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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科学观3 佛教的研究對象、精神和平等觀、慈悲博愛

作者:胡子太长了  于 2020-7-17 02:1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文史杂谈

作者 尤智表 清末民初中國機電科學奠基人之一。

注:從第二集起,我在部分佛教專用名相,或比較容易誤解,有些是早已被誤解誤傳很久的字、詞、句等後面加淺顯通俗的註解,用()與原文分開。雖然不可能完全解釋其完整真實的意義 但至少讓誤解曲解的讀者,有所瞭解,佛教的名相,字詞,語句不是隨意猜測的,也不是你聽來的,看來的,隨意想象的那種含義。

本人水平有限,敬請見諒,一切以佛經和高僧大德的原著為準。

   文中部分文字也會省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口舌,因為這些部分需要更高的佛法領悟,才能理解。欲讀全文,請自行上網搜求。

   胡子謹注。



續3

佛教徒的信仰正和科学家的信仰抱同样的态度。他们因为已经用过理智了解佛教中的若干理论,并没有找到不合逻辑的地方,也找不出诳骗的理由,所以也就毅然决然的信仰其他未经证验的理论。例如佛性,大多数佛教徒都还没有亲证到,那只有信仰佛语不虚,然后再依教修行,以求证实。一旦我们亲证到了,那时已成事实,便谈不到信不信了。譬如我说,肚饥时吃饭可饱,此事人人皆知,用不到劝人信仰。但是我若说,肚饥时吃某种维他命丸也可以饱,这就非用学理上的论据,不能教人生信,否则只有请人实地试验。倘使无丸可试或竟无人肯试,这也不妨,只要我提出的理由充分,也还有人相信。若是我说,肚饥时,只要别人吃饭,我就会饱。我说这话时,不要说试不试,就是我提出任何理由,人家也不会相信。(此處省略部分)

二、佛教的研究精神

佛教教人信,也教人疑,所谓‘大疑大悟,小疑小悟,不疑不悟’。(所謂疑者,要麼是對佛所說的不明白,甚至懷疑,要麼對宇宙人生搞不清楚,疑問重重,總之是要決心尋找完全徹底究竟無誤的答案,才會深入研究佛經,也才能從中啟迪智慧,得證一切實相實理。而雖有疑卻不求甚解,自以為是者,則永無得悟之時)

  


    所谓信者,是信言语文字能够解释明白的理;所谓疑者,是疑言语文字所不能表达的事。中国的禅宗就是教人提起一个疑情,死心参究,等到功夫成熟,自然还你个消息。

    佛教所研究的范围很广,研究的野心很大。普通人以为科学家最善怀疑,最喜欢研究‘为什么’,其实也并不如此,科学家大多只问‘什么’,而不大敢问‘为什么’的,最敢于问‘为什么’的恐怕只有佛教了。

     例如电学家只说明铁的分子排列整齐就会发生磁力,但不再问为什么发生磁力,为什么铜分子排列整齐不会发生磁力。又如大家知道水到了摄氏一百度会变成蒸汽,科学家只说明如此如此,但并没有说明水为什么必须吸收了潜热才能变汽,也不再问这潜热为什么会潜藏在蒸汽内。牛顿只发现了地心的吸引力,但至今没有人说明地球为什么有吸力。

   所以我们不要迷信科学,以为世界上所有的‘为什么’都被科学家解答了,其实单就物质一方面讲,尚有无穷数的为什么始终没人解答,而且始终还没有人敢问一句‘为什么’。

    佛教徒确实是勇敢而聪明得多了,他好像狮子受了猎人的一箭以后,他不看箭伤,偏要看这箭的来源。佛教处处在找个因,就是处处在问‘为什么’。人生宇宙的问题,并不是单从物质方面可以求到解答的,必须在精神物质双方面去研究的。所以佛教的研究精神实较科学为伟大

