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香港人的事

作者:lover777  于 2016-6-20 09:1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

有个人,回大陆卖禁书,出事了,被捕了,扣查多月,放回来,然后说,这不是我个人的事、不是书局的事、是香港人的事,于是,成了英雄。

「香港人的事」这句话,是今日的万金油,什么情况一用上,就成了公义之事、众人之事,总有一堆人不问情由、不理是非,蜂涌撑你,何韵诗事件如是,书店事件亦如是。

「如果我地都唔出声,香港有得救……」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先生那天开记者招待会时如是说。此话,似曾相识,占中的时候、反国教的时候、砖头暴动的时候,道德高地上拿着高峰的人,全都是讲这种话。

脸书上许多人post了林先生的照片,下注「英雄」二字,我想问,在此事上,林先生英雄在哪里?

大家都懂得说那是禁书,你拿回内地卖,一过境就是犯罪。你要干风险事,要赚刀口钱,风险真的来了,怪谁?

二十年前,我在黎智英旗下的台传媒工作,当时两岸关系紧张,炮弹隔岸对峙,为做两岸布防专辑,我被报社委派到福建军事重地采访。

台传媒一向反对大陆政党,故记者从来申请不到内地采访证,每次踏足国土工作,就是非法采访,这风险,我们每个记者都知道。

平时回内地做的多是民生新闻,大家只眼开只眼闭。这次踏足军区,涉及国家安全,我们心里有数,此行实在凶险。果然,就在福州一个小渔港拍摄时,我和摄影师一起被捕了,那渔港的对岸,就是台湾的马祖。我们明白,这次采访踏过了底线,于是,被当局以非法采访及危害国家安全罪名,软禁了一星期,最后被递解出境,没收回乡证,两年不能返内地。

回来后,老板觉得我为公司受了委屈,主动提出补偿,我婉拒,我对老板说:「食得咸鱼抵得渴,这里的薪金比外面高,就是包了风险,我有出粮的,故这风险,我早啃了。」

所以,当林先生、李先生、还是桂先生第一天决定要做禁书生意,就注定从此踩着地雷来过活。你决定要用揭人私隐、诋毁别人来卖钱,就要预计有朝一日人家会来报仇雪恨。总不能说,我多年来以伤害你来赚钱,你今天为什么回头来伤害我?

什么因决定了什么果,你做过什么决定就会有什么下场。东抄西作就可卖二、三百蚊一本的禁书,如此好赚生意为什么其他作家、出版人不来分一杯羹?就是因为大家考虑到风险,还有道德。

美国有CIA、英国有MI6、全世界国家都有另一种解决问题的手段,今日再追究李波用什么方法回内地只是转移视线,政客别故作天真如发现新大陆,然后把七百万香港人都绑上他们的贼船说「香港人已没了人身安全」,要问的是过去几十年这些人做过什么,让他们从此不安、恐惧过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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