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原则必须坚守

作者:一剑飘尘  于 2016-6-21 08:3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剑劈华山|通用分类:热点杂谈

有些原则必须坚守

一剑飘尘


(一)释放考拉的理由


最近为释放考拉赵威,忙了一阵子。就如同我在父亲节那天写的文章:我帮助赵威完全是从一个父亲的角度,心痛一个和我儿子差不多年龄的女孩,被冤屈在狱中。与我的政治观点,毫无关系。为什么说她冤屈呢?很简单,政府逾期关押、不容许她家人见面、不让她自主选择律师,都是对于法律(而且是中国政府自己制定的法律)的违反。这要是在美国,案子根本就不用审理,政府就输了。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能够被判无罪,就是因为美国警察在收集证据的时候,出现了一些程序上的瑕疵。许多中国人不理解这个,认为这是吹毛求疵。其实不然,这叫程序正义。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正义的标准,所以才需要法官、法庭来判断谁是谁非。但是,即使有法官,也可能有人为的判断误差。所以,为了找到判断正义的客观依据,我们人类发明了“程序正义”这样的一个不以人类主观判断为标准的守则。还是用警察抓罪犯的例子。乍听起来,警察都是高大上的。但是事实上,警察手中掌握着极大的权力,如果不加以限制,制造冤案易如反掌。中国最近几起被警察冤枉的案件,人都死了多少年了,却发现了真正的凶手,就是非常好的说明。所以,现代社会,为了约束警察的权力,不至于出现冤情,规定了一系列的措施:警察抓人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警察扣留人要有时间限制,没有被法庭定罪的嫌疑人不能被当做是犯人。等等。这一系列的措施,都在限制公权力的肆意妄为。警察只有在符合这些规定的情况下办案,才算得上程序正常的。如果违背了这些程序,抓捕的犯人,就不符合程序正义。也就更谈不上后续的判刑,能够获得正义了。


所以,中国警察在抓捕考拉、拘押考拉的过程中,都是违反一系列的程序正义的原则,警察自己就在违法。这个案子如果放在美国,警察是要被起诉的。这与是否发生了性侵,都没有关系。显然,在去年7月份的那次大逮捕中,几乎所有的律师都是处于和考拉同样的情况下。只是,我们能力确实有限,现在只能重点抓考拉这个案子。


(二)死磕派律师与团派的关系

以荷兰蛇头为代表的一些质疑派,放风说去年7月份被抓捕的律师有团派背景,他们的被捕是因为政治斗争的结果。这显然是非常荒唐的指控。中共64以后,基本就是铁板一块了。不同派系之间有斗争,但是斗争的目的只是争权夺利。无论哪派,都不会关心民间的维权斗争的。相反,在打压维权运动方面,他们的目标都是一致的,即使手段上有所区别的话。批驳这样的论点,其实是非常容易的。


对于那些相信这种派系斗争的说法的,我们不妨假设:即使这些律师具有团派背景,就应该被违法拘捕吗?他们也是和考拉一样,一年多以来,生死未卜。甚至,屠夫的父亲、哥哥都因此也被入狱。株连九族,这还是封建王朝时候的做法。即使文革的时候,一般也只是要求家庭成员划清界限而已。而现在,在世界已经一体化的无限主义时代,中国却出现这种父兄连坐的恐怖株连,这是不是历史的大倒退?最近香港铜锣湾书店的林荣基暴料,中国中央专案组通过控制他女朋友、控制李波家人的方式,让他们屈服。这哪里还是正常政府的做法?整个是黑社会。


所以,现在问题的关键不是派系斗争中,站在哪一边的问题。说实话,就是屠夫他们想抱李克强的大腿,李克强也未必有胆量给他们抱。现在的问题是:中国政府在习近平上台以后,已经完全黑社会化。批量抓人、逾期关押、株连九族。不要说不容于现代文明。就是连中共自己过去67年统治中,都很少出现。在这样的时期,还能相信荷兰蛇头这类人的“高层关系”透露的情况吗?中国已经进入了最黑暗的时期。不反抗这个中央集权政府的流氓行径,以后无论死磕派、维权派、团派,都要变成奴隶派。


(三)给考拉签名信,不能弄虚作假

今天在一个群里,和几个人争执起来。原因在于其中有人发了下面的信息:

每个人每日签名10个人(亲朋好友)340人就是3400人/日*30日就是超过10万人!