一)研究的方法

科学的研究方法,不外乎逻辑中的归纳和演绎二法。归纳是从一一物的功用变化,求得其共同遵守的规律。演绎则是从某几条已知的公理,或已经证实的规律,再推求未知的理论。科学家使用这两种方法时,态度是非常严谨的,但是有时归纳所得的结论,未必可靠。

     例如牛顿万有引力的公式里没有把物体运动的速率加进去,又如物质不灭能量不灭两定律的错误。但根据演绎法而建立的各种算学则尚无此弊,因为他们所根据的基本理论,虽非如佛教中净智现量所证,然亦并不违反世界现量,故在佛教徒的眼光看来,可认为是事实的。

    佛教中所用的研究方法,较诸科学更为严谨。根据佛教的内明,所谓事物的真相,必须用远离烦恼所知二障的净智真现量,方能显现。今为通俗计,不得不退一步而采用因明学之现量及比量,此种现量比量实与科学家的理智相符,亦为人间所共同承认者。故因明学的三支式与逻辑的三段论法相同,惟次序恰恰相反。因明是先出‘宗’,次出‘因’,最后出‘喻’;逻辑则先立‘大前提’,次立‘小前提’,最后立‘断案’。断案即因明的宗,小前提即因,大前提即喻。兹举例表明如左:

A逻辑三段论法

(1)大前提  凡金属物皆能传电

(2)小前提  铝为金属物

(3)断 案  故铝能传电

B因明学三支式

(1)宗  铝能传电

(2)因  因铝是金属物

(3)喻  现见所有金属物皆能传电。例如铜——同喻

现见不传电者皆非金属物。例如瓷——异喻

这两种论法除大前提与喻稍有不同外,其余皆同。因明的喻支分(為)同喻异喻(兩種),比大前提为周到,而且喻中避免‘凡’字,特用‘现见’两字,亦较大前提为灵活而无过。喻支是很稳健的归纳法,大前提的‘凡’字则颇易流为武断,盖铝之能否传电,尚待推断,何以在未断定前,就说凡是金属物皆能传电,岂非冒险。故如对敌方辩论时,用逻辑的三段论法便不如因明的有力而无过。于此可见佛教所用的研究方法的严密,较诸科学方法犹有过之。

(二)研究的工具

  科学家对于研究时所用的工具极为注重,他明知眼耳身三根(鼻舌两种器官在科学研究中并不重要,各种香气和味道是否也可用各种波动曲线来表示,现在尚未提及)对于光、声、热、硬度的分辨,不够精细,而且各人的辨别力不等,漫无标准,所以早就想出许多仪器,如测光计(照相用之感光表亦是一种)、波动仪、音叉、硬度计、寒暑表、热量表等,假借各种物体的感受力,作数量的表示,以避免主观的错误。其他如测量天体,则有天文镜,察看极微的生物,则有显微镜。又如电力电波和磁力线等,根本不是器官所能感觉的,则有各种电表及磁场强度计。又有测量距离角度的经纬仪等测绘仪器,测量液体浓度的比重计,测量重量、厚度、长度、时间等都有极精密的仪器,种类名称,多至不可胜数。科学家利用这许多精确的仪器,得到很宝贵的各种单位的数量,由此用算学的演绎法,推求各单位数量间的关系,并据此绘成种种曲线图表,以说明各种物质的变化。

      那么,这许多仪器该是百分之百的正确了(吧)?不,这些仪器都是有错误的。科学家明知其有错误,所以又想出纠正错误的方法。科学家用种种仪器去弥补器官的缺陷,又用理智去纠正仪器的错误,但运用这理智的是谁?这个东西万一有错误,又该怎样去纠正它?科学家始终没有怀疑到这一点,不肯也不敢再提出这个问题,只得截去这一段疑问,让哲学家去胡思乱想,让宗教家去说神说鬼。

     佛教却能紧紧地抓住这个问题,认为这一切工具的主要工具,是一切仪器的标准仪器,是能照一切物象的明镜,万一这主要的工具失了效用,标准仪器失了正确性,明镜上蒙了一层尘垢,则一切的一切都非真相。

