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飘尘:美国向何处去(一)

作者:一剑飘尘  于 2017-1-2 07:0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剑劈华山|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9评论

一剑飘尘:美国向何处去(一)

一剑飘尘


在阿拉斯加的冰天雪地之中旅游,可以说是最乏味的事。除了极光、狗拉雪橇,人生似乎就只有冬眠。甚至太阳,都是从同一个地方升起,然后再在那里降落。所以,我不由得想到William Seward,这个美国历史上并不知名的政治家,能够在19世纪决定买下这片看着有点儿无聊的土地,那是具有多么巨大的前瞻性。如果没有阿拉斯加,美国国土面积将减少66万平方公里,更不要说阿拉斯加丰富的自然资源。


而在我看来,川普显然和 William Seward 一样,具有前瞻性的眼光。这是我一直以来坚定不移地支持他的原因。和19世纪的国际形势相比,显然今天的美国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是金钱也无法解决的挑战。两年前大约同样的时间,我写下了“中国向何处去”,其后这两年时间里,中国的发展基本上都在我预测范围之内,虽然这是我在文章中也说的:不希望看到的结果。那么美国在川普上台以后,会向何处去了?


相信读者诸君都看腻了那些评论美国内政的文章了吧?如果仅仅写写那些什么建设、工作机会等等分析文章,我也就不是一剑飘尘了。所以,我的着眼点是不同的。


首先,我们要有充分信心,相信美国绝对不会变成一个白人至上的国家,这是许多人在川普竞选的时候非常担心的一点。公平地说,在种族歧视这个方面,白人几乎是所有族裔中做的最好的了。只要看看2008年大选投票的族裔投票分布情况,就一目了然。相反,我倒是觉得美国有可能变成一个黑人至上的国家、一个穆斯林至上的国家,只要他们的人口比例占据绝对多数的地位。只要看看BLM这类种族歧视组织的口号,就不难得出这个结论。许多人提及歧视,就认为是优势方鄙视、瞧不起劣势一方。实际上,只要根据自己的肤色要求特权,都是一种歧视!而且是对于其他所有肤色的歧视!


美国经历了几十年的反对肤色的人权运动,而且是黑人民族首先发起的。到了今天,却演变成这个种族最在乎自己的肤色!这是不是值得所有美国人反思呢?一个真正的不以肤色评判个人价值的社会,需要每个族裔都忘记自己的肤色,而不能仅仅要求白人忘记。在未来的美国,我相信,这个观点会被经常提及:让我们真正以一个人的品格的优劣作为评判标准,而不是他的肤色。


这正是马丁路德金的梦想。(作者一剑飘尘;微信公众号:yjpc21)


我非常期待,美国是否能够重新审核Affirmative Action(平权法案)的公正性。我们应该明白,歧视并非仅仅是优势一方对于弱势一方的特权。相反,不考虑个人品格的照顾弱势,本身就是一种歧视。所以,即使优势一方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而适当让渡一部分权利的情况下,至少应该在法律上说明这种让渡是基于善意,而非责任和义务。当然,这也仅仅是我的一个 dream,而且我很明白,这个dream很难实现。


既然说到梦想,我就多说一句:美国是否应该修改宪法了?这是昨天晚上我孩子跟我讨论的时候,他提出的一个想法。我觉得这真的是一个非常有必要的措施。美国宪法制定的时候,其实无论是制定者本身的代表性,还是当时人民的代表性,都与今天的美国人民大大不同了。美国宪法几乎被世界人民当做民主自由的圣经,但是,如果考虑到制定这些宪法的人,在当时根本就不把黑人、妇女当做公民看待,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对宪法有所保留呢?


当然,美国宪法可以修正。至今还有效的一共有26个修正案。但是,过去50年来通过的,只有三条。过去100年来,只有9条。就这9条中,还有一条在我看来是造成美国今天困境的条款:1964年通过的不纳税也可以投票条款,我们可以说这是无赖条款吗?内容如下:


The right of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vote in any primary or other election for President or Vice President, for electors for President or Vice President, or for Senator or Representative in Congress, shall not be denied or abridged by the United States or any State by reason of failure to pay any poll tax or other tax.


在这些修正案中,最引人注目的,也是我们天天念念叨叨的,就是涉及三大自由的第一修正案: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这是1791年通过的议案。显然,那个时候的美国没有穆斯林,制定修正案的先贤也想不到会有一个宗教的教义就是限制信徒的言论自由,甚至剥夺信徒穿比基尼的自由的。


所以,我们现在面对的其实不是穆斯林的问题,而是宪法的问题:当出现一个公然违反宪法的宗教的时候,是不是应该限制这个宗教?


根据宪法第一修正案,美国也不应该限制对于共产主义的信仰,但是美国入籍法律却规定,入籍申请人若仍然信奉共产主义,就没有资格入籍。这难道不是对于宪法的违背?


如果说川普任期内,我们几乎有100%的把握可以期待美国基础建设的大干快上、美国制造业的复苏,那么,我这里更加期待的是:川普能够在目前共和党控制两会的情况下,进行宪法修正的工作。这是对于美国来说长治久安的事。(作者一剑飘尘;微信公众号:yjpc21)


AA(平权法案)的废止牵涉到一些族裔的切身利益,有可能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可能性不大。但是,对于宗教自由的限制——任何人不得以宗教名义反对多元主义、不得以宗教名义鼓吹暴力,对于纳税人与投票权关系的重新界定,都是可以通过修宪完成的。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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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9 个评论)

4 回复 SecondThought 2017-1-2 08:36
一剑飘尘's opinions are often deep in thinking.
4 回复 icpup 2017-1-2 11:06
一针见血.
4 回复 柯南道尔 2017-1-2 20:33
在美国,对宗教自由是有限制的:任何人不得以宗教名义反对多元主义、不得以宗教名义鼓吹暴力,可是为什么美国却支持邪教法轮功?
4 回复 一剑飘尘 2017-1-3 00:25
lym2021: 限制共产主义不算违反宪法啊。
美国宪法规定:每个人都有免于恐惧的自由。而共产主义的章节就是在赤裸裸的威胁要用暴力来剥夺个人财产和人权,这已经违反了美国
你说的我当然知道。文章里提及共产主义,是和伊斯兰教做一个对比:既然可以限制共产主义,当然同样可以限制伊斯兰教。
3 回复 一剑飘尘 2017-1-3 00:26
柯南道尔: 在美国,对宗教自由是有限制的:任何人不得以宗教名义反对多元主义、不得以宗教名义鼓吹暴力,可是为什么美国却支持邪教法轮功?
因为你对邪教的定义与众不同,你的定义照搬了赵国的定义。你最好还是回赵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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