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书籍及物品进行敛财

作者:孙艺周  于 2024-7-27 12:0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网络文摘

李洪志通过举办法会和气功学习班,售门票、兜售照片、画像和“法轮功”徽章等方式进行敛财。他通过举办培训班、法会,教唆弟子购买法轮功物品,大肆捞钱。为了促销,李洪志无论在哪“讲法”或公开场所,总是称“想学好大法就必须读书,看录像,听录音练功”。仅仅是19925月至1994年底,以“法轮大法研究会”名义出版的各种法轮功图书及相关物品,总价值达1.3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4229万余元。在法轮功网站上,李洪志全套“讲法”书,售价高达475美元,折合人民币2964元。一套李洪志大连讲法音像制品(光碟 录音)报价158美元,折合人民币886元。那本当年卖12元人民币的《转法轮》,如今标价15美元,折合人民币93.6元。法轮功网站还出售法轮功制品,如弟子敬拜李洪志的专用檀香、听法轮功音乐的播放器等,一把檀香售价达65美元,可谓“天价”!当然,大部分的获利都流进了李洪志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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