    佛教指示我们,所有众生的心体都如明镜,与佛无二,只因明镜上都蒙了尘垢,失了照的功用,必须加以磨洗的功夫,才能恢复其朗莹的本体。

     浩如烟海的三藏十二部经,无非说明种种的尘垢有种种的磨洗方法,其目的无非要恢后明镜朗照的功用,使对于宇宙人生的真理,能彻底的明了。可是,磨洗的功夫真不简单,磨洗也要用磨洗的工具,磨洗的方法。现在寺院里所供的金身佛像、钟鼓鱼磐、香花幢幡,在一般人误认为迷信的,那里知道这就是磨洗的工具。在密宗寺院里,布置得更是光怪陆离,使人感觉到神秘,其实佛教里根本没有神秘的东西,事事物物都有理智的根据,不过因为理论深奥,一般人不容易懂得罢了。再看到净土宗的精勤念佛,禅宗的坐香跑香,律宗的开堂传戒,以及其余教宗的看经作观,无一不是磨洗的功夫。所以我在此恳切的劝请读者,切莫对上项事物作迷信想、作轻蔑想、作神秘想,要知佛门中一举一动、一事一物,无不从大觉的净智中流出,正所谓佛法如甘露水,滴滴皆甜,如摩尼珠,面面皆圆,读者试尝一滴,便知此语不虚。

(這一段是把科學的論證過程,必須借助與身外之物之器械工具的事實,與佛教的各種設施,修行的方法相比較,是同樣的意義,而不同的是,佛教是絕對相信每個人的心體,即眾生本自具有的自性、佛性的力量,以及其毫無缺失、毫無偏差的本有光明智慧,才是證悟一切實相(即本來的事實,而不是所謂的真理概念,因為事實就是事實,對事實來説,根本不需要說事實是不是真理)的最可靠的工具和途徑,即只能靠人自己的本來的智慧光明本性,靠身外之物絕對不可能揭示宇宙萬有的根本實相,而入手處就是從眼、耳、鼻、舌、身、意,自己的身心,非身心之外去追求。

  佛教也不認為,自己的光明本性之外,有任何力量,任何事物,可以代替人自己承擔什麼痛苦,或者可以給你什麼,給你永恆的快樂。一切的當下的苦樂,都是自己過去所造作的後果而已。自己種菜自己吃,种瓜吃瓜,种豆吃豆。

  所以,佛教不是歸到至高無上的"宗",或者傳播人受制於不明力量的其它宗教,佛教比科學還智慧、冷靜、客觀。

 如果把佛教認為是為了信徒的幸福、為了當官發財、為了多子多孫、為了勸人為善,燒香拜佛,等等,那是對佛教的誤解,不認識佛教,把佛教當成民間風俗了。

  如果認為佛教是憑空捏造,自圓其說,談空說玄,空洞無物,自說自話,毫無用處,則是不肯用心研究,不懂裝懂,閉門造車,自以為是了。

    如果說佛教不事生產、不能用來打敗敵人、破壞家庭、迷信騙財、封建迷信等等,那就是惡意毀謗了,心懷鬼胎而致理智喪失已盡了。

   胡子注)

三)研究的对象

科学家所研究的对象,是物质的构造,物质的运动变化,物与物的交变,及变化中所发生的各种数量的关系。以佛学中的名词来讲,就是仅仅研究到百法明门论所说的色法,和时、方、势速、次第、等几个不相应行法,而并未研究到心王心所等心法。

