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差别杀戮事件,即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没有仇怨,随机选择作案目标、在作案现场见谁杀谁的杀人案件,其发生往往与多种因素有关,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个人因素
- 精神健康问题:部分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精神健康方面的疾病,如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这些疾病可能导致患者无法正常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发生无差别杀人事件。例如一些日本无差别杀人事件的凶手,可能因精神疾病发作而失去理智。
- 心理问题与人格缺陷
- 内心创伤与扭曲:从世界范围看,许多无差别杀人者可能存在“黑色童年”,如学龄期前长期与父母分离,造成在与父母亲密关系最初建立上就有缺失,进而导致自卑、孤僻、自我封闭、情感淡漠或者性情暴躁、易激怒等。像疑犯张星从小由爷爷、奶奶甚至在姑姑家辗转抚养,10岁又被父母带到陌生的青海,原本的养育情感被切断,加上在青海教育可能出现问题,导致他对父亲非常恨,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 严重挫折与极端情绪:心理学研究表明,当一个人面临长期无法解决的困境、压力或失败时,其攻击性和暴力倾向更容易被激发。无差别杀人者往往在长时间的挫折和压抑中积累了极大的愤怒和绝望情绪,为了减轻由不良心理引发的罪恶感,达到心理平衡,他们通过“投射效应”将自己的犯罪恶念强加到他人身上,认为其他人跟自己是一样的,最终将归责对象转为整个社会,从而形成报复社会的想法。如2024年珠海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樊某,作案动机与其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结果不满有关;2020年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湖案犯罪嫌疑人张某钢,作案动机与其个人生活不如意及对拆除其承租公房的不满有关。
- 泛化报复心理:一是报复对象过于强大,犯罪人力量过于薄弱,如果强行报复会使自身处于不利地位,所以将矛盾指向社会;二是报复对象过于模糊、不确定,行为人找不到明确的攻击目标,所以只能实施泛化报复,如因自己疾病缠身或因自身意外导致他人丧生等情况,转而对社会无辜人员进行杀害。
- 懦夫心态作祟:行为人无法直面自身问题,归责于他人与社会;忌惮于焦虑来源的强大或碍于目标的模糊,转向对社会进行报复;为减少报复阻碍或引发社会轰动,博取社会关注,对弱势群体进行恶意伤害以满足自身畸形权力感。
社会因素
- 社会心理因素: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人们的心理压力越来越大,一些人可能因为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压力,产生极端情绪,进而采取无差别的暴力行为来发泄情绪。一些人在网络上接触到极端思想,也可能导致其产生无差别的暴力行为。例如在日本,社会竞争压力大使得部分人心理失衡,网络不良信息传播也影响着一些人的心理。
- 社会管理因素
- 治安管理漏洞:一些地区的治安管理存在漏洞,导致犯罪分子能够轻易地实施犯罪行为。如日本部分地区警力部署失衡,像埼玉县凶案凶手作案后步行1.3公里至派出所自首,沿途竟无警员值守。
- 对特殊人群监管不足:部分地区在社会管理方面对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监管不到位,这也为无差别杀人事件的发生提供了可乘之机。如日本司法体系存在漏洞,前科犯再犯率高达37%,反映出监管和改造机制的失效。
- 社会资源配置因素:社会资源的不均等配置和贫富差距的扩大是造成无差别杀人犯罪的深层次原因之一。社会资源的高度集中,使得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在经济、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在这种社会环境下,许多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并非一开始就有犯罪意图,而是在长期处于社会底层、经历过反复的经济困境和生活压迫后,最终失去希望,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 文化因素
- 独特文化心理影响:在一些国家独特的文化心理可能为暴力犯罪提供温床。如日本“耻感文化”导致个体习惯压抑情感,70%的心理疾病患者因耻于求助而延误治疗,这种文化特质在高压社会中演变为“情绪炸弹”,一旦爆发便以极端形式宣泄。
- 亚文化中的暴力元素:亚文化中的暴力元素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日本动漫、游戏中频繁出现的血腥场景,导致年轻一代对暴力脱敏,社交平台上泛滥的“犯罪教程”,更教唆年轻人破坏监控、策划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