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吏应是为依法治国题中之义

作者:智园行方  于 2014-12-8 15:5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时论杂谈|通用分类:热点杂谈

日前,中组部负责人就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回答记者提问,对今年组织开展抽查核实工作的具体情况、成效向社会进行了公开,这表明了中组部对于抽查核实工作的高度重视,也表明了我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坚定决心。新闻报道一出,网上赞美之词铺天而来,对于这项新举措表现出了强烈的呼声,广大网友纷纷为其点赞。使得这项施行于2010年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让更多的普通人了解,同时,通过这次的核实工作,让群众看到了中组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新举措。

  有人不禁会发问,为何这项核实的举措会获得如此的好评?笔者认为这可以从报道的核实数据看出缘由,据悉,通过这次抽查,已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有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这充分的证明了这次核实的效果明显。同时,这项核实的举措,之所以如此受到群众的重视,还在于其实现了三个超越。

  一是超越了形式主义,避免了制度执行过程中“只报不核”的情况。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已经连续4年实施,但是这限于领导干部个人的“喜好”,态度不端正的漏报、心存侥幸的瞒报以及故意隐瞒不报等等情况是可能存在的,那么这次的核实正是打破了以往的形式主义,领导干部填报的事项表,不再是向以往一样作为“档案”直接束之高阁,而是要通过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进行核实,这一来给领导干部个人端正态度、认真对待的当头一棒,同时也能够基本保证申报事项的准确性。

  二是超越了狭隘管理权限,具有推广经验。这次从中组部的层面把这项工作公布于众,其产生了巨大的连带作用,对于地方全面实施拟提拔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制度,有着推广效益。这将对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有着巨大的成效,尤其是重点抽查所指向的几类干部,通过审核制度,做到后腚干净才能提拔,其意义非可小觑。

  三是超越了领导干部自律范畴,具有警示震慑作用。在党管干部的历史上,强调党员干部自律的官德建设一直是题中之义,就像个人事项申报,如果在他律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下,光靠党员干部自律往往抵制不住社会物欲横行的诱惑,就会造成部分干部的腐化堕落。通过这样的申报核实,对于领导干部遵规守纪、清正做官能够起到“倒逼”作用,尤其使那些辛苦从基层打拼上来的刚刚升入领导职务的干部,有着警示震慑作用,在这样的审核制度的,真正做到不能腐、不敢腐。

  从严治吏,应成为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希望这项群众呼声很高的新举措,能够长效的保持下去,在从严治吏上真正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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