    以色法(色,在佛教里是指物質和現象,相當於科學的客觀世界的意思。所有誤解和誣衊佛教的人,都把此詞當成顏色或色情之謬解)与心法比较,色法远较心法为呆滞;心法(心,在不同的佛典和語境中,一般分三種講法:1,指肉體的心臟,這很少用到;2,指能思考分別推理抉擇的妄念心,也叫識心、攀緣心、因緣生心、分別心等。與當今科學和社會學所說的心理的心,哲學所說的心靈、理性、邏輯思考,思辨力之心,以及其它宗教所說的靈魂相同,我思故我在的這個思就是這個;佛告訴眾生說這個心是不真實的,是一切煩惱痛苦的源頭,用這個心來造作,是生死輪迴的原因,所以毀謗佛教的人,並不明白佛所言教的真實含義,他們自以為高明的心,從來也沒有超出這種攀附妄想無根的假心的範疇。3,指佛與一切眾生的本來面目,包括你我他,也稱為佛性、自性、真心、大圓鏡智、無上菩提等等多種描述。心,這個詞也是經常被誤解曲解的佛教常用詞。評判佛教的人百分之百,不知道這個詞的現量含義,只是以科學定義或文字含義來妄加揣測,得出啼笑皆非的觀點)的生灭变化,灵活异常,不如色法之容易捉摸。

     但色法虽然简单,科学家研究时,仍不能作总合的或整个的研究(即任何科學研究,必然在很多假設條件下,簡化成理想狀態,才能進行,如果考慮所有的外部條件和變化因素,不僅沒辦法研究下去,而且自身都不可能知道所有的條件和影響因素)。如有甲种现象的变动,受到一种以上的他种现象乙丙丁等的影响时,惟有将丙丁等现象停止动作,只剩乙种一个现象动作,然后方能推知甲乙两种现象变动的因果关系。例如电流的强弱,是受电压和电阻二者的影响,要明了电流与电压的关系,必须使电阻固定不变,或要明了电流与电阻的关系,则必须使电压稳定不变。所以科学家研究的对象,常常把繁复的事物,设法化为极单纯的变化,决不能把整个变化一起研究的。

    这样把研究对象单纯化的方法,佛教也是采用的。佛教所研究的对象不仅是色法、(心法),而更是色心混合之体,其变化之错综繁复,远在色法之上,故研究时亦必须使此对象化为单纯。现在佛教中最盛行的念佛法门,即是使注意力集中在‘南无阿弥陀佛’六个字上面,不使散乱。又如参禅之参究一句话头,教人看‘父母未生前本来面目’,及其他种种禅观法门,亦无非是这个意思,等到心的作用从单纯而入正定,犹如风静浪止,水面如镜,再以此镜照一切物象,自然得到真面目,与我们用纷乱心看到的完全不同。我们的纷乱心犹如起了风浪的水面,光影杂乱,当然照不出事物的真相了。

上面所讲的单纯化的科学方法,在应用到无情物上面,并无不当,但若应用于有情物上面,如研究生理或心理的种种反应,就感觉困难了。现在的解剖学虽然很发达,人体各部的机能都很明了,但这已经变为死体的研究,而不是活体的研究。因为人体里不单物质的因素非常复杂,而且还夹杂着无数的心的因素,在活的时候,研究的人无法使这许多因素停止,于是就不容易考查某种单纯的关系。若任令这许多因素存在,而欲考查一整个的活泼泼地心色混合的动态,那就使科学家束手了。对于这种问题,则惟有应用佛教所修的定慧才能够解答。

三、佛教的平等观

世间所谓平等的意义是狭小的、枝末的,仅仅只讲到政冶地位的平等,经济地位的平等,教育机会的平等,男女权利的平等,而不能讲究彻底的平等(事實上對平等的概念和內涵,都是一鍋糊塗粥,各言其論)。

      人生来就有很多的差别,论家世、论相貌、论品行、论智慧、论体格,就有贵贱、美丑、刚柔、智愚、强弱之分,根本就不能平等  。

    但就佛教的教义说,这不过是假相的差别,论其理体,实是彻底的平等。所以佛经说:‘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平等平等。’佛教所说的平等,不是局部的,乃是全面的平等,不单说人与人平等,佛与佛平等,人与佛、人与动物、人与天神鬼狱都是平等。不单说有情平等,一切心法、一切色法、心法与色法、因法与果法,无不平等。所谓‘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但众生所以有差别相者,因为迷失本性,起颠倒邪见,遂妄见种种差别,实则各各本性依然平等,未尝改变。这是佛教的基本理论,全部教义皆从此流出。

