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得见音乐,是件多美好的事

作者:ftl  于 2016-4-18 14:1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日常|通用分类:网络文摘

关键词:音乐

  我听说,有种鸟能模仿一切声音,惟妙惟肖。你撒玉米,它学麻雀;你给肉丝,它学鹰唳;你给白米,它学公鸡打鸣;你给鱼干,它学海鸥,还附送潮汐声;你给苹果,它学夜莺,还能发出夜曲般的叹息。

  但它很刁,你约女朋友烛光晚餐,它就要求你给双份苹果,才在阳台上演奏夜莺之歌。

  “不给是吧?我学母鸡叫,咯咯哒咯咯哒!”

  ——我小时候,就想象有这样一个,可以随时听的声音源。

  然而,并不太能成真。

  我小时候,听录音机。那时候,流行一种“讲故事磁带”。什么故事,都有磁带:《葫芦娃》、《变形金刚》、《恐龙特急克赛号》。我至今记得,那时候为了形容汽车人变形,会有一种奇怪的“咔库咔库”之声,很魔幻。

  听磁带的不便处是,无法听自己固定的情节。我还不太会倒带时,想要重复听一个片段,只好从头到尾听罢,再来一遍。后来会倒带了,又无法精确定位。比如,倒一段,再听,发现已经过了。如此,声音许多时候,仿佛断片似的。

  直到长辈教我:可以用铅笔转磁带,转回自己喜欢的地方……这是一个泄露年龄的秘密了。现在想来,那个长辈,也应该有自己想听的曲子吧?

  那时市面上,会有一种磁带,是若干位歌星名曲的合集。比如一盘磁带里,只有两首我想听的歌。于是靠倒带和快进,到那首歌的所在,听。

  有些歌词听不清——老港台歌者,哪怕国语歌都容易造成空耳——于是配着磁带里附送的歌词。

  那时候,歌词是种稀有资源。因为港台歌手经常咬字不准,你不知道他们唱的是什么。我有个朋友,很长时间不懂王菲的《我愿意》,为什么要“我愿意为你,北方煮田鸡”。这大概是上个世纪的“想你时你在闹海”吧……

  那时候,若要知道某首歌的歌词,有两个办法。其一,去卡拉OK唱歌,记下来;其二,借他人的磁带附赠歌词,抄下来。

  录音机无法带在身边,所以我少年时,电视广告某几个轻便录音机的广告,经常有几条紧身衣大汉,手持一个录音机扭摆跳舞。那时,潮流青年,真有如此效仿:

  剃个平头,穿紧身T恤,提着个大收音机满街走。

  声音是如此有诱惑力,于是商业街店铺,也用音乐勾引行人。那是个“两块两块,全场两块”还不流行的时代,服装店里,会温柔地唱:

  “我悄悄地蒙上你的眼睛,让你猜猜我是谁……”

  早期,唯一可以随身携带的,是半导体。我外公便爱在午后阳光下,放好藤椅,垫上垫子,坐进椅子里,手捂着一保温杯浓得发苦的茶水,听半导体说评书,唱越剧。那时电台里的声音,都格外正经。连广告播放,都是字正腔圆的播音腔。

  如果有一个可以随时听的声音源,那多好啊。

  随身听刚出现时,我与它有过漫长的斗争:早期的随身听多是用电池,我常会忘记换,于是,常有一首曲子播到大部分,忽然变音扭曲的现象,仿佛有人掐了歌手的脖子——我先还不知道那是电池告急,以为是歌手尝试新唱法,心想还真新潮……

  之后,便是CD随身听,是打口碟,是mp3,是MD,以及ipod了。

  ——村上春树《舞舞舞》里,雪一直戴着耳机听。我在20世纪末读到这段时,想这姑娘真有钱;后来知道这小说写的是20世纪80年代上半叶的日本,哎……

  MP3流行的早期,如果你去买新电脑,老板有时为了试声效,会为你电脑拷一些老曲子——我的某台电脑里,至今装着老板钟爱的陈升。“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那个老板也是个情种。

  那时节,大家的正版意识还很差,所以同学间彼此传送MP3共享,算是一种友谊的证明方式。当然,网上随处可以下曲子,但总有人懒。于是各大学周遭,永远有店铺,卖些鬼鬼祟祟的盗版CD——通常是网上下载来,压在盘里的。

  我有一个同学,一次与他女朋友吵架。女朋友趁他生日,送了他个分手礼物:一个MP3播放器。他拿来听了,发现里面装了一首歌,蔡依林的《倒带》。他听完,闷了一晚上,后来去跟女朋友复合了。所以后来,这位女生坚决抵制我们吐槽蔡依林,“她是我的幸运女神啊!”

  智能手机流行之后,大家都不用ipod了。Itunes和各类音乐app流行之后,很少有人收藏CD了。我因为跑步,改用了无线蓝牙耳机。科技发达的妙处是,你可以利用各类app,搜寻一些老歌,听少年时没听够的一些曲子,听少年时没听完的相声与评书。当然,物是人非,我们也各自增长了年纪,但声音还是在那里的。

  我最喜欢的王菲的歌,是《当时的月亮》。“有什么分别,能够呼吸的,就不能够放在身旁”。但好在,有些声音,还能一直留着。有时候人听老歌,也无非想回到当时的情境。有些夏天,我回故乡去,回图书馆前自己放过风筝的草坪,听那些旧声音。一样的夏天,万草皆碧,一样的青草味道,风声息息。在熟悉的气候、熟悉的音乐里,就恍然又回到过去的样子。

  我去到巴黎后,我妈妈将我的一切东西都放上阁楼。暑假回去,我在阁楼上翻几本旧书,却找到了一个五六年没听的随身听。我换了个电池,还好,还能放。按播放键,便听见很多年前,一首听了半截的歌,张国荣的《夜半歌声》。

  “……我祈求星辰,月儿来作证,用尽一生,也愿意去等。总会有一天,把心愿完成,带着你飞奔找永恒。”

  我已经忘了先前是什么情境。为什么当时这首歌我只听了一半,就搁下了呢?我听完这首歌,与当时的我完成了一个跨越式接续,但以后呢?

  最简单的回溯时光的方法,就是听一些声音,闻一些味道——然后,光影都会回来。

  如果我有一只放在我肩头,能播放一切声音的鸟儿,也许我除了听声音,还能够问它,“我以前,最爱听的曲子是什么?有些我都忘了。”——但世上并没有这样的鸟儿。我只能偶尔想起来,曾经有过那么段时光,听音乐是件那么奢侈的事,任何一首歌都能让我听一下午,而不会像现在,在机场或车站,看着手机屏幕上,收藏的各色歌单,一时踌躇,不知道该听什么。

  也许因为习惯了,有时会忘了:听到声音,是件多么美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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