我当然不能同意这样的做法。这是给白宫的签名信,你这样做,不是公然造假吗?什么叫签名?我这里用一下维基百科的定义:


is a handwritten (and often stylized) depiction of someone's name, nickname, or even a simple "X" or other mark that a person writes on documents as a proof of identity and intent.


这就是一个人的社会身份证明。在美国,个人是没有印章的。即使是开公司,我也只有一个钢印,但是这么多年也从来没有用过。美国就是靠个人的签名,确认这是你在完全自由情况下,对特定事件的认同或者反对。


所以,签名是具有唯一性的。在我跟群里的大陆网友争论的时候,辱骂我的,就算了。鲁迅说了: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我只能同意半句:辱骂不是战斗。但是实际上,恐吓是战斗中的一种战术,而且管用。


中国大陆网友坚持要造假的一个理由是:中共无所不用其极,我们如果不这样做,就不可能胜利。


首先,我认为有一些原则,是一定要坚持的。这也就是所谓做人的底线。你不能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些人不坚持底线,你也放弃。你应该知道,你之所以与他人不同,不是因为你富有或者贫穷,而是因为你的认知和他人具有差异性。所以,中共没有底线,不是你也没有底线的理由。我们反对中共的,其中一个理由,不就是中共的无底线吗?我们为考拉呼吁,不就是因为中共失去了底线吗?


其次,即使说你要在中国大陆坚持无底线的做法,也不能把这种风格用于给白宫的签名。因为你现在做的事情是要求白宫出面帮助考拉(实际上,这个效果如何,也不要寄予过分的期望)。然后,你用欺骗的手段,明明只有几百人,通过大家重复签名,达到白宫要求的10万签字人数。你这是在欺骗奥巴马,而不是在欺骗中共。明白吗?坦率说,我不觉得这个10万签名能够完成。就中国人这个群体的那种素质,他们是既没有弹也没有正义感的。即使是出国到了国外,也胡扯欺软怕硬的主。为梁警官的案子游行,那也是面对的美国政府。你换中国政府看看?不要说游行,就这些人,应该是连喊冤叫屈都不敢的。所以,10万人签名,对于这次的考拉案来说,是一个非常巨大的门槛。但是,即使按照这种欺骗的方法完成了,如果白宫真的把它当做一回事,去和习近平要人。习只要把这种欺骗签名的方式抖出来,就相当于打了奥巴马的脸。这样的做法,是在帮考拉,还是害考拉呢?


面对中共的强权,抗争确实是非常辛苦的,也充满风险。中国民间力量根本就不是中国政府的对手。可以说,我们唯一占上风的就是道义的力量!就是我们在追求的是高尚的、光明的事业。现在,因为一个考拉案,就用造假的手段获取签名,这是多么愚蠢的想法?把我们唯一优势的道义力量放弃?如果你坚持不择手段,可以!劫狱去!自己一个人、或者三两个志同道合的,劫狱去。因为那是你们个人的选择,与他人没有关联。但是,在给白宫签名这个事情上,作为个体的我们是在寻找他人的帮助!正是因为我们没有能力,所以才要呼吁奥巴马出面。然后,我们还用欺骗的手段?


我非常关心考拉的案件,我也希望她能够有一个比较好的结果。与许多人不同,我至今都不愿意相信性侵是真实发生了的。相反,我希望它只是一个传言。但是,这不影响我为她呼吁!我也希望现在帮助她的朋友,在牵涉到第三方的时候,要尊重第三方的意见。即使第三方是你的亲朋好友,也应该尊重他们独立思考的自主性。


正是因为我们坚持一些根本的原则,这个世界才变得越来越文明。这也是我们与他们的区别。


201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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