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蜗藤:“自古以来”有多理直气壮?

作者:2744367848  于 2015-4-24 11:0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黎蜗藤|通用分类:其它日志

关键词:加里宁格勒, 阿拉斯加, 中国人, 哥德巴赫, 俄罗斯

“自古以来”有多理直气壮?黎蜗藤

中国人论证领土归属喜欢用自古以来,“新疆自古以来属于中国”,“西藏自古以来是中国的一部分”,南海自古以来属于中国等等的论断层出不穷。“自古以来”被认为是一种政治正确,仿佛非“自古以来”不能说明这块土地合法地属于中国一样。但事实上,“自古以来”真的管用吗?

无疑,国际上论证主权归属离不开历史,但和历史相比,更加重要的是法理。如果法理上无理,那么即便历史渊源再远也是没有根据的。相反,如果法理上过硬,那么即便没有历史渊源也关系不大。

比如,阿拉斯加以前并不是美国的领土,它最早是俄国人占领的,更不用说其上还有原住民。但是在1867年,美国从俄国人手中买回来之后,就无人怀疑美国是那块土地的合法主人了。再比如,现在属于俄罗斯的加里宁格勒,原名哥尼斯堡,原先自古以来都是德国的领土,还是普鲁士的“龙兴之地”,出了好几个大牛人,比如哲学家的康德,数学家哥德巴赫(哥德巴赫猜想),物理学家基尔霍夫(电流定律)等等,数学界著名的七桥问题中的七桥也在那里。在二战之后,德国把它割让给苏联,至今,它就是俄罗斯的合法领土了。

依照国际法而并非依照自古以来,尤其有现实的政治意义。自古以来,领土和疆界变动是常态,一成不变反而是少数。世界各国很多都有其“核心”的部分。但在其边缘地带,有进有退。如果大家都坚持自古以来,那么世界就没有秩序可言了。如果德国现在还坚持哥尼斯堡属于德国,是德国自古以来的领土,那么俄罗斯和德国甚至波兰之间还有任何和平可言吗?可见,所谓的自古以来,在政治上也是不现实的,否则世界将会重新进入丛林时代。

其实,我们回顾中国的领土变迁,更加会发现,中国很多的“自古以来”,其实并不那么古。为了论证“自古以来”而夸大其词,无视历史,难免惹人话柄。

事实上,中国在自古以来只是位于中原一带,地不过冀鲁豫齐陕。在春秋战国之际,楚国逐渐被认为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样中国才进一步扩张到长江流域,在秦灭六国的前夕,秦国征服了巴蜀,它原先就有悠久的古代本土文化(三星堆、巴国、蜀国)。于是,在秦国统一中国的时候,中原、长江流域以及巴蜀就是中国自古以来的领土。

第一次扩张:越族诸国和河西走廊

在建国之后,秦朝和汉朝进行了两个方向的扩张。一是向南扩张,不断夺取了越族的土地,越族原先在浙江、福建、江西、广东、广西、海南和越南的故土尽数被中国夺得,通过这一轮的扩张,中国才抵达南海。二是(汉朝)向西北扩张,占领了河西走廊一带。这些土地,后来也构成了中国领土的核心部分。

而其他土地成为中国的一部分都是很晚的,而且主要得益于两个外来民族的朝代,元朝和清朝。

第二次扩张:云贵高原

元朝给中国带来了云南和贵州,在唐宋期间,云南和贵州一直在南绍—大理的统治之下。很多人看金庸小说,以为大理是汉人国家,其实段氏是白族,大理也是白族为主要统治力量的国家。大理抵抗蒙元二十多年,最终为蒙古所灭。元朝被朱元璋赶出中国本部之后,并没有灭亡,它继续在蒙古传统领土上当皇帝,只不过中国不承认,而仅仅把它称为北元而已。从国际视线看,明朝不是取代元朝,而是中国从蒙古人统治下独立出来,在原属于中国的领土上恢复了中国的统治。从这个意义来说,被侵占的云南本来也有权推翻蒙古的统治,恢复大理的法统。正如原先在元朝治下的其他领土,比如朝鲜、西藏都独立于中国之外一样。中国这时把云南也顺手接了过来,这才让云南真正成为中国的一部分。

