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近看美国],品中美文化

作者:春花秋月何时了  于 2017-10-1 07:2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文史杂谈

      

                  读[近看美国],品中西美文化             

   近读林达的书信集——[近距离看美国 ]颇有收获,作者以在美国的生活经历为我们勾画出了一个活生生的美国。如人所说:这是弛今为止看到的对美国最客观、真实的介绍了。对我们了解美国无疑是十分有益的,尤其是那里西方特色的历史文化尤其引起了我的兴趣。
   首先是美国的开国者和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的领袖截然不同,他们并没有在推翻了老皇帝以后,自己当新皇帝。“打下了江山,却不坐江山”,这在我们的传统文化看来,简直不可思议。
  在作为建国纲领的[独立宣言]中申明:“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所以,“政府的正当权利,是要经过被治理者的同意才产生的”。宣言明确表示:“ 政府是人民为了保护自己的天赋权利才组织起来的,一旦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有破坏作用时,人民有权力改变和废除它”。
  拥有了权力却不坐享权力,而是把自己置于百姓的监督之下,唯恐权力被滥用,使人民再次沦为统治者随意宰割的羔羊。并且把民主自由的理想切实的体现在现实社会中,充分彰显了建国者当初的远见卓识。如作者所说:200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们用挑惕的眼光看来,也不得不为之折服。
  美国的开国者在制造国家机器的同时,就决定同时制定一些限制联邦政府权力,保护个人自由的条款,成为宪法的核心部分。正是这个精巧的设计使得政府和人民时时处于互相制约的状态之中。在这其中老百姓享有充分的自由则是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以任何理由都是不可以侵犯的,只有法律说了算。
    这种制度正如柏杨先生所定义的“民主社会”的体制,因为它是以大多数人的意志为社会的取向。在这种社会中,政府不过是国民掌控下的管理国家的工具。作为开国领袖的华盛顿本人就是庄园主,他没有仇富的思想,更没想着制造阶级矛盾,掌控穷人,进而实现“全面专政”的独家天下,而美国人民也没有把华盛顿当成“大救星”。应该说理智的领袖加上理智的人民,才有了今天发达的美国社会,这是顺理成章的。
  而中国文化中则缺少这样的设计。旧中国是以贫苦农民为主体的落后的农业国,新中国的建国者巧妙的利用了多数人仇富又盼富的心理,用强制的瓜分富人财富给穷人的方法,赢得了多数人的拥护,建立了政权。
  使得老百姓一开始就处在政府的救助与恩赐之下。受人恩惠,感恩戴德不能算错,况且中国人素有“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美德。但是放弃自身所有的基本权利,做出“永远忠于,无限忠于,世世代代忠于”的承诺则有失理性。不客气地说:这是一种死心塌地的奴才形态,它实际上是传承了老百姓在朝廷面前的叩头谢拜,俯首为奴的心理,是社会进步的背离。
  而政府开始就以救世主的姿态雄居于百姓之上,扮演了一个大救星的角色。领袖说的话就是最高指示,他的谦虚谨慎也好,肆无忌惮也罢,都成了“治国安邦的”的“伟大的壮举”,法律或成为摆设。
  政府因为拥有垄断性的绝对的强势,使得老百姓在政府面前往往处在卑微的境地,很难实现对其监督与制约。虽然我们的宪法中所谓“民主自由”之条款也应有尽有,现实中却难以落实。这种体制正如柏杨先生所定义的“权威社会”即“专制社会”的体制。在这种社会中是由官方意志来决定社会的取向。
  “一元化”的领导制度是“权威社会”的特色体现。“一元化”虽然能避免分权,便于形成“江山一统”的局面,但是由于权力过于集中,往往造成一个人大权独揽。个别地方的“一把手”以一级政府的法人自居,以一方百姓的主人称王,谁能监督他。这样的体制给贪官污吏提供了方便,让他们如鱼得水,为所欲为,甚至为非作歹。如果不烂出个大窟窿来,就难以发现,造成的巨额损失最终是纳税人买单。
  这种“权威社会”的文化形态追根溯源,从近处说是封建社会的遗毒,从远处说是奴隶制社会的余孽。
    美国人把言论自由看做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在宪法中申明:“言论自由与真理无关”。作为一个全新的国家统治者,一开始就打破有史以来的统治者的行为习惯,把民众的尊严毫无保留的确立在宪法中,是何等难能可贵!
  美国的开国者之一,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弗逊认为: “最终的安全是在新闻自由之中。”意思是说:只有保证言论自由,一切都是透明的国家才是安全的。这些话我们今天看来仍然闪烁着睿智和理性的光辉。
  而我们的言论自由和过去相比虽然宽松了许多,但是仍然具有诸多局限性。唯恐言论自由会引起“天下大乱”,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危及权力者的“核心利益”,因而承担风险。这和当年造反打天下时“舍生忘死,要为天下的工农争自由”的立场相去甚远。
  和中国人不同的是在安全与自由面前,美国人还是选择了自由,并且是不惜代价的保留自由,这是需要勇气的。因为你确定了任何一种自由,都会有人滥用,例如美国屡禁不绝的惊心动魄的抢击案以及曾经震惊美国的“辛普森案”。
  1994年,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杀妻一案成为当时美国最为轰动的事件。此案的审理一波三折,辛普森在用刀杀前妻及餐馆的侍应生郎·高曼两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中,由于警方的几个重大失误导致有力证据的失效,最终辛普森以无罪获释,仅被民事判定为对两人的死亡负有责任。本案也成为美国历史上疑罪从无的最重大案件。
  作者认为:“美国在其特殊的移民背景所造成的复杂社会现状下,让它的人民享有这样的自由,这等于把这个国家变成一个风险巨大的世界自由实验室,走进去作一番观察,确实很长见识。但是如果只从一个角度去欣赏它的成功,或者只从另一个角度去嘲笑它的失败,都意义不大”。
  在介绍社会的公共秩序时作者写道:“在美国什么人都有,其中不乏有自私自利和唯利是图的人,但是,这并不是美国的基调。在美国,个人意愿和社会公德是相辅相成的,所以社会公德心在这个“个人至上”的社会反而非常普遍。公共场所干净整洁,公共设施安全可靠,公共秩序井井有条。来美国几年,不仅没有看到公共场所的争吵,甚至没有看到过争先恐后。刚从国内来的人,出去购物游览,在排队付钱,上车等时候,都会让同行的家人或朋友不断关照,“等一等”、“别抢先”。我们在国内已经习惯了抢先,不抢先就上不了车,买不到票。在这儿是要互相谦让的,争先恐后让人侧目。这段描述和我们对美国的印象基本吻合。
  诚然 ,没有哪一个国家和民族是完美无缺的。民主社会有人滥用自由,而专制社则会有人滥用权力。中美文化的社会实践都告诉我们:民主和自由是一对双刃剑,如何杨其长而避其短,使之相得益彰,恰到好处,检验着一个民族的智慧与能力。用这段话做本文的结尾我看最合适。

 

                                                                                                                                              201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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