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9: 1-27>

作者:霞步思  于 2023-6-5 05:33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圣经分享|通用分类:信仰见证

【林前9: 1-27】【我不是自由的吗?我不是使徒吗?我不是见过我们的主耶稣吗?你们不是我在主里面所作之工吗?……。】在哥林多前书第九章中,使徒保罗以自己为例,说明他是怎样持守第八章所说的原则,他首先说:【我不是自由的吗?我不是使徒吗?我不是见过我们的主耶稣吗?你们不是我在主里面所作之工吗?】保罗在此所提出的四个问题,答案都是:是的。保罗有基督徒的自由,有使徒的权利,他在大马士革的路上见过复活的主耶稣,又建立了哥林多教会。但为了别人保罗不但甘心限制自己作为基督徒的自由和权利,连使徒特有的权利也放弃了,因此他劝勉哥林多信徒不可妄用他们的自由。【假若在别人,我不是使徒,在你们,我总是使徒,因为你们在主里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证。】“你们”指哥林多信徒。别人可以不承认保罗是使徒,但哥林多信徒不可以不承认他是使徒。“因为你们在主里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证”,“印证”即证实的凭据,哥林多信徒最初是保罗带领信主的,因此他们就是保罗“作使徒的印证”。【我对那盘问我的人就是这样分诉:难道我们没有权柄靠福音吃喝吗?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姐妹为妻,带着一同往来,彷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并矶法一样吗?】当时哥林多教会分门结党,四派中有三派声称他们不是属保罗的(1:12),也有人对保罗的使徒身份持怀疑的态度,以致“盘问”他。保罗在这里所用的“分诉”,是将自己置于被告的地位上,向“盘问”他的人进行辩护。为主作工、传福音的人,有权利从领受属灵益处的人中间,得到养生的供给。已婚的使徒也有权带信主的妻子同行,接受教会的供养。“主的弟兄”,指主耶稣肉身的弟兄们,包括雅各书的作者雅各和犹大书的作者犹大。“矶法”就是西门彼得。【独有我与巴拿巴没有权柄不做工吗?】这里的“作工”不是指事奉主的工作,而是指以劳力维持生计的工作。当时只有保罗和巴拿巴两位使徒是带职事奉,其他的使徒都是接受教会的供养。保罗自己是制造帐棚为业(徒18:3),巴拿巴从事何种职业圣经没有记载。【有谁当兵自备粮饷呢?有谁栽种葡萄园不吃园里的果子呢?有谁牧养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我说这话,岂是照人的意见;律法不也是这样说吗?】当时罗马帝国的士兵都由国家提供粮饷。“栽种葡萄园”和“牧养牛羊”也都是靠职业维生。保罗用世上的职业作比喻,但他并不只是“照人的意见”来说话,也用律法中的条例来证明:使徒有权接受教会的供养。【就如摩西的律法记着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难道神所挂念的是牛吗?不全是为我们说的吗?分明是为我们说的。因为耕种的当存着指望去耕种;打场的也当存得粮的指望去打场。】这是引自申命记25:4,那里说到牛可以一边踹谷一边吃身边的谷物。神既顾念牛,自然就更顾念为福音禾场上劳苦如牛的工人。耕种的农夫都是存着收割的指望去耕种的,打谷的人都是存着得到五谷的指望去打谷的。神的工人必然是一边事奉,一边享受基督的供应。我们若是在事奉中只觉劳苦,不觉享受,只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却没有享受福音的实际,这样的事奉恐怕只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的呼召。