(一)人我的假相

佛教说人是五蕴集合之体,五蕴是色、受、想、行、识,五种因素。色就是物质,受想行识是心的四种作用。受就是苦乐忧喜的感受力,想是思想或想像力,行是造作善恶的心理行为,识是辨别力或判断力。

  现在就物质方面来看,各人的身体,不外是皮毛骨肉津血,若是送到化学试验室作化学的分析,则结果无非是炭氢氧氮磷钾钙铁等等的一大群原子罢了。你的身体是如此,我的身体也是如此,所以世界上的动物身体无不如此。我总不能说我身上的铁原子,和你身上的有什么不同?所以从物质方面的分析,我和人和一切动物,实在找不出不同的地方。再从精神方面讲,孟子早就说过:‘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辞让之心,人皆有之。’这就是说人人皆具受想行识四种精神作用,并无分别。再推而至于动物,纵然想行识的作用不如人类之强,但感受苦乐之情则显而易见。从高等动物以至下等动物,无不表示贪生畏死、避苦趋乐的心情。所以佛说一切有情皆具佛性,平等无二。

    然而我们偏要从这五蕴集合的身体上,妄起我痴、我见、我慢、我爱等执,把和我对待的人,看得和我绝然不同,对这假我则竭力供奉,惟恐不足,处处在谋求名誉利益,归诸于己,甚至不惜杀害众生,取其血肉,供我口腹。如果人家损害到这假我的名誉利益,就会发出嗔怒心、恼害心,不惜以全力与人博斗。如果力量不足,则又用出种种机巧权诈心,总期取胜。他那里知道,我本假我,敌非真敌,一旦悟得此理,岂不哑然失笑!

  佛经说:‘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是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现在世人所执之我,就是五蕴的因缘所生法,在受想行识的心法上既找不出我来(现在宗教迷信灵魂为我,上文已予驳斥);在物质上,非但皮毛骨肉津血上找不出我,就是一颗颗的原子上,更没有我。所以彻底的讲,这我相是空的,但就世俗讲,不妨立此假名。我们只要不生执着,不起我痴、我见、我慢、我爱,看得人我平等一体,但知为一切众生谋利益,这样就是行乎中道,实行佛教的教义了。

   再进一步讲,佛教不但说,人没有我相,就是一切法也没有我相。所谓法无我者,即是法无自性,因为一切法都是因缘和合生;若有自性或实体,则不必待众缘生。

    非但物质是如此,所有一切名词、一切学说、一切主义,无不如此。譬如国家,就是由土地、人民、主权,三个因素和合而成,失去了任何一个因素就不成其为国家,每一个因素并不就是国家,但离此三者,国家并无自体。因其无自体,所以说国家是从三者出生的假相。又如军队,也无自体,克实言之,不过是一群的老百姓,受了军事训练,穿上了武装罢了。

     我们若作如是观,方能懂得事物的真相,而不被假相所惑,妄起种种邪见。就是有大部分学说主义,亦无非是一群名词的集团而已,那里有真常不变的实体。现在有很多人迷信部份主义,迷信侵略武力,认为真实可靠,去维护人我法我的假相,在佛法中谓之‘愚痴’,谓之‘可怜悯者’。

    ‘然则’,有人听了便诘问我:‘你所说的佛法,也无自性,也是空的,是假的了。’我说:‘一点不错,你这样才懂得佛法了。’金刚经上早就说过:‘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又说:‘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佛为众生说法,是因为众生愚痴,众生有种种邪见烦恼,佛即为说种种法以对治之。所以佛法是建立在众生的愚痴上面,愚痴若尽,佛法亦无。

