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此次出国,林若初不仅肩负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更要协助新项目在兄弟公司的平稳着陆,圆满完成总部交给的任务成为林若初职场上的重要里程,这一点早在出国前北京的老板就对她有过暗示。若初每天的日程都安排得满满的,有时甚至忙得连午饭也顾不上吃,就这样不知不觉迎来了加国的第一个冬天。
圣诞前夜,若初被部门年轻人拉去参加一个化妆舞会,那晚若初穿了件白色抹胸晚礼服,头戴一顶小巧皇冠,前额刘海光洁微卷,缎子似的长发挽成云髻,颇有旧时影星的风韵,尽管眼罩遮住她部分的脸颊,可那两潭秋水却仍然让人印象深刻。
屋里的音乐很大,幽暗的灯光下,人们彼此热烈地交谈并暧昧地微笑着,这时若初的同事Johnny走过来打招呼。
Johnny兴奋地朝远处一对男女招手,那男的很高,看起来酷酷的,左半边脸被一张金色面具遮盖,有点象歌剧魅影里的男主角。女的只有男的肩膀高,穿紫色泡泡裙,黑色裤袜短靴,脸上也戴着面具。
金面侠和紫衣女敏捷地穿过人群,来到Johnny和若初的身边。紫衣女毫不避讳地扑进Johnny的怀抱,两只手紧紧勾住Johnny的脖子,Johnny顺势吻了一下那张娇艳欲滴的红唇,原来紫衣女是Johnny的女朋友,金面侠是紫衣女的哥哥。
舞会开始的时候,林若初发现Johnny和紫衣女都不见了,舞池里一下子挤满了带着面具的男男女女。就在金面侠放下酒杯起身的瞬间,林若初被一个矮胖男人邀走了。林若初的心里有点失落,为第一个邀舞的不是金面侠,不知为什么林若初对金面侠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
林若初很久都不跳交谊舞了,所以舞步有些生疏。人群中她看见面贴面跳舞的Johnny和女友,幸福缠绵的样子仿佛整个大厅只有他们两个。林若初回来的时候,发现金面侠仍然坐在原地,他没有跳舞,难道是在等她回来?林若初傻傻地想。
“你没跳舞吗?”
“我只跟我喜欢的人跳。”
见若初不答,金面侠哈哈:
“没吓着你吧?跟你开玩笑呢。怎么样,能赏脸跳一曲吗?”金面侠伸手对若初做了个邀舞的姿势。
金面侠不仅舞跳得棒,而且还是一个令人愉悦的舞伴。若初跟着他一起旋转,脚步也开始变得轻松。金面侠的舞步娴熟而果敢,他象船长一样控制着船行驶的方向,即使在交通最拥挤的地方也不会让别人撞到自己的舞伴。她在他的带领下,像只蝴蝶穿梭于人群,而他和她之间始终保持着让人舒适的距离。
“我数一二三,我们一起摘下面具怎么样?”林若初建议。
“好呀!”金面侠随即应和。
林若初摘下眼罩的同时,金面侠摘下了面具。
“是你!”
林若初和许明成几乎同时叫出声来。
林若初对salsa舞表示了极大的兴趣,极力要求拜许明成为师,于是许明成就手把手地教林若初学起了salsa,林若初很聪明,不一会儿就掌握了基本要领,可惜地方太小,二人施展不开来。
林若初忽然想起张晓钧,他就不跳这些舞,他只喜欢无拘无束地蹦迪,说交谊舞是老头老太太们跳的。
许明成正准备把林若初夸赞一番,没想到她脚底一歪,跌在了地上。
林若初赤着脚,一瘸一拐地在许明成的搀扶下坐下。许明成找到明珠和Jonny,说明一下情况后回到林若初的身边。
“我送你回家吧?”许明成征求着林若初的意见。
林若初点了点头。
回到林若初的公寓已经是午夜十二点,楼下大厅里一个人也没有。林若初的脚暂时走不了路,都怨那双该死的高跟鞋,不然脚也不会肿这么厉害。
林若初眼前的许明成,一如上次见面时的帅气,那是一种低调的、由内向外散发出来的帅气,也许用帅来形容许明成并不十分恰当,把帅改成男人味更恰当些。
“你,没事吧?”两人站在空荡荡的电梯里,许明成指着林若初的脚问。
“哦,我没事。”林若初盯着电梯上方变化的数字,心想,如果她住的地方没有电梯,许明成会不会背她上楼?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在心里鄙视自己。
电梯“叮”的一声停在了十二层,许明成真的在她面前蹲下来,他背冲着她说:“上来吧!我背你。”
林若初故意犹豫一下,然后趴到许明成的背上,心里犯嘀咕:“今天什么日子?想什么什么灵!”
