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社会原理(75)

作者:戎小捷  于 2018-3-12 22:3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历史哲学|通用分类:政经军事

第五节  相互交错的不同文明间的冲突

    以上我们主要探讨了彼此相对独立的不同文明社会之间的冲突。下面,我们再来看一下彼此相互交错、有着紧密联系的不同文明社会之间的冲突。

我们先来看一下西方古代罗马与伽太基的长期冲突。如果从宏观的(同时也是近似的)角度来看,那么罗马和伽太基同属一个大的市场系统(地中海市场系统)。在这个大市场系统中,伽太基商人占有强势的地位,而罗马商人居于弱势的地位。但罗马人的行政系统十分强大,在罗马人的势力范围之内,它属于一个行政类型的文明;而伽太基人的行政系统十分弱小,在伽太基人的势力范围之内,它属于一个市场类型的文明。在这种市场系统相互交错,而行政系统彼此独立的情形下,罗马的商人自然会想到依靠自身文明中行政系统的帮助来和伽太基商人竞争。而罗马的行政系统当然也不愿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吞并其它的弱小行政系统的机会。于是冲突爆发,罗马人最终依靠自身强大的军事力量(行政系统)战胜了伽太基人,罗马的商人也垄断了全部地中海的贸易。

类似这样的、在市场系统的竞争中处于弱势的一方依靠自身所属的行政系统的帮助来和市场系统中居强势的一方相竞争的情形在中外历史上都经常发生。例如,19世纪初,在整个欧洲巨大的市场系统中,处于弱势的法国市场系统分支,就依靠本国行政系统的力量(拿破仑)来和强大的英国市场系统分支竞争;同样,19世纪末、20世纪初,处于弱势的德国市场系统分支,也同样依靠本国行政系统的帮助来和强势的英、法市场系统分支竞争。当然,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当代,弱势的市场系统分支依靠行政系统的帮助(关税)和动物界法则(先到先得)来和市场系统中强势的一方进行和平竞争的例子更是屡见不鲜。

交错型文明社会间的冲突还有另一种情况。像本章第一节所说过的,有时两个文明社会在市场系统方面是相对独立的,而在行政上则是相对统一的。例如美国在19世纪中叶内战之前就是这样的情形。大致来说,19世纪60年代的美国,无论是北方还是南方,均是市场系统占据主导地位。虽然行政系统是连在一起的,但南方的市场系统和北方的市场系统彼此之间却有着较大的相对独立性。这两个市场系统相互之间联系较少,而都分别相对独立地与欧洲大陆的市场系统建立了紧密的联系。除此之外,这两个市场系统在自身的组织生产的方式上也有巨大的差别,北方是自由雇佣制,南方是奴隶制(风俗遗留)。换句话说,南北战争之前的美国,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实际上是有着紧密联系的、但又相对独立的两个文明社会。在整个美国向西部的扩张过程中,这两个相对独立的市场系统(文明社会)都想遏阻对方而发展自己,由此就产生不可避免的冲突。而从美国整个行政系统的角度和主流理念系统的角度来看,他们是希望统一和取消奴隶制的。于是,战争不可避免,而北方市场系统的力量在行政方面和理念方面统一力量的帮助下战胜了南方的市场系统力量,并最终导致了两个相对独立的市场系统的统一。换句话说,导致了美国文明的统一。

    我们再来看一个当代的理俗交错型文明社会之间冲突的典型例子。我们知道,21世纪初的伊拉克是理俗类型的文明社会。在这个文明社会中,逊尼派穆斯林(由于人多)占强势地位,而什叶派穆斯林占绝对的弱势地位。再加上行政系统完全掌握在逊尼派手中(萨达姆政权),由此就造成了什叶派文明实际上处于从属的地位,或者说已成为逊尼派文明的附庸,基本上没有独立地位,也没有和逊尼派抗衡的力量。但当萨达姆政权被美国推翻后,情况起了变化。少数的什叶派穆斯林有美国的帮助,并掌握了行政系统,从而在力量对比上与占人口大多数的逊尼派穆斯林在一定程度上势均力敌了。换句话说,从某种意义来看,伊拉克境内出现了两个相互交错的理俗型文明社会(这两个文明社会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在行政上、市场上是统一的)。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在第二次海湾战争后,伊拉克境内的长期内战和“教派冲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带有两个文明社会之间冲突的性质。而我们已经知道,两个理俗型文明社会之间的冲突,即使在强大的外来文明军队的维持下,也是极难调解的。

最后,我们再来简单讨论一下风俗本位的交错型文明社会之间的冲突。我们知道,在当代,在非洲大陆,许多国家虽然在行政上是统一的,但内部实际上是分为不同的部落居住区的。由于是风俗占主导地位,因此这些行政上统一的国家,实际上是由几个不同的风俗型文明所组成的。这些不同的风俗型文明之间也常会因为某种原因而爆发冲突,尤其在某个风俗系统得到行政系统的帮助时,这种冲突就更剧烈,并常依据风俗原则而带有种族灭绝的特点,结果也往往导致一个国家的最终分裂(如南苏丹的独立)。

当然,正像一个文明社会内部的冲突往往非常复杂一样,不同文明社会之间的冲突也往往十分复杂,各种性质的冲突经常交织在一起,且不断发展变化。例如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法国与欧洲各国之间的冲突,在早期(1793年之前)更多地属于法国的理念系统和欧洲各国的行政系统之间的冲突,中期(拿破仑大陆封锁政策之前)则更多地属于法国的行政系统与其它各国行政系统间的冲突,而后期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属于行政系统(法国代表的大陆)与市场系统(英国代表的海洋)之间的冲突了。同理,一个帝国的扩张,其性质也往往复杂,如拿破仑的扩张就带有行政系统和理念系统扩张的双重性,而英帝国的扩张则往往兼有市场扩张和行政扩张的双重性,等等。

在讨论文明社会内部的冲突时,我们曾指出这些冲突在本质上,大多属于某一社会工具内部不同的规则系列之间的冲突,以及不同社会工具规则之间的冲突。现在,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也进一步看到,在不同的文明社会产生冲突时,这些冲突在本质上,也大都属于不同规则之间的冲突,区别只在于,它们大多属于不同社会工具规则之间的冲突(当不同类型文明相遇时)以及不同社会工具规则与原始社会规则和动物界规则的冲突(当强弱悬殊的文明相遇时),而基本上不再有同一社会工具内部不同规则系列的冲突了。这一点,还请读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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