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疑案

作者:delilah  于 2006-10-15 12:39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那年那月|通用分类:其它日志

天气: 晴朗
心情: 高兴

多年前,我连出了件大事,虽未酿成人命大案,却是件血案。

事 情发生在我连由工业连转为农业连之后。 我连迁到沙头,从19团合并过来一些人,肇事者是其中之一。我对他的情况知之不多,记忆中,他个子不高,脸色有些阴郁,平时不多话,站在一堆人中很不起 眼,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人了。不过,这个再平常不过的人,有天却让我们刮目相看---将女出纳差点打死,原因是抢钱未遂。不过,这是官方结论,到今天,我 还有许多事情想不明白。

出纳是北京女知青,和她姐姐同到兵团。她个子较矮,胖墩墩的,大眼睛,一双嘴皮很能说 ,和全连男女战士的关系都不错,可能这也是让她当出纳的原因之一吧。连里房子有限,没有专用办公室,常是外间办公室,里间就是宿舍。连里的文书也是女的,文书和出纳同住一屋。

我连营房的布局是,连部的房子在营区的最边上,和其他班排宿舍保持一定距离,可能是为了图清静。不过,这种营区格局,成了出事的隐患,连部一旦有事,呼叫不灵。

每年的冬季,是兵团的探家季节,有的班排的人几乎都走空了,只留几个人看家。连部也是人走屋空:文书回家探亲,连干部有的探亲,有的回自己家住,到了晚上,连部只有出纳一人在。

出事前几天,曾有要好的女战士问她,一个人住怕不怕,要不要晚上过来陪她。那时,她年轻胆大,加上我连战士之间一贯相互信任,没想到会有人犯案。她讲,一个人住没问题。倒也是,多年来,我连出过各种事故,但还没有出过抢钱伤人,特别是杀熟的事,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嘛。

我 是第二天才听说的,19团过来的一个人将出纳打了,伤得挺重,原因是抢钱。据说,那人半夜到连部找出纳,她让他有事明天来,但他坚持要进来,也不知他说的 什麽理由,最后出纳给他开的门。 进门后,他要出纳将连里的钱柜打开,出纳不从,他开始抢钥匙,连踢带打,还用砖头砸她的头。争斗中,出纳机灵地将钥匙扔到床底下,顺势拼命向床底下钻,将 头藏在床下,使他的砖头砸不到,才免于一死。她知道呼叫也没人听见,就很聪明地不停地和他打岔说话聊天,拖延时间。那人踢打了很长时间,见拿不到钱,放弃 离开。那时大概是夜里2,3点钟,他仍像没事人一样,回宿舍接着睡觉。他睡到5点多,才从大车班偷了一匹马外逃。和他同屋的人,谁也没发现情况异常,直到 第二天早上,全连都吵开了,其它排的战士到他屋里找人,同屋人发现他不见踪影,才知道出事了。

连 部离其它宿舍教远,冬天,天寒地冻的,人们不愿出门,营区里没有人影,他们两人打斗那麽大的动静也没人听见,出纳被打得动不了,在床底下躺了很长时间,直 到快天亮,有人到连部办事, 听到她的呼救声才发现报警。我连的一些男战士知道后,非常气愤,叫起一帮人,骑马快追,从北面100多里地的地方,将那人追回归案 。押回连里后,那帮人将他一顿很揍。那人也挺怪, 任凭人家踢打,仍旧一声不吭,不求饶,不申诉,也没有悔恨之情,还是那样脸色阴郁地沉默着。 后来,团里来人将他带走监押,最后的结局记不清了,不知道他是不是被判刑了。

出纳被打得很 惨,见过她的血衣,衣服的胸前和上身大片的血迹很吓人。我们后来去团部医院看过她,眼睛肿得都睁不开,成了一条缝,脸上全是青紫血痕,头上被砖头开的口子 缝了好几针,还留下了脑震荡的后遗症,出院很长时间才恢复正常。由于这一教训,连里规定,以后连部住宿一定要2人,一人探家,要从排里抽人陪住,以防再度 出事。

我连战士出于对出纳保护连里财产的敬佩之心,一致要求为她向团里请功。我们不熟悉部队请功的规定,认为功的等级越高越好,要求给出纳申报一等功,连里佑不过大家,只好如实上报。但团里批下来的是3等功,理由是,牺牲的人才能批一等功,出纳还活着,不够资格。

后来,再没有听说过那人的消息,出纳对此事也避而不谈。在兵团大撤退时,出纳同其他知青一样,返城回京。

尽管多年前,兵团对此事已有过结论,但到现在,我还有些事情不太明白:

1。 为何那人要抢钱。如果说抢钱是为了外逃,似乎不成立。因为,他如果真想外逃的话,抢不抢到钱都会外逃的。但他打伤人后,还回宿舍睡了回觉才跑,不怕跑不成 吗? 如果是家里急需钱,铤而走险,也有些不通。因为即使得手,家人钱用的也不坦然,况且失手后被判刑,对家里人的打击更大。如果说自己需要钱,也有些勉强。那 时我们衣服免费,还发一定的工资,虽然数量不多,但基本生活因该是够用的,犯不上冒那末大的风险去搞钱。

2。 为何那人要往死了打还是熟人的出纳。如果是为了拿钥匙抢钱, 他一个大男人 ,比出纳高出许多,就是 凭力气抢也能抢到手,犯不上用砖头砸人,还往死里砸,那可是杀人灭口的打法,对熟识的人,能下重手,没有站得住的理由,真说不通。 不过,有一点全连人都有共识,那就是,他们之间没有感情上的纠葛,排除了情杀的嫌疑。

看来,对这件事,如果当事人---出纳和那个打人的人—缄口不言,其他的人总是推论,很给出合理的解释,这件事将永远是个谜。官方的结论,当时说得过去,但现在看起来,不能令人信服。唯一的胡猜就是,在那个思维不清的年代,人们行事总有些古怪,不能用正常的理由来解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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