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 ---看不懂,为什么刘龙珠律师叫人家不要签婚前协议?|

作者:successful  于 2025-10-15 07:3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20评论

为什么刘龙珠律师叫人家不要签婚前协议?我感觉到这是刘龙珠律师对婚姻前财产等等问题 的严重误导. 结婚, 是一个家庭的组合,当然是可以合, 也可以分. 从法律上来说婚姻不可能全部是天长地久 , 不是海枯石爛心不變的. 法律上允许结婚, 也允许离婚, 这就戒定了婚姻的性质. 中外各国都有因为婚姻, 财产,引起的纠纷, 凶杀,官司层出不穷....  正是因为如此, 各国就有了各种婚前协议, 为的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 判决清楚明了. 同时也杜绝了某些地方的法院, 在判决上产生的错误. 更明确的, 充分地杜绝某些婚姻骗子,  利用法律的漏洞, 利用没有婚前协议来骗取, 诈取, 对方的财产和不动产.
看不懂,为什么刘龙珠律师叫人家不要签婚前协议?

作者:劉龍珠律師  于 2025-10-14 09:5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移民生活|已有 402 次阅读|已有2评论

浮平 2025-10-14 20:51刘律师讲得很有道理:婚姻本身就是契约,如果打算共渡一生,婚前协议未必必要。一旦出现问题时,马上找刘律师打官司。 回复劉龍珠律師 2025-10-15 00:25
浮平: 刘律师讲得很有道理:婚姻本身就是契约,如果打算共渡一生,婚前协议未必必要。一旦出现问题时,马上找刘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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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0 个评论)

1 回复 successful 2025-10-15 08:12
......婚前协议, 为的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 判决清楚明了. 同时也杜绝了某些地方的法院, 在判决上的 产生的错误. 更明确的充分地杜绝, 某些婚姻骗子, 利用没有婚前协议来骗取, 诈取, 对方的财产和不动产.
回复 successful 2025-10-15 09:04
我有充足的案例, 那些没有签婚前协定的, 尤其是女方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时候, 女方获得了房屋, 财产, 金钱 ,汽车等等的拥有权, 对不满18岁以下的儿童以及没有工作的女方, 男方还要付生活费用, 判决由银行每月扣款. 男方净身出户. 后果是非常惨痛的.
回复 successful 2025-10-15 15:49
也有不少的案例, 购买房子的时候是婆家人的名字. 比喻说父母,兄弟, 姊妹; 婚前女方没有任何签名和协议, 女方结婚以后可以住在这里, 但没有任何拥有权. 如果离婚,法庭不可以判给任何财产予女方, 女方则净身出户, 不签婚前协议的, 法庭有权判决其中的一部分财产给予女方, 甚至得到全部房产, 并且男方净身出户.
回复 successful 2025-10-15 15:59
没有签婚前协议的, 男女双方结婚以后, 房产自动为双方拥有, 即使女方不工作 不赚钱, 他也自动拥有产权和全部银行存款 的分配. 在离婚的时候, 房屋的银行贷款没有还清, 法庭是没有权利判决房产权给予女方, 因为欠款 ,房产权在银行手中. 所以, 在产生婚姻矛盾以后, 很多人就不还清贷款, 避免被法庭强行判决. 只能够自行卖房, 还清贷款, 自行分配余下款项.
回复 successful 2025-10-15 16:02
以上叙述的, 没有婚前协议的, 也适用于男方.
回复 successful 2025-10-15 16:37
男女双方结婚, 只是一种家庭的组合, 没有血缘关系. 结婚和离婚自由, 履行法律手续就行了. 不同于子女的诞生, 产生的血缘关系. 所以, 不要天真地把每一个婚姻看成天长地久的. 白头到老的. 由于男女双方是两个家庭养育出来的, 不同的人生观影响, 不同的生活方式, 客观上会引起矛盾和对撞, 不少的家庭 ,难以处理水火关系而导致离婚,
回复 wcat 2025-10-15 21:29
难为你了,这种垃圾文章还会去看!
回复 successful 2025-10-15 22:30
wcat: 难为你了,这种垃圾文章还会去看!
我見到太多, 太多, 沒有婚前協議, 公證的案例, 產生的財產, 金錢, 房產的婚姻詐騙,掠奪的慘痛教訓. 以及法庭不公正的判決所產生的悲劇. 提醒人們警惕這種教訓.
回复 浮平 2025-10-15 22:51
您一连写了6个自评,看来有点心急,渴望得到关注。但是,您两位大人还在“瞧气”,估计刘律师暂时不会继续解答您的问题。我来先试试,为交流方便,梳理一下话题的逻辑规律 ---

1)离婚时出现财产纠纷通过法律途径裁判,婚前协议是有意义的;
2)法律本身不限制人们必须签婚前协议才能结婚,因此是否签,属于个人自由范畴;
3)刘律师的话题属于个人自由选择问题上的个人看法,不属于法律知识普及内容;
4)个人选择基于个人的价值观,宗教信仰,文化背景等,可以倾听各自在理由层面,或者利弊分析上的观点。

如果您对上述几点前提能共识我再继续下面的主题; 或者有异议可以先提出。
回复 successful 2025-10-15 23:31
浮平: 您一连写了6个自评,看来有点心急,渴望得到关注。但是,您两位大人还在“瞧气”,估计刘律师暂时不会继续解答您的问题。我来先试试,为交流方便,梳理一下话题
我要聲明 ,我沒有什麼對劉龍珠律師過不去的, 主觀上他的本意也沒有什麼不對的,  但是客觀上產生了誤導的作用. 我之所以連續發帖子, 目的是化解這種誤導, 在這裡 ,我是借花獻佛對有關網友發表我的見解.
回复 浮平 2025-10-15 23:35
successful: 我要聲明 ,我沒有什麼對劉龍珠律師過不去的, 主觀上他的本意也沒有什麼不對的,  但是客觀上產生了誤導的作用. 我之所以連續發帖子, 目的是化解這種誤導, 在這裡
看来您对以上四条基本共识,没有异议。下面继续讨论正题?

