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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妙轻白
细泡浮起
来干掉这杯啤酒
大家都问我啤酒上哪儿去了。我被奶油包和即食炒面勾去了魂,忘了啤酒这回事。
啤酒,曾经有一段时间是我生活的重心。每天到了黄昏,我满脑子想的是啤酒,无论去哪里,都想着要去喝啤酒。
我其实酒量不大。如果和人一边聊天一边喝,再多也能喝下去。夏天在日本的时候,我能感觉到自己全身血液都是啤酒变的。但换成一个人喝,有时却连350毫升一罐也喝不完,不舍得扔掉,干脆把喝剩下都装进密封容器里连着喝两天。年轻时我特别讨厌那些醉醺醺的诗人(我的同行)。我那时滴酒不沾,自从到了加州,遇到了啤酒,就迷恋上了。
我的啤酒梦特别单纯:
寻找好喝的啤酒。
英国的单色艾尔Ale,我喜欢。比利时艾尔香爽又不复杂过分,也喜欢。就像说话有口音一样,带着不同口音的德国各地的啤酒,酸爽清口的小麦啤酒,苍白透明的捷克皮尔森啤酒,我都喜欢。唯独美国乡村里常见的仿佛挽起袖子争相攀比苦劲儿的啤酒,我喜欢不起来,太苦涩了。
我找到好喝的啤酒后,用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滋味。
葡萄酒有body和nose等既定术语,啤酒也有一定的专用词汇。但我不想用那些行话,我想用自己的话表达感动。比如下面这样的:
仿佛将带着柠檬和胡椒香气的烤鸡/新鲜玉米煮成的浓汤/芥末沙司青菜沙拉/醇苦而香甜的布朗尼巧克力蛋糕都统统融合到了一起的森美尔。史密斯。
厚泥沼泽里投入香辛料和各种香草后慢慢煮出来的比利时修道院奥瓦。
胖乎乎的芭蕾舞演员在平衡木上试探着迈出小步的内华达山脉。
被阳光照耀的得暖洋洋的熟透草莓上浇上绵软欲滴新鲜奶油泡的宝汀顿。
煮到浓缩香醇的绝佳麦茶里继续加入大麦芽的纽卡索棕色艾尔。
有一次,我在柏林和朋友们喝啤酒。那时我正在旅行途中,柏林的下一站要去伦敦,我打算在伦敦的小酒馆里痛饮淡色艾尔,和德国的朋友们说起这事,朋友便说:“比吕美啊,你们日本人洗碗时,先在洗碗布上加洗洁精,对吧? 在我们德国,是把所有碗都泡在水里,往水里加洗洁精,多泡一会儿脏碗,没办法,谁让德国菜油腻呢。”
我以为他在说家务,就点着头听他继续说,哪知他话头一转:
“在德国人眼里,英国的艾尔,就和洗碗水差不多。”
我爆笑,德国人对英国艾尔有什么怨恨。再一细想,我刚才对英国啤酒森美尔 史密斯的描写,和这个洗碗水的说法,差不多是同一回事。
从前,我得抑郁症离死还差一步的时候,听从印度回来的主治医生的建议,尝试过饮尿疗法。我心里虽然强烈抵触,但还是遵医嘱,老老实实地坚持服用了每天早上的第一泡。刚接好的那玩意儿有着诡异温热,
腥臭,但颜色很漂亮,与其说是黄色,更像是包容了一切的明亮褐色。。。。。。为什么说这个呢,刚才我忘说了,第一次和英国艾尔(森美尔 史密斯)时,一下子闪电般想起了这个。
说到喝啤酒,我有一个不满的地方。那就是在美国和日本喝啤酒时都用那种上下一样粗大号厚玻璃杯,毫无风情。何况,还要拿比萨饼和唐扬鸡块下酒,气氛闹哄哄的。我说欧巴桑,不喜欢这种。
我一点都不想攥着那种陋俗容器(都不配称为玻璃杯)把啤酒往嘴里倒。比萨饼和唐扬鸡块要是做给小孩子也就算了,我可不想在外面点这些东西。那种你不大声叫人,跑堂的就不过来招呼你的馆子,我年轻时都没少去,现在不想再去了。
即便是欧巴桑也好,我想化个妆,穿着漂亮衣服,去那种有正经侍者的餐馆,举起细巧的高脚啤酒杯,观赏酒的颜色,轻轻的摇晃杯子让酒香散发出来,细细品味。再配上大厨精心制作,造型鲜亮的菜肴,这样的酒与菜,才堪称梦幻良缘(叹息)。然而现实是,这种餐馆几乎难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