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东晓庆祝贺梅案十周年并预备出书

作者:四千两  于 2016-10-15 03:2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6评论

爱国愤青岳东晓近日连续发文,高调谈论贺梅案。有些内容让人看得直呼逆袭。

贝克家和贺家的恩恩怨怨是岳东晓最爱拿来给他自己脸上贴金的话题。网上一搜铺天盖地尽是岳东晓贺梅案的撰文。不难看出打悲情牌和选择性遗忘是岳东晓的习惯动作。他的特色文字多多,像说: “贺梅案中,2001年1月28日(贺梅生日),贺绍强、罗秦夫妇去探望贺梅,被贝克家赶了出来还叫来警察。”

孩子生日,温馨的预期反衬出警笛乱鸣,警察荷枪实弹的场景。很黑很暴力,赶得上煽情作家的悲剧小说。

当时的情形显然并非那么简单。而这类为了煽情而删情,选择性遗忘对岳东晓来说可谓屡试不爽。仅为笑谈了。

岳东晓不仅选择性健忘,而且好斗、说大话。动辄大帽子满天飞。爱讲“最基本权利”,“正义和邪恶”,“社会文明”,“道德和法律的试金石” 。好像只有他岳东晓才是不畏强权不惧虎豹的爱国英雄。反对他的人不是反动派就是汉奸走狗。

谈及贺梅案,岳东晓每每不会忘记告诉人们他曾经向贺梅案法官呈交过一份“法庭之友”  AMICUS CURIAE。这是岳东晓居功自傲的一笔本钱。除此之外,岳东晓对贺梅案的另一大贡献就是借贺梅话题煽动民族情绪。为了鼓励激发贺绍强的“民族正义感”,岳东晓告诫贺绍强 “假如此案失败,你赔了女儿还将成为民族的罪人。” 正好贺绍强也想铤而走险,用贺梅案来搏取居留美国的机会。二人一拍即合。要不是后来贺绍强自己不争气,把贺梅案弄成一场丢中国人脸的弃婴抛妻丑闻,岳东晓还不知要牛逼到什么地步。

公开场合岳东晓总不断地提醒人们他到2007年11月才开始和升阳公司打官司,而他在2002年就开始帮助贺家了。由此表现他对贺案的无私支持,还有他的解读司法的神奇能力,对法律信手拈来就能击中要害。在贺绍强心目中,岳东晓俨然是个“半人半神”的奇迹,对岳崇拜得五体投地。

但岳东晓并没有那么神。仅就何时开始打官司一事上,岳东晓就撒谎欺骗了贺家和所有人。用一出 “选择性遗忘” 隐瞒了他自己早已陷入官司的实情。

事实是无情的。当岳东晓 2002年高调介入贺梅案的同时,他已在法庭上和硅谷的一家公司为 Remote Procedure Calls (RPCs) 软件版权打得不可开交。
http://www.plainsite.org/dockets/2jb4vsyr4/california-northern-district-court/netbula-llc-v-distinct-corporation/
岳东晓多年来刻意隐瞒他早在2002年已经在为自己打官司,只是怕别人说他为了私利而来,担心流言说他岳东晓给贺梅案法官的“法庭之友”一文不过是个顺水人情的擦枪之作,玷污了他的英雄形象。

一开始岳东晓把民族情绪的火焰倒着烧。起初他喊的口号是反对贝克家打民族牌,把“民族牌”当作一顶坏帽子扣在贝克家头上: “贺家的支持者都是出于维护人类最基本权利的正义感; 而贝克方企图把贺梅案变成中美的文化、民族之争。" 岳东晓强调说:“这是我们极力反对的。”

时间是埋没记忆的泥沙,久而久之大概没有人再记得岳英雄曾经说过什么,做过什么。

贺梅监护权争夺案是两家人之间的亲子争议。后来把“两家人”变成“中美家庭”,再进而演化出“中美族裔”的抗争。种族化不再是贝克家的”企图”,而成了岳东晓的杰作。一场“民族之争”开演,聚焦的还是岳东晓民族英雄的地位。

孟菲斯华人社团在声援贺家时曾经一度宣传说:“这类事情同样会发生在韩裔、日裔、非裔家庭身上。” 随着舆论导向逐渐演化成华人和白人之间的抗争。少数族裔的联合抗争之说随之烟消云散,不再提起。

除了贺绍强被岳英雄拿来当作撑门面的长矛和盾牌。孟菲斯华人社团,特别是会长蔡金良,长期以来岳东晓也把他当作垫脚石,又大又拉。岳东晓笔下,多年来蔡金良一直被描写成岳的追随者。

岳不止一次地对记者讲述:“我欢迎蔡金良加入的支持者阵营”。为了彰显自己的前卫地位,岳东晓多次发文强调蔡金良 “观望”了差不多一年,等到判决出来,才积极参与进来。

那么岳东晓所指的“判决”是什么时候?我们看看具体时间。按照岳自己的描述:

“冻结那个贺梅基金是在贺梅案初审判决之后,也就是2004年5月。这在《赢在美国》中有记载。我欢迎蔡金良加入的支持者阵营的EMAIL时间也说明了这一点。”

不幸的是,岳东晓等于告诉大家他又在睁着眼睛说瞎话。

早在2003年国庆节,孟菲斯的报社就有蔡金良(Chinese Association representative Jinliang Cai)协助贺家的报道。虽然岳东晓人不在孟菲斯,但写书发报道,就不能满口胡言,故意排斥当地华人的作用,胡编故事为自己树碑立传。难怪孟菲斯的人们称贺绍强为 WSN, 一提起WSN和岳英雄就会“神情怪异然后避而不谈”。

不论贺梅案的是非曲直如何,数年来岳东晓凭借贺梅案钓名沽誉的事迹太多。一旦骗局被揭穿,大英雄就成了大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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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6 个评论)

2 回复 fanlaifuqu 2016-10-15 07:07
怀疑他是不是个正常人!
2 回复 天涯看客 2016-10-15 08:07
这个非律师还活着啊?
3 回复 徐福男儿 2016-10-15 12:20
想出风头想昏了。
2 回复 四千两 2016-10-15 23:52
徐福男儿: 想出风头想昏了。
孟菲斯的华人都不当他一回事,把他气得够呛。
1 回复 四千两 2016-10-15 23:58
天涯看客: 这个非律师还活着啊?
靠打官司也能混个二亩地美国小资。
2 回复 四千两 2016-10-15 23:59
fanlaifuqu: 怀疑他是不是个正常人!
特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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