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儿童一律判死刑”朋友圈火爆分散

作者:binalibuy  于 2015-6-18 18:5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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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发现朋友圈被一张刺意图图像和一段煽情的呼吁刷屏了。

       “对贩卖孩童者一概死刑!”——再加上“不求点赞、只求分散”的召唤,还真的搞出了激烈的分散声势,并现实上达成了群起而点赞并分散的效果。  
       这种呐喊声其实并不新鲜,这些年多次鼓起。如今跟着朋友圈的风行,而显得声浪更大。可是,这个呼吁靠谱么?这种一概死刑的做法,能遏止拐卖孩童么?这会带来一个更有力的法治我国么?
       贩卖孩童者确实可憎、可恨,今年来得到很多媒体关注,刘德华的“失孤”,赵薇、黄渤、佟大为的“亲爱的”,还有前段时间报道的“弟弟三岁,哥哥六岁,在二十年前弟弟被抱走,哥哥追不上的情况下,弟弟说哥哥快跑”,一个三岁的孩子就这样遗失了二十年,寻找了二十年依旧了无音讯,哥哥的内疚,父母的心痛....社会各个方面各个层次都在关注打拐。但是我们在点击“转发”之前,若咱们能冷静地思考一下,就会发现,这呼吁与煽情,相当不靠谱。
       死刑,其实现已写在法条里。我国现有法令对卖和买都有处分。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孩童集团的组织者或许拐卖妇女、孩童数量超越3人以上等情节特别严重者,最高能够处以死刑。收购方最高可处三年以下刑罚,收购者不优待、不阻止挽救的,能够不追查刑事责任,这一点首要思考到要下降挽救被拐孩童的实践难度。
       拐卖妇女孩童,令人疾恶如仇。其社会危害性,也在跟着年代的开展而添加。由于信息网络和社交媒体的广泛应用,使得触及生意孩童的违法活动状况更多、更快地被揭露,更易引发大众的谈论,构成全民重视态势。可是,法治我国的构建,需求讲法理,而不是靠煽情和泄愤。
       拐卖行动对家庭成员的损伤之大,大众对此类违法过动惊骇和怨恨之深已毋庸讳言。留守孩童增多,人际之间往来冷酷,也致使一些孩子没有被关照。社会流动性添加,交通的便当,让违法分子搬运流窜更便利、更隐蔽,添加了破案难度。某些乡村地区长期封闭,法律意识淡薄,以为买孩子无罪,乃至以为抚育成人有恩。 
       关于拐卖孩童者,“最高刑能够死刑”与“一概判死刑”有着极端不一样的法令意义。前者表现了罪刑相适应准则,后者则看似解恨却只也许添加违法分子的“搏命心态”,看似增强了震慑力却也许更添加了被拐孩童所面对的风险。如朋友圈呼吁“一概死刑”,那么贩卖孩童者就可能铤而走险,刀口上生活,会做的更隐蔽,如发现则直接会对孩童造成人身伤害。
       我国司法改革正步入深层,对拐卖孩童的违法活动,并没有逃避运用死刑。各级人民法院在触及拐卖妇女孩童的违法案件审理中,重刑份额相对现已较高。关于处在当时这个开展阶段的我国来说,死刑可用,但死刑要慎用。关于冲击拐卖妇女孩童的违法活动,立法层面要不断完善,法律层面更需做得更到位。
       我们呼吁社会力量在收购被拐孩童的首要地区——广阔乡村地区,山区等,加强普法,添加经常性的法治教学,一线干部们引导教育法律意识淡薄人员。没有“买”,何来“卖”? 
总之,评论对拐卖妇女孩童违法分子是不是“一概死刑”——
要脚踏实地地评论,而不是只图泄愤解气地评论; 
要用法治思想来评论,而不是用违法法理的思想旧习来评论;
要站在司法改革的大布景下来评论,而不是碎片化、表面化地来评论; 
要从尊敬法治、依托法治的出发点来评论,而不是以试图用言论劫持司法的方式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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