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严查减刑假释 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

作者:narke  于 2014-8-26 15:2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新闻|通用分类:热点杂谈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言人张本才今日介绍,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76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有关情况。

  张本才介绍,今年年初,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为贯彻中政委意见,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今年3月20日,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重点针对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等罪犯,发现、纠正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并予以严肃查处,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不公的质疑。同时积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法律监督长效机制。

  张本才指出,6月,高检院制定下发《关于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行备案审查的规定》,要求对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行分级备案审查。

  各地检察机关对“三类罪犯”逐一建档,调取历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卷进行审查;对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逐人见面、重新体检,逐人逐案进行认真审查;对发现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发现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本才表示,在全国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专项检察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摸清了“三类罪犯”的底数。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人数进行了摸底,做到了心中有数。

  收监了一批罪犯。各地检察机关坚持边查边纠,在对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重新体检的基础上,对违法违规以及条件消失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出检察意见。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76人。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拍砖

支持

鲜花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25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5-8-21 22:28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