第三次扩张:东北、蒙古、新疆、西藏 、台湾

蒙古建立元朝给了中国第二次扩张的机会,同时也带来了对其他地区“自古以来”的可能性。但中国的第三次扩张,还是得益于满洲的征服。

东北

满洲人给中国带来的更多,首先是东北。在考察东北的历史之前,首先要确定东北的地界。现在我讨论的东北包括中国的整个东北地区和外东北(即被苏俄后来占领的地区)。在历史上,仅仅辽宁地区是中国长期占有的地区,占领辽宁远远不能意味着占领整个东北。这在很多人的论述中都存在以便概全的错误。在唐朝,由于侵略朝鲜(高句丽)后治理的需要,东北地区陆续成立了三个都督府:安东都督府、渤海都督府和黑水都督府。但事实上,只有安东都督府(驻辽东)是独立存在一段长时期的。所谓渤海都督府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属于通古斯族的渤海国,而黑水都督府只成立了几十年,后来很多地区都为渤海所夺得。而在渤海以东的地方有属于东胡系统的契丹族。契丹曾经短暂地属于唐朝的松漠都护府,但是很快(8世纪初)就脱离唐朝的统治。在唐末,契丹崛起,一统东北,并南侵中原,夺得燕云十六州。这时东北也不属中国的领土。而在原属黑水靺鞨(也是通古斯人)的女真人崛起的时候,更是和中国毫无关系,仅仅是因为南侵之故,才占有了中国半壁江山。在蒙古扩张的时期,金国被先行征服,再因为蒙古灭宋而和中国成为同一国。东北这样才首次和中国同处同一个帝国之中。明初曾经建立过奴儿干都司,但奴儿干都司成立仅仅25年之后就被撤裁,于是其对东北统治的范围、时间和实际的统治程度都是很成疑问的。可以相信,在明朝大部分时间,对东北的统治大致维持在辽宁一带。

在晚明,生活于辽宁的属于通古斯系统的满族人首领努尔哈赤可以说是中国的官员。但是在其宣布七大恨之后,满洲已经独立于中国,其后,他和皇太极陆续征服的东北之地,并不能算是中国的地方。在定都北京之前,满洲已经对吉林、黑龙江以及外东北等地建立了统治,它们之所以成为中国的一部分,纯粹是因为满洲先行征服再带入中国的结果。除了最后的几十年,在清朝的大部分时间,东北都是禁止汉人前往的龙兴之地,由黑龙江将军、吉林将军和盛京将军所管辖,和关内实行截然不同的制度。汉人大规模进入东北,是在1860年之后。

早在满洲征服中国之前,就已经征服了内蒙古(漠南蒙古)十六盟,并通过满洲和蒙古联姻的方式,结为同盟,满洲得到了元帝的传国玉玺,这才开始称帝。可以说,满洲的皇帝地位得之蒙古,而并非得之中国。这个传国玉玺可能是假的,但不影响满洲通过它作为“正统”而建立清国的象征意义。

蒙古

蒙古之所以归于中国更是满洲人的事。蒙古自古以来不属中国,反而是中国曾经是蒙古的一部分。此点无需多言。如前所述,在蒙古人被朱元璋赶出中国之后,元顺帝返回蒙古故地,继续当他的大汉。之后,蒙古的世系一直没有中断。蒙古各部和明朝也是互有攻守。最后双方边界基本稳定在明长城一线。在明末,满洲独立后而征服中国之前,蒙古已经和满洲结盟,臣服于满洲。蒙古之所以成为中国的一部分,和中国并无直接的关系。内蒙归了中国,是满清的功劳。外蒙和中国关系较为疏远,1924年,蒙古人民党在苏联的支持下独立,最后在1945年通过公投获得中国的承认。

西藏

西藏在7世纪开始长期是一个独立的国家。王力雄说,尽管中国常说文成公主的事,但严肃的历史学家还不至于把和亲说成是中国的一部分。可是,他对于中国的历史情意结过分乐观了,比如最近的白皮书就说吐蕃在唐代是中国的一个地方政权。西藏社科院的孙勇,也说如果不把西藏说成从唐朝开始就属于中国,就不能解释西藏属于中国的“历史上长期的合理性”[1]。但这显然是不合逻辑的。在中国唐朝,吐蕃是一个独立的强国,曾经多次打败中国,控制河西走廊,夺得河西四镇,甚至攻入中国首都长安大掠,迫使唐朝和亲。这时,它怎么可能是中国唐朝的一部分呢?

