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在海外的报纸上看到这些消息:某“民运分子”为了得到李登辉接见和获取二百万美元资助,便到台湾说“山东也可以独立”;某“民运分子”因为在召妓时被警察拘留,他便通过记者为自己澄清,说当时他是在替外国友人来找妓女;某“民运分子”拿了捐款之后,在饭店摆龙虾宴,酒足饭饱;某“民运分子在“六四”纪念日去酒吧泡三陪女,他向记者说,自己意识到这件事将给家庭带来伤害;某“民运分子”不断向记者说,向法庭控告遭他殴打的女佣都有精神病;某“民运分子”要台湾某杂志道歉,因为他们报道他在美国的学历是假的,而且还搞同性恋,结果引起那家杂志社刊登声明反驳,强调那些报道绝非空穴来风,并有多位知名人士提供了“非常确切的消息”;某“民运分子”指责另一“民运分子”贪污,去超市购物和下酒馆的钱都是贪污的,并说他们办杂志的经费来自台湾;某“民运分子”向各大媒体发出新闻稿,说美国基金会决定停发他们办报的经费;某“民运分子”获悉香港某女星病逝,马上打电话告诉记者,当年他曾在死者闺房里过夜,关系非常;等等。
乌七八糟的,什么玩意儿!“民运分子”唯恐被社会遗忘,不管什么屁大的事都去找记者。更令人作呕的是,他们老是盯住不放,还请记者吃吃喝喝,滔滔不绝地自吹自擂。他们根本就不了解记者的兴趣所在,以为公共新闻媒体也会象他们自己的杂志一样,一味往自己脸上贴金,黄婆卖瓜,自唱自弹,文过饰非,或者诽谤他人。他们只想到公共新闻媒体的发行量和收视率大,可借以出名。有时候还因为相互都抢先约见记者而吵作一团,甚至还为了报纸上的名单排列次序产生猜忌和纠葛。还有的“民运分子”逢人便自称“学运领袖”、某某“主席”、“访问学者”、“博士”,递上写有一大堆头衔的名片,总算过了一把瘾。其实他们什么都不是,也很少有人认识他。出了名的“民运分子”按道理都应该对境外组织感恩戴德,然而他们出国之后往往恩将仇报。出不了名的“民运分子”,其实没必要怀疑媒体的立场,没必要觉得别人总压着自己。说到底,“民运分子”争着想出名,无非是想引起外国及台湾某些机构对自己的重视,从而获得资助,象魏京生那样穷奢极欲,象王丹那样挥金如土。于是,无形之中海外“民运分子”都传染上了“出名癖”,整天围着记者转,不管私事丑事全都抛给记者,唯恐自己的名字从报纸上消失。病态的“出名癖”最后导致海外“民运分子”成为社会“公害”,到处遭人唾骂和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