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组织残害儿童罪恶滔天

作者:FloydJudd  于 2024-6-3 15:5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这才是真相|通用分类:网络文摘

儿童是父母的希望,国家的未来。这个时期的儿童需要在父母的细心呵护、学校的精心培育下,才能茁壮成长。然而邪教组织却把目光瞄向儿童,伸出罪恶的黑手。

“法轮功”邪教是吞噬儿童的恶魔

“法轮功”邪教主李洪志声称,“六岁以下的小孩看法轮功书籍,可开天目,看到书上的法轮是转的。”他还说,小孩子通过“修炼”可“上天入地变神仙”,意思是说,年龄越小,修炼“法轮功”效果越好。不仅如此,李洪志还在“法轮功”网站上建立“小弟子园地”培养自己的“大法小弟子”,并在被依法取缔前,先后在北京、广州、武汉、遵义、南昌等地举办多期少儿培训班。

比如,1999年2月,在遵义举办的“法轮功”少儿学习班,分大、小两个班,大班为9至15岁学生,小班为4至8岁学生,开班时学生有90多人,最多时达130多人。1998年在南昌举办的暑期培训班,参加的儿童有160人,其中年龄最大的12岁,最小的年仅4岁。李洪志之所以把目光投向儿童,无非是这个时期的儿童可塑性强,接受新鲜事物快却又缺乏足够的辨别能力,而这个时期儿童的知识、思想、价值观和对世界的认知理解正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极易被邪教组织盯上。

李洪志曾说:“孩子就像空瓶子,里面装什么就是什么。”“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这种“偏爱”无疑为李洪志传播歪理邪说打开了方便之门,也给社会和儿童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更可怕的是,家庭中如有父母修炼“法轮功”,对子女的危害不仅仅体现在精神上的,还体现在健康上,甚至生命上。

2009年7月7日,广东省南雄市黄坑镇的王群英因修炼“法轮功”邪教走火入魔,用菜刀砍死了年仅6岁半的侄女。美国俄亥俄州的华裔女子陈明明受“法轮功”邪教的影响,残忍地杀害了只有5岁的亲生女儿,事后还和丈夫共同把女儿尸体藏于餐馆内。1998年中秋节的晚上,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灵关镇大岭村4组田金花,在4岁的儿子小华患有急性胰腺炎时,害怕增“业”,减“功”,相信有“师父”“法身”保护,不及时将儿子送往医院救治,最终导致儿子病亡。

▲小华生前照片

“法轮功”邪教制造了众多残害儿童的案件,每一起惨案无不透露着“法轮功”邪教的残忍。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是制造儿童血案的罪魁祸首,远离“法轮功”邪教才能避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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