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下陪酒致命, 官员和权力谁醉了

作者:智园行方  于 2014-8-18 14:33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时论杂谈|通用分类:热点杂谈

关键词:八项规定

      年轻干部陪酒忙,此般例子不鲜见。前几日,安徽六安市寿县隐贤镇大学生“村官”马亚辉猝死单位宿舍,传闻“陪酒致死”,此后被指源于“脂肪心”这种罕见疾病。但连日来,又因其尸检报告中“超过醉驾标准”的血液酒精浓度值,引发更多猜疑。随后,尸检鉴定机构发布情况说明,称工作人员因“打印及校对失误”,误将尸检报告中的酒精浓度值提高了100倍。此事尽管得以一波三折地“澄清”,但基层年轻干部在酒桌上疲于奔命,早就是不争的事实。

       2013年年底,中央纪委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其中一起为,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被处分,级别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更典型的例子是去年9月,浙江一母亲在微博上发文称,在国税局工作的儿子不能喝酒,却常常陪领导喝酒,并求助时任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的蔡奇。彼时,“年轻干部被陪酒”,一度成为民众关注的公共议题。

      有些因果关系,细究起来就会令人叹息。比如为什么年轻人陪酒容易出事,究竟是因为他们身体不如中老年干部,还是没有习惯权力场的酒精浸淫?又比如禁酒令等早就呈现雷霆之势,为什么在基层公务接待的饭局上还是无酒不欢?更令人愤懑的是,若真坐实了“陪酒死”,仅仅“责成恩施地税局对肖某身亡事故相关责任人按党风政纪进行处理”就息事宁人了吗?

      “酒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酒不是祸水红颜,因为先有烂醉的权力,后才有陪酒死的恶例。不能说每一场酒局都带有原罪,但既然都能喝死年轻官员,问责的板子可以绵柔暧昧吗?何况,官场酒文化,往往氤氲着某种“勾兑”的意味。酒可怡情,亦可丧志,还可亡国——这是历史的忠告。官场醉态太多,权力拥有者真要难得糊涂?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拍砖

支持

鲜花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5-3 18:59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