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共和国开国第一代的“新中国的儿童,新少年的先锋”,曾亲身经历了在这峥嵘岁月中的历史歌剧中的每一幕,且饱尝其中酸甜苦辣。本人生长在历来有革命造反传统的广东,流着与生俱来的反帝制反风建,争民主
争自由的血髓,曾赞赏
支持过七十年代在广州街头上的“李一哲”民主与法制的运动。但对"八九六四"民运,虽然本人极力同情年轻学生们青春期的纯真激情,但却从来没有支持过。何故?时易境迁也。
七十年代文革末期,举国伤残,百废待兴,支持民主与法制运动,就是表达了人民对终止文革,从大乱进入大治的渴望;而八九民运,时值已经历过了十年艰辛的改革开放,祖国社会始现小康曙光,若支持八九六四,就是欲将刚复苏的共和国从大治倒退回大乱。
记得在六四民运期间,本人曾在美国一粤菜馆用餐,老板是一位在文革期间出生入死地从广东偷渡来美国的乡里,突然有一群中国学生进来向老板募捐,要求支持六四民运。正在前台斩烧鸭的老板却把手中的大砍刀往砧板上一剁:“丢哪嘛!你地想知我系点样来美国嘎?个年我屈入货船舱底做猪仔四十日,经历了千辛万苦,才偷渡成功,口袋里只有美金五文!而宜家有国家比你地买飞机票,飞来美国读研究生,却不好好读书,还享尼度搞搞震,丢你老母西,都给我扑街栏地!”
八九六四前夕,本人曾应邀到北京友谊宾馆讲课,有缘在隔壁人民大学结识了《河殇》作者之一,本人非常赞赏其不入俗套的创作才能,但对其中认为国外的都是“蔚蓝色”而国内的都是“土黄色”的观点持有异议。因此《河殇》虽不愧为一划时代的伟大文学作品,但却不适宜作为八九六四民运的思想纲领,与年代之前的“李一哲”雄文无可比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