的权利。
3 回复 trunkzhao 2014-10-17 10:06
陈营: 真是很娱乐,从海明桑兰结兄妹,变成丧烂害命狗咬狗,已经很有看点了,如今博主再支招,非要咬死一个才过瘾,呵呵
丧黄找的驴屎都是心存不良而且不通业务。如果要是明白点,害命早被拿下吊销执照还要赔偿损失了。丧烂最起码百八十万赔偿是有希望赢的。但是我敢肯定她赢了官司一文钱也拿不到手,只是把害命拖下水而已。
这兄妹一场,三个狗男女,每一个好东西。
7 回复 urwelcme 2014-10-17 10:57
小皮狗: "为了反对而反对" ,真是这样吗?那你就是为了反驳我而反驳啰?事实上都不是这样的。好了,越说越远,随便你怎么说,怎么想吧~~·谢谢你的跟贴和兴趣
支持你!
6 回复 urwelcme 2014-10-17 10:58
trunkzhao: 丧黄找的驴屎都是心存不良而且不通业务。如果要是明白点,害命早被拿下吊销执照还要赔偿损失了。丧烂最起码百八十万赔偿是有希望赢的。但是我敢肯定她赢了官司一
你言辞太情绪化,不喜欢。
9 回复 urwelcme 2014-10-17 10:58
谢谢你的普及,越来越喜欢你的文章!
12下一页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心路独舞最受欢迎的博文
  1. 揭开美国页岩油田的神秘面纱(组图) [2014/12]
  2. “臭死了”之外的联想 [2014/09]
  3. 回趟国才知道中国物价有多高(组图) [2015/07]
  4. 裸体正成为华人的新宠?(组图) [2014/08]
  5. 走入美国非法移民的家(组图) [2015/01]
  6. 最新数据令人震惊:谁将是下届美国总统? [2015/07]
  7. 中国游客的扫货已不是疯狂可以形容的了(组图) [2015/03]
  8. 牛,俄罗斯妓女太懂性经济学了 [2014/12]
  9. 美国法官对新入籍公民的讲话太震撼了(组图) [2015/03]
  10. 回趟国才知道污染有多严重(组图) [2015/07]
  11. 芝加哥大学叫停孔子学院风波的背后 [2014/09]
  12. 《北京人在纽约》作者何以招美国华人痛批? [2015/10]
  13. 美国人看中国落后美国多少年? [2014/12]
  14. 假如美国要求大学生抵制春节(组图) [2015/12]
  15. 看美国是怎样对待战死的军人的 [2014/09]
  16. “一套北京房子投资六套休斯顿房子”中的谎言 [2014/07]
  17. 走进美国最昂贵的餐厅 [2014/05]
  18. 浑水煮面暴露出太多的问题了 [2014/08]
  19. 美国大学为什么禁止师生恋 [2014/10]
  20. 改变了美国越战历史的三张新闻照片 [2014/09]
  21. 实拍:排队领取免费食品的美国人 [2014/08]
  22. “铁杵磨成针”在美国的遭遇 [2014/08]
  23. 大月份孕妇赴港旅游遭海关羁留遣返经过 [2014/09]
  24. 支招桑兰:诉谁能得到二十一亿美元? [2014/10]
  25. 国人海外遇险,救命的都是谁 [2014/05]
  26. 我被警察开道护送 [2014/08]
  27. 和中国比,美国的郡政府太可怜了 [2014/06]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3-4-14 01:04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