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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初期的生活,是非常节俭的,官场上的往来应酬,只有在极其重大的饭局上,才会点一份荤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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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御制大明律》中严格规定:杂剧演出,绝不准在戏台上装扮历代帝后、忠臣烈士,如果有违反者,将处以杖责一百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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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朝建国开始,朱元璋、朱棣、朱瞻基等帝王们,有个共同的爱好,就是给臣下写诗,以示恩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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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有这样一则有趣的传闻:明英宗复辟后的第一次科举考试,一个考生答好试卷,考场里刮起大风,将他的考卷吹得无影无踪,这张考卷最后据说吹到了朝鲜。
传闻很夸张,重点是这位考生,就是后来功成名就的战神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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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闹出“国际影响”的王越,出生时晴空霹雳,闪电轰然大作,吓得路过的公差脸都白了。
接着,王家走出一个兴高采烈的老太太,说我家孙子生下来了,两位是贵人,快进来喝碗面汤吧。
按照当地的说法,小孩出生的时候雷电轰鸣,必有战神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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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中叶的社会风俗之一,就是享受风,不止是达官贵人,就连普通百姓也不例外。
曾经巡抚宁夏的明朝名将杨博就曾说,即使在宁夏这样的边镇地区,穷人家的女人如果不戴首饰,一样会被人瞧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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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成化年间,曾发生过一次因为朝鲜入贡而引发的流行风潮。
当时朝鲜使团送来的侍女们,穿着清一色的“马尾裙”,在北京城招摇过市,很快就造成了万人空巷的局面。先是京城许多勾栏场所里的女子纷纷效仿,接着就有很多良家女子也穿着招摇过市。
没几天的功夫,京城里到处都能看到马尾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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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中期以后,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去异地打工者日益增多,找工作也就成了一门学问。
比如在当时经济发达的苏州,外地人来当地找工作,并不是没头苍蝇乱跑,而是先要到当地的“会馆”(老乡会)去报到,登记注册资料,签订合同,然后就可以免费住在会馆中直到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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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中期,老板炒员工鱿鱼,会在接完路头神之后喝路头酒。
按照规矩,酒宴上,老板要给每个员工夹菜,如果老板夹给一个员工鸡头,那意思也很明白:卷包走人吧。
得到这类暗示的员工,通常都是主动辞职,而且辞职的理由也都是一个:老家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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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万历年间,李时珍带着《本草纲目》的书稿四处求出版商出版,可是无人问津。
求告无门的李时珍,最终带着未了的心愿于同年过世,留下的遗言,就是让儿子把书献给朝廷,以国家的力量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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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商品经济发展造成社会结构改变、闲散人员激增,这些社会闲散人员,除了打架斗殴诓骗钱财外,还介入了晚明的阉党政治斗争中,堪称明朝版的“古惑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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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的古惑仔们,除了打人之外,后来还开辟了新职业,因明朝赋税日重,许多百姓交不起税,就要挨官府的板子。
“青手”们瞅准商机,开设了新公司“打行”,主要的工作,就是替那些没钱交税的百姓挨板子,按照挨板子的数量来收费,打一板子二两白银,相当于人民币一千二百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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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中后期,基本上有权势的宦官,都有相好的女子,这些女子主要都来自京城坊曲里的娼妓。
许多妓女一生的盼望,就是可以被宦官看中,然后被他赎出去,之后就能以太太的身份,继承他的家产,从此苦尽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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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士大夫的人生轨迹,分为三部曲。
第一件事是科场登第后,给自己取个名号,这样是为了炒作。
第二件事就是娶小老婆,尤其是那些外地来京应试并得中的士子们,娶小老婆独爱北京人,主要因为北京人熟门熟路,更能帮自己料理京中事务,甚至还能打通各种关节。
第三件事就是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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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代,有许多有关“外星人光临地球”的记录:《清史稿》中记录,雍正三年七月,灵川五都廖家塘一百姓,在进山砍柴的时候,突然在众目睽睽下消失,一百四十天后又被放回,却从此之后疯疯癫癫,神智也变得不正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