唐之后,吐蕃和中国没有什么关系。西藏首次和中国发生管治上的关系是在蒙古扩张的时期。蒙古在灭亡宋朝之前就已经得到蒙古的臣服。之后,又把中国和西藏都置于蒙古的政权之下。但说实话,即便在元朝,西藏也是很特别的一个地区,元朝皇帝和西藏喇嘛的关系更类似于西方的世俗君主和教皇。西藏事实上是高度自治的一个地区。但这里不细究。在明朝之后,西藏和明朝没有实际的主权关系。

西藏之所以归于中国也是满洲人的功绩。在中国本部的东北到西南的一个半圆圈上,事实上存在一条满洲——蒙古——青海——西藏的文化带。这条文化带互相之间的交流(主要通过蒙古),远比他们和中国本部的交流更为密切。历史上,自元朝以来,蒙藏之间的关系就极为密切,而在满洲兴起之后,由于和蒙古同盟之故,满洲也开始和藏建立关系。这种关系的建立有人认为是功利性的,是为了进一步笼络蒙古之故,但从种种迹象看来,清朝的前几个皇帝(直到乾隆为止)对喇嘛教都是十分信奉的。比如传说中,顺治出家的地方就是五台山,而它是顺治专门划给藏传佛教在中原的据点。乾隆把雍和宫变为喇嘛寺,为自己安排后事也要以藏传佛教的方式,这显然也不能用“利用喇嘛教”来解释。

在满洲征服中国之前,满洲就已经和西藏的大喇嘛建立联系。在崇德二年,皇太极就筹划邀请五世达赖喇嘛访问盛京。达赖喇嘛排除其驻喀尔喀蒙古的代表额尔德尼伊拉古克三呼图克图出访盛京,建立初步联系。清廷继续邀请达赖喇嘛到访,但最后事成在入主北京之后的顺治帝时期。但此时双方还并没有从属的关系。在达赖喇嘛访问北京之际,五世达赖喇嘛受到无上的尊素待遇,包括皇帝出城三十里接待(中国后来史籍说是郊游偶遇,诚不可信)。在次年达赖喇嘛回程中,清朝顺治皇帝和五世达赖建立了互相赠予称号的关系。顺治帝赠予“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这个事件,中国常常称为是册封。事实上,仅仅是在信函中的抬头用了如此的称呼,在信中并无“册封”一词。而在复信中,达赖喇嘛则称顺治帝为“天神文殊菩萨大皇帝”。如果这时真的是有所谓的册封的话,只能说是互相册封。在西藏人的观念中,文殊菩萨转世为大皇帝代表智慧,金刚手菩萨转世为哲布尊丹巴代表力量,而观世音菩萨转世为达赖喇嘛代表慈爱。三者在关系上是平等的(如果不是观世音菩萨是更高一些的话)。在日后演变中,满洲统治者在日渐汉化之后,这个关系才出现转变。[2]

那么西藏何时才算是中国的一部分呢?准确地说当是18世纪,特别《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之后,才取得对西藏的主权。因此,西藏也是满人带来的。惟在有清一代,西藏都是高度自治的,实行和汉地截然不同的制度。

新疆

新疆,顾名思义,是新的领土。尽管中国说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并追溯到汉朝。但中国在汉朝和唐朝两次在新疆所建立的“统治”,事实上只是一种势力范围,而非真正的确立领土,而且这两次统治的时间都不长。在汉朝,西域地区有各个独立的国家,西域都護府,仅仅是一个军事外交机构,大约类似于美国的海外驻军。其目的是为了抗拒匈奴和保卫丝绸之路的畅通。通常情况下,不干预各国的内政。而这个机构维持的时间也不长,在整个西汉,维持了大约70年,在东汉,维持了仅仅16年。相比两汉长达400年的历史,这个时间并不足够长。在唐朝,安西都护府是扩张的产物,但唐朝对西域的统治一直不牢固,始终和吐蕃以及阿拉伯人在西域拉锯,安西都护府时有时无。到8 世纪末,正式放弃了安西都护府。在这一个半世纪中,中国能够建立相对稳定的政区的仅仅有新疆东部的高昌一地,它直到唐末才为回鹘所攻占。除此之外,西域在多个政权和势力的轮流控制中,说不准到底是谁自古以来的领土。从唐朝中期到清朝中期长达一千年的历史中,西域和中国都没有从属关系,而且基本是独立发展的。在蒙古扩张时,西域被蒙古征服,但是西域并没有归属统治中国的元朝。新疆之归于中国,是在满洲对中国的征服之后,通过对卫拉特蒙古和回部(即维吾尔人)的长达几十年的一系列战争的结果。由于时间上的关系,到底那属于满洲还是中国打下来的领土有争议。但是,在19世纪后期设省之前,新疆一直是一个和内地实行截然不同的制度的地区,而且很大程度上都是自治的。因此,在清朝中期之前,新疆都没有成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的固有西方边界大致固定在甘肃嘉峪关一带。

