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途-媒体 自律

作者:唐贝勒  于 2014-12-25 14:2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流水日记

关键词:电视, 报纸, 法律

传统的媒体包括报纸,电台,电视,它们的工作受到法律的制约。
北美的媒体里有一个不成文的原则或默契。当警方公布某些案件为自杀性质的话,媒体就不会继续报道,不会继续深挖看点。
九十年代中在日本,有一连数周,在各地都有学生因校园欺凌而自杀的事件发生,招引来大批媒体的连续追踪报道。一个地方刚结束,另一地方又发生,连续发生好几周。后来媒体才发现,这种报道对于自杀有着推波助澜的误导作用,因为有些受校园欺凌的学生多是内向,软弱,当看到报道后会认为,自杀者生前从未被人关注过,自杀后变成媒体报道的中心,受到了一种“英雄”的待遇,因此使得有些学生产生了效仿的动力。之后媒体采取默契的配合,一律不再报道这类新闻。不知是媒体不再报道,还是自杀现象变得少了很多,总之社会前进了。
无论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制度,传统媒体都会受到监督管理机构的管控,包括定期审查执照,经营的节目内容,甚至播放时间等等。但随着网络,智能手机的普及,任何个人都可以成为独立的“媒体”发布信息也好,评论也好,随时随地,完全可以起到媒体的“功能”,但这种“媒体”的“功能”却因个人看问题的角度而不同,因看问题的层面而不同,甚至因理解也不同,但这些都不会影响“功能”,它们不会受监督管理机构的管控,法律也很难对它们有制约。经常上网看新闻就会有,到底信谁的感觉。新闻是大家关注的事情,何时何事发生何地。,,至于其他的信息与报道或评论也就因人而异了。这也许就是网络新闻还不能取代传统媒体的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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