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民进党在此为2016台当局“立法委员”选举中取得单独过半的68席,因此只要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推出的“正副院长”候选人,笃定当选应是毫无疑问。果然先前所预期的,票开出来后民进党所推出的“立法院正副院长”候选人苏嘉全、蔡其昌,顺利当选新一届的“立法院正副院长”。 苏嘉全宣誓就职时,立刻以《把“立法院”还给民众》为题发表演说,内容包括“台湾民众的新‘立法院’、开放的新‘立法院’、专业的新‘立法院’”。“立法委员”及其票选之“院长”的权力来源是民众的授权与同意,乍听之下把“立法院”还给民众好像言之成理,问题要如何还?还给那些民众?是声音比较大?还是人数比较多的?标准怎么订,民众承接得了吗? 若是上述标准无法订定清楚,将“立法院”还给民众终究只是句空话,毕竟要确定制度,才能切实落实还给民众的程序。莫非要比照英国规定,在6个月内能获得1万名公民签名,立法院就必需有所回应,如果联署的人数超过10万人,立法院就会考虑进行辩论。只是这样就达到将台“立法院”还给民众的目标了吗?台北市长柯文哲上任前后也大喊要将市长还给民众,并且在当选后借着i-voting 及遴选制度决定局处首长,来达成把市长还给市民的目标。只是当初透过i-voting 及遴选出线的副市长周丽芳、文化局长倪重华任满一年即接连请辞,说明这套制度行不通。 更何况柯文哲未经过i-voting 及遴选制度程序,即延揽前高雄市美术馆馆长谢佩霓,接任台北市文化局局长,更可说是严重打脸“将市长还给民众”的说法。同理可证,要落实将“立法院”还给民众的机率不高。 民主政治本是民众同意的统治,既然已经得到民众的授权,时时以民众福祉为戮力从公即可,选民自然会透过各项工具监督当权者是否滥权,也会在下次选举时决定是否继续授权。如果“立法院”连向来为人诟病的“朝野”协商,都只开放半套,如此恐难让把“立法院”还给民众不流于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