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邪教害人无数,犯下累累罪行。

作者:没什么小强  于 2019-11-22 16:1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原创文学

李洪志在其歪理邪说中总对弟子讲,修炼人不会得病,即使得病也只是“消业”,而“消业”是不能看病吃药的。就这样,许多无辜的痴迷者眼睁睁的错过了疾病最佳的治疗时机。还有的痴迷者在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下,变得精神失常,由此引发的令人惊骇的血案不计其数。

  据不完全统计,仅在1999年7月“法轮功”被依法取缔前,全国因痴迷“法轮功”而致死的群众就超过了1400人。而在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后,李洪志仍然通过互联网发布所谓“经文”煽动“弟子”“走出来”,甚至要求痴迷者“放下生死”搞所谓“护法”活动。

  2001年1月23日,河南开封7名“法轮功”痴迷者正是在受到李洪志“经文”和歪理邪说的蛊惑下,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制造了震惊世人的“法轮功人员集体自焚事件”,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的惨剧。而事件中最小的参与者刘思影年仅12岁,而她的母亲刘春玲则当场被烧死。

  除了自焚外,“法轮功”邪教人员还接连制造了杀人、伤人、破坏铁路设施、盗割通讯线路、攻击通讯卫星等大量刑事案件。这样的斑斑劣迹和累累罪行,充分暴露出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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