台湾

台湾自古以来和中国关系不大。吴朝孙权派往台湾掠夺人口,仅仅是一种侵略。元朝和明朝建立的澎湖巡检司仅仅限于澎湖列岛。澎湖之外,“此外溟渤,华夷所共”。在明朝,台湾被列为和日本等国一样的十五个“不征之国”之一。清朝认为“台湾自古荒服之地,不属中国”,甚至说它以前“属于日本”,直到康熙才收诸中国。事实上,在台湾先有原住民建立的大肚王国,再有荷兰人和西班牙人建立一南一北的政权,此后才有郑成功建立的政权,最后才由清朝吞并。因此,要说台湾何时属于中国,事实并不那么自古,仅仅是17世纪末而已。

其实,即便在17世纪末之后,中国对台湾的统治也仅仅止于西海岸,东海岸还是化外之地。直到1870年代,中国推行开山抚番,才把台湾的东部也纳入中国的统治之中。

结论

所以,通过考察,我们可以得知,如果以秦朝建立时作为中国(汉人)的固有领土,中国经历了三次带来稳定领土增长的扩张期。

第一次是秦汉时期,通过一系列的战争,夺得了南方越人的土地(包括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以及夺得了河西走廊一带(甘肃)。这两片土地和秦朝统一中国时的固有领土一起,组成了中国本部。中国常常说自己有大一统的愿景,这个大一统,事实上是指中国本部的大一统,而非对现在中国疆界线内土地的大一统。

第二次扩张,是明朝对蒙古政府征服中国所附带的云南和贵州的再兼并,完成了对云贵两省的征服,此两省也在之后被广泛承认为中国本部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清朝,由于改土归流政策,对这两省的控制进一步加深。

第三次扩张,是满洲对中国征服所带来的领土。这包括,在满洲脱离中国独立之后但在入主中原之前所取得的东北和(内)蒙古,在入主中原之间就已经建立关系的西藏(对其主权的巩固在入主中国之后),在入主中国后所继续征服的青海和新疆,以及孤悬海外的台湾。

值得说明的是,在满清覆没之后,满清帝国面临解体,上述五个地区都有脱离中国的历史:东北建立满洲国、蒙古最后独立、新疆有东突厥斯坦国、西藏有事实上独立的“西藏国”、台湾为日本殖民地,最后,二战后,中国才逐一重新获得了对这些地区的控制权(除了蒙古)。

可见,这些地方之所以归属中国,都不是什么自古以来的结果,而是中国向外历次扩张的结果。如果为了把中国化妆为一只“爱好和平的狮子”,而刻意掩盖了中国历史上的侵略事实,这是掩盖历史和美化历史的一部分。

有人说,这些扩张大多不是中国人所为,而是满洲人蒙古人所为,所以中国人还是没有侵略的基因。但是,如果承认了蒙古人和满洲人为中国奠定了国土,中国人又要继承了他们的国土,那么又怎么能否认他们的侵略和扩张也是中国人的所为呢?如果否认了他们的侵略行为,但是在民国时期,又要把这些地区重新纳入中国,那岂非是再一次侵略的行为吗?因此,好的东西要承认,坏的东西就否认,这既不符合马克思主义所要求的实事求是的精神,还会让自己的道德低地变得更低。

因此,无可否认,中国并不是自古以来就这么大,和现在很多大国家一样,中国之所以这么大,也同样是侵略和扩张的成果。

当然,承认中国在历史上的扩张与侵略,并非要否定中国对目前这些地区的主权,因为中国对东北、新疆和西藏的主权在1951年前后已经在法理上解决了。比如对东北和新疆,有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等的一系列协议;对西藏,有十七条协议;它们已经完成了中国对这些地区的法理程序。但法理是法理,历史是历史。两者还是不应混为一谈的。

可见,自古以来,即不准确,又非必要,以国际法论证主权,比以自古以来论证更为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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