许明成用林若初包里的钥匙打开门,将她放到沙发上,问她有冰块吗?林若初回答,冰箱里。许明成取了冰块来用毛巾包好,敷在林若初脚踝红肿的地方。
“记住一定要冰敷,不要热敷,24小时后再抹些红花油。明天早上起来还不能走路的话,就给公司打电话请假吧。”
“知道了,谢谢!”
“这是我的号码,有事打给我。”许明成把一张明片递到林若初的手里,然后离开了那栋公寓。
6.
第二天林若初仍然坚持去公司上班,咖啡间里碰见Johnny,Johnny问她,没事吧?看医生了吗?林若初笑笑说没事。
“没想到你和许大哥以前认识。”Johnny的语气里有点惊讶。
“谈不上认识,只是一面之缘。”林若初突然想起口袋里许明成给她的名片。
“许哥是个优秀的男人,可是婚姻却不幸。昨晚明珠跟我说,她看见从前的大哥又回来了。”
林若初不知道Johnny为什么要跟自己说这些,这个平常看起来大大咧咧的男孩居然还很细心。
“他那么优秀,为什么嫂子还要离开他呢?”
“我也不是太清楚,只知道当时有个法国帅哥挡在了嫂子和大哥中间,嫂子不知道中了什么邪,居然跟那家伙走了,好好一家人就这么散了。”
许明成不仅是许明珠和Johnny的兄长,而且还是他俩心中的偶像。许明成从小就喜欢这个妹妹,他十二岁的时候妹妹出生,父母给女儿取名叫明珠可见有多宝贝。许明珠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22岁就早早地嫁给了一个人商人,26岁的时候婚姻破裂于是出国投奔大哥。许明成也知道,以明珠的学历很难在这边找到像样的工作,他曾劝明珠回学校修一门专业,可是明珠对读书一点也不感兴趣,最后许明成决定盘下一家咖啡店让明珠来打理。
Johnny和许明成有着相似的经历,都是留学生的身份出的国,Johnny现在工作的这家公司非常稳定,他们生产的通讯产品已经开始风靡全球。Johnny平常很忙,可是一有空他就会帮女友一起照看咖啡店。
Johnny没结过婚,认识明珠是在明珠的咖啡店,那时候他和前女友刚分手,处于感情的低谷,因为经常来明珠的店里买咖啡,所以两人渐渐熟络起来,进而发展成为恋人关系。
下班的时候,林若初从口袋里拿出许明成的名片,犹豫着自己要不要给这个男人打电话。从昨天分手到现在,许明成的样子总在她的脑袋里打转,这种感觉和张晓钧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有过,她忽然想起许明成临别时说的话:有事打给我。
是不是没有事就不要去打搅他呀?林若初忽然有点怯,之后又马上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不会,如果他怕人打搅的话,就不会特意留下电话了。中午Johnny那番话是不是对自己的一种暗示呢?毕竟他和许明成的关系挺近的。
一阵瞎想之后,林若初还是决定给许明成打电话。电话铃刚响一下,对方就接了,这让本来就有些紧张的林若初更加不知所措。
“你好,是我。”林若初刚开口,对方就识别出了她的声音,林若初的心不禁窃喜,这表明许明成对自己的来电并没有感到意外,而且很有可能他在等她的电话哦。
“你的脚怎么样?好些了吗?”许明成问。
“没事了,昨天多谢了。。。晚上有空吗?我想请你吃个饭。”林若初的心跳得很快。
“好啊,我正愁晚餐没着落呢。这样,你先回家,晚上7点我到你家门口来接你。”许明成很爽快地答应了。
林若初欢欢喜喜地收了线,回到家里收拾打扮一番,等着许明成来接。
爱情有的时候就像一座迷宫,让人看不清也猜不透,就连郭秀芬和许明成这样青梅竹马的一对也难逃命运的捉弄,更别说林若初和张晓钧了。爱情结束的时候,总有一方先离开。后离开的那个,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咀嚼和消化这结果。
郭秀芬离开了,许明成还在原地,这种状况持续了很久,直到林若初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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