二)客观的真义

现在人对于任何事物的看法,每喜用‘客观’二字,以为这是科学精神。其实这二字究作何解?可没有人彻底地加以研究。

    依佛教来讲,既然有观,即有能所。能观是主,所观是法,故凡有所观,必是主观。所谓客者,是有情(眾生),是无情(事物)? 无情无观,有情则观者为主,主客无定,在我为客,在彼为主。所以世俗所言客观并非了义。(理解這一段,得用智慧)

   今顺世俗意义讲,所谓客观,不外三点:一、不夹杂感情的成分;二、依据公认的事实;三、根据理智的判断。在世俗上,只能做到这三点,就算是客观的了。

    但就佛教的了义教来说,这种客观还不够彻底的。佛教说一切法本来清净,本来平等;众生愚痴,于此清净平等相中妄见我相,执为实有,于是对于我的周围,执为非我,而以我为中心。凡非我而顺我者,我则贪爱之;逆我者,我则嫉恶之。此众生如此,彼彼众生无不如此。于是本来清净、本来平等者,今则变为混浊而不平等

     譬如一池春水,清平如镜,忽以乱石投入池中,水面上遂生出无数同心环形。每一圆心,喻如一个众生的我相,从此中心起无数环形波浪向外散展。由于无数环形波浪相互冲击,遂使清净平等的水面,幻起浊乱不平之相。在此不平的水面上,没有一个水分子不受到各个中心的波动影响。由此喻可以推知世界一切事物,无不有众生的主观参杂在内,任何所谓客观的事理,即是由许多主观事理编织而成。即是用仪器测得的数量,及用算学算出的公式,亦仍不离主观。必须我相消灭,能所双亡,然后始有纯客观的真理。无我相,无能所,喻如水面无波,平静如镜,物来像现,如镜照物,如此方为真客观。

(三)慈悲与博爱(的不同)

宗教家倡言博爱,学者不察翕然和之,以为这是天经地义,真实不刊之论,那知佛教却非但不言博爱,而且反以爱为众苦之因,生死之本,弃之惟恐不及。

     那么佛教言慈悲与博爱有什么分别?答曰:此二者的含义绝然不同。因为既称爱,必有能爱所爱,既有能所,必有人我,以我为能爱,彼为所爱。有了人我相,就有差别。爱我甚于爱人,世人大都如此,这果然是俗见,但若说爱人要甚于爱我,也何尝不是偏见。况且既说爱,必有可爱的条件,譬如说,因为他相貌好,学问好,品行好;但相貌学问品行不是固定的,不是绝对的,一旦变得不好,或比不上先前,比不上别人时,你就会不爱他了。再进一步讲,我所爱的,人家亦爱,我爱而取为我有,则人必失其所爱,因我得人失,人得我失,于是起嫉妒心,发之于行为,则为杀,为盗,为淫;论其果,则有怨憎会苦,求不得苦,爱别离苦,于是清净世间遂成五浊恶世。所以佛说爱是生死轮回之本,忧悲苦恼之因。爱既是染(能引起煩惱痛苦)因,则纵然博而广之,以至无限,亦无法变染为净。这就是佛教不提倡博爱的理由。还有一句口头禅,叫做‘爱我敌人’,也是一般宗教家常常提到的,其实既称敌人,心中已有了敌相,对此敌相所起的心,只有怨恨、嫉妒、嫌恶,就绝不会生起欢喜心、爱好心;纵然你勉强爱你的敌人,也不外是虚伪心、诈欺心。佛教就决不这样说的,只教我们对待这辈恼害我们的人,要先作平等观,不作敌友想,我们用不着爱他,只可起同体的大悲心,设法消弭他的恼害心,使他转生欢喜心。这样才是佛法。所以我再把慈悲的真义介绍给读者。

(因為有個愛生於心中,必然有不愛同時產生,因為有有所不愛,才有所愛,相對法處世,是不可能極致圓滿的。博愛到底有多博?涵蓋哪些?界限在哪裡?如果博愛可以稱為愛到無所不愛的程度,既然沒有任何不愛了,那還用說博愛不博愛么?就像太陽平等給與一切光明,萬物得以生長,還需要說,太陽因為有博愛才發出平等的光明么?太陽有沒有愛,沒有區別,而且事實上,太陽就不需要多餘的去加給它,所謂的愛不愛這种畫蛇添足的妄言)

