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的案件很热门。路透社的文章显示刘无罪。
路透社的文章指出:在8月30日晚饭期间,这个女学生给一个同伴发微信说:“这是一个陷阱”。
普通人遇到陷阱的本能反应是避开陷阱,保护自己。接下去会给同伴发微信“你来接我,送我回家”。等同伴抵达时,和聚餐的人告别:“抱歉,我身体不适,要提前离开了。” 然后和同伴一起离开。这是最安全可靠的处理方法。
这个女学生没有这样做。她稍后又发了一个微信说:“我确实醉了”。但仍不肯采取行动避开陷阱。而她的同伴也没有提出建议或采取行动让她避开陷阱。整个案件是在女学生及其同伴明知是陷阱的情况下展开的。“明知有陷阱,偏向陷阱行”,这个女学生的勇气令人赞叹。
在聚餐结束后,女学生没有自己离开,没有随她的同伴离开,没有随其他人离开,偏偏随陷阱的中心人物刘强东离开。又一次“明知有陷阱,偏向陷阱行”,这个女学生的勇气令人赞叹。
刘强东和该女生随后一起前往一个同学那儿租的房子。但是他们没有进屋。一名了解此事的人说,他看见刘强东和那名女生站在房子外,然后刘把她拉进了自己租的车里。
刘没有把女学生拉进房子里,而是把她拉回到刚出来的车子了。显然是女生是清醒的,没有被限制自由。她不同意进屋,要回自己的住所,刘同意了。
为什么女生坚持回自己的住所?一个提示是:她表示她会留着她的床单,她说:“证据不能弄丢”。
然后是在车里,几个小时后,女学生给自己的朋友发微信说刘强东“在车里就开始摸我”。“我求他别这样……但是他不听。”她说。然后女学生把刘带回自己的住所发生了关系。合理推测是,女生在车里说的是“我求他别这样,别在车里,到家再……”。
再接下去,到了女生的住所。女生又一次“明知有陷阱,偏向陷阱行”,把刘强东带进了自己的住所,并发生了关系。而她的同伴明知她在走向陷阱,也不来帮助她,而是冷静地观察,等待她的微信报告陷阱的进展。
8月31日凌晨2点左右,她在微信上用中文写道,“我是被强迫的”。“明天我会想办法逃脱,”她写道,同时恳求朋友不要打电话报警。“他会打压的,”她写道,“你低估了他的能力。”
这显示该女生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没有被限制与外界的联系,随时可以逃脱。但她不肯报警,不肯立刻离开住所,反而要慢慢等到明天再逃脱。这很奇怪:早就知道是陷阱,不是努力避开陷阱,而是经历几个小时的周折,最终跳进陷阱,还不肯立刻从陷阱逃脱。最后,她的同伴报警,警察到场,她说是误会。警察带走了刘,使得她“明天我会想办法逃脱”的计划未能实现。
我是不太会分析心理学,只是感到这个女生应对“陷阱”的方法实在很奇怪。相信刘强东的律师能用法律和以往案例把这个问题讲清楚,使陪审团理解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否是该女生及其同伴设了一个陷阱,把刘构陷成强奸者,而刘栽进了陷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