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罪VS非法集资罪

作者:朝鲜39局  于 2025-4-6 11:1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法律相关

现在有不少非集受害人不知道怎么了。开始产生一种心理。就是说认为自己被司法部门给错误的处理了自己的案子。
就是认为的那个。觉得如果官方算作合同欺诈罪会比非法集资罪更划算。
但是司法部门处理自然要关顾受害出金人利益的,可是定罪也不是完全靠哪个更划算的,,
我就研究了一下。发现合同欺诈罪是一种介于刑事和民事之间的罪条。而且相对更偏民事。
然后我也和家父聊了此事。家父说自己过去替老板打官司。
当时是有债权人的权益,结果他们公司就用俩夕劣破车成功对付了债权。
到时候也是谈判&商议的。
好多受害者的认知有问题,他们并不清楚法律斗争中的法律成本和维权能力。
所以往往认为自己可以通过这种民事博弈取得更高的利益。
其实非集是可以即压住犯罪分子又能给受害出金人带来利益的方法。
很可能算作合同欺诈罪之后,犯罪分子控制不利,又让它们脱罪了,这样就更麻烦了。
而且非集中是包括非吸和集资诈骗两种罪条的。
有资质的也不证明它没进行过非集才是真正的真相。
我看很多非法集资案子里的受害出金人都有这个心理。
可能是类似精神病的脑控受害一样。
是一种认知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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