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出去后不久,又陪着一位中年男子进来。工作人员介绍说:这是我们的杨金芳处长,专门负责这一块的,由他给你解释。
杨处长装着让我介绍一下情况,我想就从头到尾的介绍,杨处长看来没有那个耐性,在我介绍情况没有多久就打断了我的讲述,直接介绍制发武编【2012】70号文的目的。他说:以前国土局和房管局是一家,后来分成两家,按理房管局应该有这个编制,我们也在考虑要不要给他们恢复。他们以前没有“信访处”这个编制,我们也对他们进行了处理,现在根据实际情况,特别是信访工作的压力很大,他们提出了申请,我们就根据实际情况给了 他们这个批复。
我拿出我早已通过信息公开申请获得的红头文件对杨处长说: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依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武政办【2009】202号文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的,该《通知》的第三条“内设机构”已经确定了13个内设机构,信访处就是超出13个的第14个内设机构。
杨处长说:我们只同意他们在办公室的牌子下挂“信访处”的牌子。
我说:不是并列?
他说:不是。
我问:人员一样?工作内容一样?
他承认是这样。
我问:李克强总理说编制只能减少不能增加,你们增加了编制。另外,一样的工作、一样的办公室、一样的人员,挂两副牌子不是增加老百姓的困难吗?咱老百姓去了他们那里,我们是否先要确定同一个人是在“办公室”的名义还是在“信访处”的名义下接待我们?
杨处长说:信访工作是一个严肃的工作,而且任务越来越繁重,压力也越来越大。接着他从国内形势到国际形势,从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到信访的现实性越讲越远。
我以前遇到过这样的情况,领导们通过谈国内国际形式,把话题越扯越远,甚至天文地理、名人轶事,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也忘记了我们的目的或者不太好意思再坚持原来的主张。我可不会这样,来之前我已经确定好了我的目的就是一句话或者几句话。这次的目的就是一句话,要求他们说清楚为什么要给武汉市房管局一个编制,不管他们扯多远,我马上就可以回到原来的位置。我说:你们的批复明显违反了李克强总理的指示。我对杨处长说:我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希望您告诉我有哪一个法律、法规允许你们这样做?你能够告诉我吗?请…
杨处长心里不爽,声音也提高了,说到:那么多的文件我哪里有时间给你去找?我做这项工作有三十二年了,难道我不知道?
我说:你知道不知道我需要不知道,但我希望知道你们是依据什么法律法规来作出这个决定的。
杨处长说:我们是党的序列,《信息公开条例》对我们不适用。
我说:信访局也是党的序列,但一样负有信息公开的职责。何况虽然你们的编委主任是武汉市市委书记,但你们属于双重领导。你们在市政府大院上班就证实了你们依然是属于市政府领导。你们的官网上在“法律法规”栏目下罗列的法律法规就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说明该条例适用于你们。
杨处长说:你说我们违反了规定,拿出依据出来。
我说:你开玩笑吧?你工作了三十二年都拿不出依据出来,要我现在找依据给你?不过我给你的依据很简单,你们的做法违反了李克强总理的指示。
我们两个人讲话的声音越来越高,以至于很多人以为在吵架,非常安静的办公大楼的楼道里也出现了围观的人。我估计杨处长今生可能都没有遇到一个平头百姓会和他争论“编制”。
我对杨处长说:现在到了正午,你给不出依据。反正我最近也没有什么事,我会每天给你写一份信息公开申请的。
杨处长说:那是你的权利。
简单的和杨处长打个招呼我就离开了大院。回到家以后,我就每天给武汉市编办一份信息公开申请,如:编办对武汉市房管局未获得授权就挂“信访处”牌子进行处理的记录信息;武汉市房管局“信访处”与“办公室”系并列关系的记录信息;“信访处”工作范围需要备案的记录信息;武汉市房管局在其官网上公示的工作范围就是其备案“工作范围”的记录信息;武汉市房管局“信访处”工作范围超出了其公示的范围,是否由贵办处理的记录信息….。这样的申请随便就可以提出来。
第一份申请寄出去后,十五个工作日很快就过去了,武汉市编办当然不会给我回复。我也耐心地等过完了十五个工作日后,就到武汉市法制办去复议武汉市编办。法制办的工作人员看完了我的行政复议申请后,摇摇头说:你这个复议我们做不了。我问为什么?工作人员说:编办比我们级别高,我们不能复议他们。
我问为什么他们也不肯说。我以前和他们打交道太多了,也算是“朋友”了。我想了想,觉得既然市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很为难,算啦,另外找个地方复议-----到湖北省编办复议。
我把行政复议申请书寄出去,该干嘛干嘛。过了大概一个月,省编办给我打电话,要我查看武汉市编办提供的证据及资料。在我确定他们可以给我看这些资料后,我就到编办去查看资料。等我到了省编办后,工作人员把资料给我看的时候,我忽然感到深深的自责,原来我忘记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