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相隐,还是大义灭亲 ——再谈帮亲与帮理(二)

作者:沙鸥  于 2020-12-12 15:1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

            亲亲相隐,还是大义灭亲

              ——再谈帮亲与帮理(

       今天人们在谈论亲亲相隐的时候,一方面,因为定义的模糊,会的概念泛化父母是亲,子女是亲,兄弟是亲,同乡是亲,同学也是亲。如果社会上什么人说起来都可以是亲,亲亲相隐——允许个人隐匿亲属的罪行,不得强迫个人对亲属作有罪证明,在法律层面是没法实施也不可能执行的。另外一方面,还是停留在中国古代道德法律语境中,把亲亲相隐当作义务,特别是卑亲属的义务要求。现代法律普遍是继承和发展了西方古代法律理念,亲亲相隐,是公民的权利,而不是义务,法律不能要求一定要隐,更不会将告发视为犯罪。同样,道德上也不能把亲亲相隐作为义务要求,没隐就受到舆论谴责

        所以,要求师生相隐,这其实是不对的。但我们又明显感觉北建学生举报许传青教授是不对的,问题出在哪里呢?这就是另一个大义灭亲的话题了。

        什么是亲?家庭是社会中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的基本经济单位。说到亲,除了指有共同的血缘关系,共同生活中建立情感的人,更主要指的是经济利益共同体的成员。承认亲亲相隐,就是认可个人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但如果有人愿意牺牲个人利益(包括感情伤害),不行使相隐的权利,而是出于公益的考虑,揭发或证实亲人的违法犯罪,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在哪个社会都是受到社会道德肯定和鼓励的高尚行为。除了叔向,更著名的例子周公诛管叔,流蔡叔,这一点不影响他在孔子心目中的圣人地位。在专制社会司法黑暗,普遍徇私舞弊的历史长河里,司法公正是人民普遍的愿望和强烈的要求。为了表达这样的愿望,人们塑造出青天这个形象,铡包勉就赋予了他大义灭亲的特征

        当然,在中国文化里,被歌颂的大义灭亲都是尊亲对于卑亲的行动,如果反之卑亲对于尊亲做出同样的行为,则可能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行为。这是因为专制社会中遵守维护等级秩序是社会最高道德。许传青教授被学生举报,舆论哗然,其中不乏尊卑有别,长幼有序传统观念的的影响,如果换成是老师举报了学生,公众恐怕就不会有这么大反应了。

        在一个重视平等的社会里,即便是卑亲举报尊亲,也同样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肯定和鼓励。2013年,加拿大卑诗省省长简惠芝Christy Clark)被发现在凌晨开车送孩子参加冰球训练时闯红灯。记者调查采访时,她儿子竟然告诉记者,她总是这样。事件被报道出来后,虽然引起渲染大波,但公众对孩子大义灭亲的行为普遍都持正面、肯定看法。      

       举报许传青教授的大学生受到谴责,真正的原因还是这种大义灭亲行为的出了问题。这是人们否定文革时期大义灭亲行为的根本原因。

       大义灭亲,指的是正义,道义,也就是一个社会的道德、法律要求。而道德是社会在一定时期人们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念。有些观念具有普世价值,是人性的永恒要求,比如勤劳、仁爱等;有些观念则具有时间和范围的,离开特定的时间和社会范围考察,这个观念就有可能是错误的,基于这个错误观念形成的道德要求看起来就会变得是荒唐的。比如男女授受不亲,裹脚戴面纱等。 都因违反人性,女性歧视,伤害公众的长期利益而不被现代文明所接受。

        亲亲相隐,是个人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是保持社会原子单位——家庭稳定的途径和方式之一。但中共是把共产主义作为理想,并以此为目标发动暴力革命建立政权的。所以,它在建政初期以社会主义为手段,妄图将个人、家庭作为社会基本单位的功能消灭,代之以抽象、笼统的阶级作为社会单位,极左时候,甚至干脆宣布阶级也被消灭,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大同,所有人融为一个整体,何来个人、家庭利益之说。文革时期,狠斗私字一闪念,就是与亲亲相隐反其道而行,把大义灭亲作为人们必须践行的义务。消灭个人谈集体,消灭家庭谈社会,无视个人利益谈国家利益,就像要抛弃砖石建房子一样,这样的房子,一定如海市蜃楼一般,是疯子头脑中幻想的空中楼阁,所以真正的社会主义实践,最终都走到了穷途末路。回过头去看,当时引以为豪的大义灭亲,不过是食用了一朵鲜艳的有毒蘑菇。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 中共社会主义道路终于走到末路, 不得不在八十年代初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实行开放,融入世界正常经济活动中。经过三十年的发展,社会主义变成了权贵资本主义几百个权贵家族巧取豪夺,占有了社会绝大部分的资源和财富。社会主义成了挂羊头卖狗肉,掩耳盗铃,巧取豪夺的遮羞布国家成了他们压迫奴役人民,掠夺榨取财富的暴力工具。

        国家为人民而建立,本应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但这个政权走到今天,却在不断压缩、剥夺个人的自由权利。北京建筑大学的学生,看不清国家被恶党劫持,被权贵家族霸占的现实,受害人做梦中人,要去维护所谓国家利益,帮助政府当局剥夺许传青作为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做教师的表达权利,结果是为虎作伥,帮权贵家族加强统治,这样的大义灭师,是抱着另一毒蘑菇吃的津津有味,必然受到清醒者的批评和谴责。因为法律不是代表人民的意志,是权贵手中的随意玩弄的刑具。在中共国,大多数出于维护法律的“大义灭亲”,都是愚昧和荒唐的表现。

          所以,在现代文明国家,亲亲相隐是法律范畴的概念,是法律认可和保护公民维护自己和亲属利益的权利。大义灭亲是道德范畴的概念,是公民放弃个人权利,牺牲个人利益,追求、实现公益的高尚行为,受到社会肯定和鼓励。在共产主义理论场中,亲亲相隐的权利被否定和剥夺,代之以大义灭亲变成了法律强制要求的义务,不仅违反了普遍的人性,也破坏了社会的稳定。

        最后,归结到美国对中共党员的签证制裁政策上来,不要说有些党员是无辜的,即使他真的效忠中共,做了伤害美国利益的事情,在美国法律框架下,与其有亲近血缘关系的亲属,也享有亲亲相隐的权利,对犯罪保持沉默。但只要认可中共不只是美国,而且是人类迫在眉睫的危害和灾难,承认共是伟大的正义事业,海外华人如果能不计得失,支持灭共,支持制裁,就是一种高尚的行为,这样的大义灭亲,理应当受肯定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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