既然刘律师是在个人自由选择的话题范畴谈出他的个人看法,就不存在误导的判断了。换句话说,您不代表正确选择,他也不能勉强别人非签不可;更不存在签与不签的伦理道德与法律约束标准。您可以谈出您选择的理由,他可以谈出他选择的理由,这样便可以在公正平等的框架下看到各自为什么要这样或者那样选择,了解事物的多个层面,而不是陷入我对你错的争议。
回复 successful 2025-10-16 01:05
浮平: 看来您对以上四条基本共识,没有异议。下面继续讨论正题?

既然刘律师是在个人自由选择的话题范畴谈出他的个人看法,就不存在误导的判断了。换句话说,您不代表
劉律師有一句話說 -----------如果你要人簽婚前協議, 那你就不要結婚----- 他的意思是說 如果婚前你要人簽什麼協議,那就是不相信人, 那就不用結婚了. 這句話在普通人來說也說的過去. 如果這句話是一個法盲說的, 也能夠諒解. 這句話出自一個大律師的口, 那就令人啼笑皆非了. 作為律師, 法律是他的基本常識, 任何一句話都要用法律意識來要求, 把他的話當作法盲來聽, 客觀上就是把大眾當作了阿鬥.
回复 浮平 2025-10-16 01:16
successful: 劉律師有一句話說 -----------如果你要人簽婚前協議, 那你就不要結婚----- 他的意思是說 如果婚前你要人簽什麼協議,那就是不相信人, 那就不用結婚了. 這句話在普
如果您先区别律师职业,法律知识,与个人自由选择范畴中的个人观点,不去依据职业,权力,权威效应,年龄,性别等偏见因素而进入是非判断, 才能注重他人在个人选择与谁结婚观点上的理由,这样就进入到了独立思维的分析之中,比如,他为什么这样说,理由和判断依据是什么,你为什么不同意他的理由。他这样说到底违背了什么,违背了您的喜好呢,还是其它?

刘律师在谈论这个话题的理由重点是什么?强调的是什么?
1 回复 Wuming123 2025-10-16 01:42
刘就是一个白痴!他律师所门可罗雀,每天在网上招摇撞骗!
回复 successful 2025-10-16 01:44
浮平: 如果您先区别律师职业,法律知识,与个人自由选择范畴中的个人观点,不去依据职业,权力,权威效应,年龄,性别等偏见因素而进入是非判断, 才能注重他人在个人
劉龍珠律師是專門打官司的, 他不是法盲, 他不是無知.  他要人家不要簽婚前協議,那潛在的目的只有他自己知道.
回复 浮平 2025-10-16 04:12
successful: 劉龍珠律師是專門打官司的, 他不是法盲, 他不是無知.  他要人家不要簽婚前協議,那潛在的目的只有他自己知道.
现在的话题不是离婚打官司,而是结婚前的个人选择,您得先将话题本身搞清楚,避免逻辑跳跃。
回复 successful 2025-10-16 04:47
Wuming123: 刘就是一个白痴!他律师所门可罗雀,每天在网上招摇撞骗!
劉龍珠律師很年輕, 喜歡來到互聯網上露一個臉也正常, 他也很憨厚, 像他的叔父 {以前稱為舅 父} 星雲大師 ,很可愛的, 說話很隨便, 常常被我們這些小人物 糾了小辮子.
回复 successful 2025-10-16 04:48
浮平: 现在的话题不是离婚打官司,而是结婚前的个人选择,您得先将话题本身搞清楚,避免逻辑跳跃。
好吧, 那你說說婚前, 你簽不簽協議?
回复 浮平 2025-10-16 04:59
successful: 好吧, 那你說說婚前, 你簽不簽協議?
我同意刘律师选择的理由。但是我希望您能够注意先了解别人的理由之后,将他当成与您相同的普通人,再进入理由层面的讨论,这不属于非白即黑的是非选择题。他的重点在哪里,您是否可以用一句话概括?
回复 successful 2025-10-16 06:09
浮平: 我同意刘律师选择的理由。但是我希望您能够注意先了解别人的理由之后,将他当成与您相同的普通人,再进入理由层面的讨论,这不属于非白即黑的是非选择题。他的重
劉律師有一句話說 -----------如果你要人簽婚前協議, 那你就不要結婚----- 我们以结婚, 婚姻, 为话题来谈一谈. 男女为什么要结婚? 结婚意味要干什么? 结婚与招妓嫖娼 ; 偷人养汉有什么区别? 先回答这个问题, 然后我们再分析讨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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