佛教对于慈悲两字的解释,慈是与乐,悲是拔苦。慈悲不是以我为中心而出发的,乃是建立于一切众生的平等相上面的。这是慈悲与博爱的绝然不同处。上文已经说过,从物质方面讲,一切众生皆同一体,绝无差别;从精神上讲,一切众生同具心识,而且精神更无界限可分,尤足表明其为平等一体,所以佛教中又称慈为平等慈、无缘慈,悲为同体悲。我们如练习作慈悲观时,应先观一切众生(连我亦在内)平等一体,如见众生需要什么?我就随分随力给他什么,使他获得满足而快乐。当我施舍于众生时,切不可存我为能施、彼为所施之想,于二者之间,亦不存施舍多少财物想,如此则不起我慢、不求名誉、不望报答、不缘一切相,这才是所谓无缘慈、平等慈。如见众生有何痛苦,当作同体想,彼所受苦,即我所受,无有彼我分别,遂兴大悲心,随分随力,除彼痛苦。当我救度众生时,亦不可存我相人相,不求名誉报答,不住一切相,这才是所谓同体大悲

明白这慈悲的理论后,自然不肯杀害众生,供我口腹;自然不肯取非分财物,供我挥霍;自然不肯贪爱美色,起邪淫心。因为我们已觉悟鸡鸭猪鱼与我并非二体;货财美色亦非心外别有,能贪所贪,两不可得。而众生所以犯杀盗淫者,終日‘愚痴’而已。又我们如明白这慈悲的理论后,对于观世音菩萨的许多感应事迹,也不会认做迷信,斥为妄诞,因为我们已知道菩萨法身与我们的本性是平等一体,惟其一体,所以我有所感,彼有所应,但必须具至诚恳切心,否则被贪欲烦恼所障,即与本体不易相应。若菩萨与诸众生本性不是一体,各占一定空间,则菩萨即不能随缘应现,且将不胜往来救应之烦。一声佛号,便同虚掷!

(四)善恶的辨别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这两句话真是三岁孩童都道得。

可是这两句话不是佛教专用的标语,各宗教都如此说,因此一般不求甚解的人,便根据这八个字,说一切宗教都是好的,都是劝人为善的。在有科学头脑,喜欢仔细分析,不喜欢儱侗随便的人看来,则以为并不如此简单。

   我们首先要问:各宗教对于善恶的定义如何?善恶的标准如何?劝人行善止恶的目的是什么?一、关于善恶的定义,各宗教就没有一定,有的以拜祖先为恶,而佛教儒教则认为善。有的以为动物是造物主特地造给人类吃的,杀它吃它并不算恶。有的主张只吃某种动物,而不吃另一种动物,吃不应该吃的才算是恶。在佛教则认为杀任何动物都是恶。(不以任何方式,惱害任何眾生。是佛教的根本戒條之一)

    二、关于善恶的标准,各教亦属不一,大多根据各教教主所立的诫条,犯者为恶;但在佛教则分得很细,在家有在家的标准,出家有出家的标准,菩萨戒与比丘戒的标准又不同。有的在家人犯了不算恶,出家人犯了便是恶;有持比丘戒的犯了不算恶,持菩萨戒的犯了便算恶。(修行次第果位不同,就有不同的善惡標準。比如僅僅皈依佛教,並無特別的戒條要求,而進一步接受五戒,那就必須遵守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這五種規矩。違反即是惡。還有八戒,菩薩戒等等,越修的越高,戒律越多,為什麼?不這樣你就不能進步。由此也可以看出,佛教裡面不是設立毫無根據的、人為的信條,而是糾正人的不正確心理和行為,是科學的先祖)

   三、关于行善止恶的目的,各教亦各不同,有的是求生天堂,有的是希圣希贤,而佛教则是为求无上的真正平等的觉悟,不为求得人间天上的福报。由此看来,论善恶两字,就不如一般人所想像的那样简单了。

