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龙珠律师法律评论:罗茜茜指控长江学者陈小武性骚扰后突然消失,美国加州法律怎么看
文/刘龙珠律师
好莱坞金牌制作人哈维·韦恩斯坦性骚扰女演员,以戏换性;南昌大学国学院副院长“性侵”女学生七个月;如今长江学者又被女博士实名举报性骚扰。
一、据称12年前遭性骚扰
12年前,罗茜茜在北航读博。作为导师的陈小武连哄带骗把罗茜茜带到他姐姐家,进门后就反锁防盗门。然后开始讲他与其妻子如何不好,不好的原因是性生活不和谐。言语之间充滿了色情挑逗,边说着边开始硬来。在罗茜茜哭诉反抗之下,陈小武卑鄙的目的没有得成,但此后,罗茜茜读博的日子里经常被陈小武“穿小鞋”,导致她长期精神压力巨大,患上了抑郁症,不得不接受药物治疗。
后来,罗茜茜远赴美国硅谷从事lT方面的工作。2017年的一天,罗茜茜在北航本科同学微信群里发现一条链接,题目为《如何评价北航陈小武老师》,链接中许多发帖人指控陈小武侵吞科研经费,学朮水平低下,性骚扰女同学。罗茜茜看到这些十分激动,决定实名举报陈小武,说出12年以前秘密。后来,她不断地收到同学,学妹的信息。原来,和自已有同样遭遇的人目前巳有7人。真相在不断出现,罗茜茜将录音,证词等方面的证据提交给了北航校方。
二、陈小武是否构成强奸罪
从罗茜茜的自白看来,陈小武当时想要霸王硬上弓性侵罗茜茜,是她奋力反抗哭诉才使得陈小武作罢——没有发生性侵,陈小武就没事了吗?
根据加州刑法21a条,犯罪未遂(attempted crime)将被判处犯罪既遂的一半刑期——1、加害人有犯罪的故意;2、施行了犯罪行为但没有达成犯罪目的。即便加害人在犯罪过程中改变了注意主动停止加害行为,依旧会被认定为犯罪未遂——陈小武确实有强奸罗茜茜的意图,同时也做出了肢体行为试图强奸,根据加州刑法261条,罪名成立最高可判8年监禁,那么强奸未遂则要被判4年。
三、不是所有性骚扰都能被起诉
美国加州刑法对性骚扰做出了两个定义,前提都是与职位、工作、升职加薪相关:报偿性骚扰(Quid pro quo
sexual harassment)和工作场合恶意骚扰(Hostile work environment)——罗茜茜和陈小武当年属于师生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因此不适用性骚扰的规定。
但是,罗茜茜提到说有一位受害女生接到了陈小武的施压电话,心里非常害怕——她怕以后在工作中需要以前的导师签字,她怕陈小武利用其职务在将来需要学校证明学位学历的时候提供阻力……如果这名女生必须获得导师签字才能获得工作,而陈小武作为唯一导师却刻意不签字使得其丢失工作机会,那么从加州法律的层面来说,陈小武的行为一定是性骚扰,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当然,这名女生需要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担心合理有据,或是陈小武实施过类似威胁。如果导师签字与工作没有直接关系,那么他对女学生的行为是骚扰,但不是能告上法庭的性骚扰。
四、这事没那么简单
实话实说,这件事情不简单。罗茜茜在12年前遭受了自己导师的性骚扰甚至可能被强奸,她选择沉默;时隔多年,看到他人诉苦反而大张旗鼓跳出来举报——刀不是割在自己身上才会更痛吗?12年前的她没有报警,如今实名制举报掀起热议,可是1日一篇微博,北航一篇声明,事件就再无后续了——说好要让真相水落石出,如今为何杳无音信?“打击校园导师色狼,掀起中国妇女反性骚扰运动”的重任如今落在了罗茜茜身上,如果事件就此淡化,可能就只有三个原因:1、利诱,收到钱财,算了;2、威逼,受到压力,怂了;3、假的,没有证据,怕了。
事实究竟如何,罗茜茜一定要说清楚,否则害人不浅——那些真正遭受性骚扰性侵的女生,被你这样一折腾恐怕都不敢发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