【我们若把属灵的种子撒在你们中间,就是从你们收割奉养肉身之物,这还算大事吗?若别人在你们身上有这权柄,何况我们呢?然而,我们没有用过这权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你们岂不知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吗?伺候祭坛的就分领坛上的物吗?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福音养生。】“我们若把属灵的种子撒在你们中间”,传福音即是撒种,是撒属灵的种子,为着产生属灵的生命。所以“就是从你们收割奉养肉身之物,这还算大事吗?”意指并不是过分的事。“若别人在你们身上有这权柄,何况我们呢?”表示有些人曾经接受过哥林多教会的供应。“然而,我们没有用过这权柄”,保罗虽然拥有合法的“权柄”,但为了“基督的福音”不被阻隔,却宁愿放弃自己的权柄。“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的物”、“伺候祭坛的就分领坛上的物”,指旧约律法中规定,祭司有权按照规矩吃一些特定的祭物(利7:6、8-10)。这些祭物是以色列人先奉献给神,然后神再赐给祭司及其家人。这个原则也可以应用到新约:信徒供养传道人,不是对传道人的施舍,而是先奉献给神,然后神再赐给为祂劳苦的工人。“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福音养生”,主耶稣说:【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太10:10),就是这个意思。【但这权柄我全没有用过。我写这话,并非要你们这样待我,因为我宁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夸的落了空。】保罗在别的教会曾接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腓4:15-16),惟独在哥林多时他不曾接受哥林多教会的供给。“我写这话,并非要你们这样待我”,他现在说出来,目的不是要争取哥林多信徒的供养,乃是要教导他们学习他为别人放弃权利的榜样。他甚至在这里说“宁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夸的落了空”,“我所夸的”,指不叫弟兄跌倒的原则(8:13)。主忠心的仆人甚至愿付出性命的代价,不顾一切来维护基督的见证。【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我若甘心做这事,就有赏赐;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保罗说他传福音并没有什么可夸的,而是“不得已的”,即当尽的责任。若他不传福音,便是违背主的命令,不忠于自己的职责,会招致神的惩罚,所以“便有祸了”。若他忠于主所交代的传福音工作,便能从神得到赏赐。同样传福音对信徒来说并没有什么可夸的,而是我们“不得已”当尽的责任。不甘心传福音,就是无视主的托付,将来不能在主面前交帐,所以“便有祸了”。主的托付,我们“若甘心”去做,便有基督里的喜乐作为“赏赐”。

【既是这样,我的赏赐是什么呢?就是我传福音的时候叫人不花钱得福音,免得用尽我福音的权柄。】保罗为传福音所花费的代价,会转变成他的赏赐,而每一次叫人不花钱得着福音,就会使他得着的赏赐增加,如此就不至于用尽他福音的权柄。【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保罗是罗马公民“是自由的”,但他却甘心放弃他的自由,来作服事众人的奴仆。他舍弃自由、作人奴仆的目的,就是“为要多得人”。【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其实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律法以下的人”,指谨守犹太教规条的人,当保罗向犹太人传福音的时候,就依从他们行事的习惯,就如吩咐提摩太受割礼(徒16:1-3)。“没有律法的人”,指外邦人,当保罗向外邦人传福音的时候,只要不违背救恩真理,他的行事尽量与他们认同。保罗行事似乎不受任何律法的约束,但实际上“不是没有律法”,而是根据真理的原则,就是【基督的律法。】(加6:2)所以他在真理的范围内,传福音的人应尽量体恤、迁就对方的立场,使人易于接受福音。“软弱的人”指信心和良心软弱的人。保罗在真理的范围内传福音尽量体恤,迁就对方的软弱,目的以救人为先。【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保罗在传福音时,若不涉及真理原则,他“为福音的缘故”尽量迁就别人,目的是“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岂不知在场上赛跑的都跑,但得奖赏的只有一人?你们也当这样跑,好叫你们得着奖赏。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古代哥林多城每两年举行一次哥林多地峡运动会,其重要性仅次于奥林匹克运动会,所以保罗以哥林多外邦信徒所熟悉的体育竞赛来作比喻。“岂不知在场上赛跑的都跑”,这是以赛跑来比喻传福音的事工,信徒人人都应参与福音事工。“但得奖赏的只有一人”,“一人”并非指将来得主奖赏的只有“一个人”,乃是代表得主奖赏的是“一班人”。“你们也当这样跑”,信徒就要以参加赛跑的精神,竭力奔跑,“好叫你们得着奖赏”。“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意指凡要参加体能竞赛的选手,必须在平时的练习和日常生活上,诸如饮食、睡眠等,都要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世界上任何的“冠冕”,都是会朽坏的。“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属灵的“冠冕”是来之属天的奖赏,是不会朽坏的,是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所以,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气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无定向的”,指跑步运动员不知终点何在。“打空气”,指拳击运动员没有打中敌手,就是失拳了。“攻克己身”,不是苦待己身,而是“为福音的缘故”,不被肉身辖制,目的是要使身体能为主的事工效力。“被弃绝”在此并不是指失去救恩,而是指不能满足主的心,以致失去奖赏。传道人若要人“跑”天路,自己却不“跑”,生活上随便、放肆,不受节制,结果“反被弃绝”,就是不蒙主称许。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一生为主劳苦、奔跑,这样我们将来就能得着主赏赐的荣耀奖赏!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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