佛教论善恶的道理,说得最精最细。说善有行善止善之分,有漏无漏之别。行善是指积极的善,止善是指消极的善;有漏善是指夹杂烦恼不彻底而有漏泄之善,无漏善是指无烦恼彻底圆满之善。

    世间人对于善恶大都辨别不清,所以一般人常说:‘我但凭良心行事,自问于心无愧,从来不做恶事。’其实这话是不彻底的,依佛教彻底的教义(了义教)讲,他自己虽说不做恶事,其实一天到晚时刻不离我痴、我见、我慢、我爱,事事为自己谋利益,种种烦恼痛苦的种子(這些都是不善和惡)。他所谓良心者,就是虚妄分别的六识,正是佛教称为劫夺家宝的六贼,他早已沉溺在深重的愚昧中,认贼为子,日日造恶,时时造恶而不自知  。

      所以一个人要止恶行善,必先明白善恶的真义,然后知所去取。要明白善恶的真义,必先明白佛教的平等观。照佛教的平等观,众生是平等的,无能所、无人我的。众生因愚痴故,于无能所中妄见能所,于无人我中妄分人我;由此我见,生我慢心,以为我比人人重耍,以为我比人人可爱,遂尽力攫取种种可享受的物质,供奉于‘我’,这就是造恶的起端,所谓贪、嗔、痴、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等十恶业,以及种种烦恼邪见皆从此生。故彻底的讲,只要一存我见,不论对人对我利害如何,与此见相应之一切心理行为皆是恶业;反之,若无此见,则一切行为皆是善业。这才是佛教中对于善恶的彻底的定义(由此可知,把佛教當做僅僅是勸善的團體,多麼無知的可憐。由此可知佛教的善惡與其它宗教和世間的文化、哲學中的概念何等區別?所以,以世間的認識,去妄猜佛法,簡直是不明所以的亂說。)。

    但因众生无始以来积习深重,佛为方便说法,遂树立各种标准,令诸众生渐次修习。至于他教不以杀害动物为恶,甚至说动物有生命而无灵知,或说是造物供人食用,那是非但不明真理,真是邪见,愿读者勿为所惑。又他教以信仰一神或多神为善,信者获福生天,不信者获罪入狱,这在佛教看来,信仰此神,即违平等性,与佛教之信仰平等佛性,绝然不同。

    又佛教评论善恶,皆从心地出发,不重事相,与世间但重事相者不同。例如单看人家打人骂人,不足以定善恶,必再看其存心如何,然后断定。若为他利益,则打骂皆属善行,若为己谋利益,则虽敬礼人尚且是恶,何况打骂。据菩萨戒本,凡持菩萨戒的,如破除我见,但为利益众生故,虽行杀盗淫事,亦不算恶,反而是善。例如国中有一暴君,贪财好战,使无数人民失财丧命,持菩萨戒的人,便不能袖手旁观,应竭其智力,去此暴君,虽将其杀害,亦不作犯杀戒论,且得大功德。由此证明佛教是怎样积极而合理的宗教。

這段恐怕又要引起一些人的攻擊了,會說誰來評定殺盜淫是出於善,都說是善,都去殺盜淫,那世界不亂套了?這看似有道理,但實際上並不如此。善惡的發心,別人看不到,難道你自己不知道,你自己知道了,就如同天下人都知道了。好像還有疑問?事實上,別說你自以為聰明的善惡,對鬼神瞞不過去分毫,就連世間的高明人你都騙不了!看似愚民百姓的眼都騙不了,善惡自有分明,那容你絲毫狡辯!絲毫之種子因,早晚必產生善惡之償還結局,這是不變的鐵則,不是佛教編出來糊弄人的把戲。如果藉此行私心惡行,那是明知故犯,恶上加恶,比然苦中受倍苦也!豈是狡辯之徒之心可以瞞天過海的發夢戲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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