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需要几个政府
近日,在网上看到“中国算有几个政府?”的议论。各抒己见,莫衷一是。
今日之中国算有几个政府?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尽管官方的主流观点认为中国只有一个政府,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然而细细品来,事实却并非如此。
首先,我国是党政合一的一党制政体,国家的实际控制者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党中央”才是国家的实际领导者。在这里我们姑且把它称之为“第一政府”;把其领导下的国务院、人大、政协及各中央委办称之为“第二政府”;下面的省、地,市、县的机构设置均如法复制。虽然新中国成立几十年以来我国宪法经历了四次修订,尽管宪法条文中并没有注明,但是这个“规矩”始终没有实质性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规模超高速的发展壮大,我们和发达国家的差距迅速缩小。然而,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拜金主义像瘟疫一样,对中国的社会文明进程造成了极大的干扰和破坏。上行下效,许多官员不择手段的“巧”用权力,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置社会责任于不顾,吞噬着改革的成果,导致腐败丛生!
权利成了万能的神器,如果没有权利在背后支撑,黑恶管不了,贪官告不倒,形成了离开权利则一事无成的“中国特色”。地方官员的不作为、乱作为已经成为我们社会中肆意践踏民主与法制的祸根。
面对着难以遏制的腐败,“督查组”应运而生。2015年6月1日起,国务院派出11个国务院督查组赴35个国务院部门和单位、18个省(区、市)开展实地督查。全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随后,一批接一批的“督查组”前赴后继的从天而降。
2017年4月15日,史上最大规模环保督查:为期一年、28个督查组、5600人、28个城市、25次轮换。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行动,席卷京津冀及周边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正在进行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
“督查组”对各地方的“第一政府”和“第二政府”官员们的违法乱纪,对遏制腐败,确实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督查组”以“集约式”“地毯式”“突袭式”等方式进一步发挥了人治的“优越性”,不失为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在这里,我们不妨把它称之为“第三政府”,或曰“机动政府”。
“督查组”高举着写有“习”字的大旗,威风凛凛,所到之处各地方的“第一”和“第二政府”的官员们无不诚惶诚恐。胆大妄为的贪官污吏则闻风丧胆。这种到现场“人盯人”的治理模式,对于难以为继的旧体制无疑是一剂输液的良药。然而,即便动用一切行政资源,长期保持“高压态势”与“亮剑行动”,但盛极而衰的递减效应在所难免。在举国上下期盼公开、透明,依法治国的今天,采用这样的治理方式,只能强化“人治”,疏离“法制'。维护、维稳旧体制,与社会民主,民众监督下的权利制约南辕北辙。
国家兴衰,匹夫有责。那么中国到底需要几个政府呢?现代文明的社会实践告诉我们:能够切实履行宪法的要约,尊重人民群众的基本民主权利,让老百姓尽社会之责有路,举靖国之心有门,这样的政府有一个就够了!
20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