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的代價

作者:zsyy  于 2009-6-29 14:09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思想雜談|通用分类:政经军事|已有7评论

民意的代價

 

 

張三一言

 

 

我寫了一篇《不敢罰鄧玉嬌,是民眾壓力的結果》短文。有如下反駁:民意一面倒地支持就可以扔幾個核彈到台灣去?『想處死個什麼不法分子,按上個“民憤極大”的罪名就可以了。想放火燒一把嘉樂福商場,不妨也盡照著民意來…』──有否定民民意;民意幹盡壞事;民意不可持不可用的意思。之前我看過很多洋洋灑灑數千言的反民意文章,其中一個反民意的立論重點就和上面所舉例子的意思相同。

 

 

我認為這一反駁是有理的,只是不盡然。本文談的就是這個問題。

 

 

【甚麼是民意?】

 

 

在訊息和觀點可以自由流通和交換情況下,把所有表達的意見統計或耙疏的結果就是民意。民意可以是好的對的,可以是壞的錯的,但是,不管好壞都是民意。在言論被權力禁制或控制下得出來的民意一般是假民意,是強行披上民意外衣的官意。

 

 

【好民意壞民意】

 

 

在希特勒威信高峰時民意會支持殺猶太人、當年殺地主也是在民意支持下行事的、N百年前中國民眾會支持把不守婦道的女人浸豬籠、文革時人民一定選毛澤東做領袖、塔里班治下教民不會同意女人露臉…這些民意當然是假民意,是披上民意外衣的官意。我判定:在專制政治權力、排它性原教旨宗教、宗教式意識型態控制下所表達出來的假民意,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壞的錯的。在假民意一面倒地支持下扔幾個核彈到台灣去、按照民意放一把火燒嘉樂福商場,並非不可能的事。

 

 

自由民主制度下的民意大部分是好的對的,當然也經常會出現不那麼好的或不那麼對的,最常見的是民意決定時的事實並不壞,決定後這事實變壞了;但是民主制度本身能作自我糾正,例如選了當時表現很得人心的右派上台,但後來右派袒護富者侵害中下層權益,於是把它選下台送左派取代之(或再來個反向反復)。但是,在民主制度、在訊息和觀點可以自由流通和交換情況下的民意也並非就一定是好的對的。台灣種族排拒一度是主流民意,現在還有支持陳水扁的支流民意,可作例證。即使避開政治制度,民意也可以有好有壞的。戰亂時有一難民逃難到偏遠安全的村子,村民民意大多會收留此人;但是村民決意把某一人趕出村是會發生的事;在大陸民眾把某些人(不包括黨官)打死也是常有的事。

 

 

可見民意是有好有壞有對有錯的。所謂好壞對錯是用一般在人們心中有共識的道德、公義、人權、自然精神…、…等等作出多數人們認同的判定(這可能是一種民意,也可能不是)。這個判定需要良知,所以它的責任就落在“知識分子”身上了。知識分子與民眾不同的地方,或者說是可貴的地方就是他們的先知先覺和良知。提醒一下:不是所有“知識人”都可以叫做知識分子的;只有能先知先覺和有良知,並且能批判社會的有知識的人才能叫做知識分子;有知識的人中很多是“反知識分子”。中國“知識人”主流是“反知識分子”,知識分子占極少數;古今不變,尤今為烈。

 

 

【民意的代價】

 

 

不管真民意還是假民意都是用民意包裝着的,所以要講民意就無可避免會被人利用假民意做壞事。這就是民意的代價。真民意也有好有壞,所以你要持持民意的作用就無可避免可能發生按照壞民意去做壞事的代價。

 

 

所謂民主,從某一角度來看就是民意程序化法律化的制度。所以,反對民意作用,不論是在邏輯、理論還是行動上必然是反民主的。民主制度沒有辦法做到不做壞事,沒有辦法做到不選出壞人,這是民主的代價。但是,它可以把壞事做得最少,把選壞人的機會降到最低。即使選了壞人也可以把他們的作惡程度降到最低。這就是自由民主制度在全世界表現得更好更得人心的理由。同理,也就是說民意作用可能要付出做壞事的代價,但是與反民意比,其壞事是最少的。這是民意的生命力。

 

 

【專制制度下的真民意】

 

 

專制制度下有沒有真民意呢?

 

 

專制獨裁制度下真民意與言論控制程度成反比,當言論自由被絕對禁止時,真民意為0。因為現在大陸共產黨沒有辦法禁制民間口頭和互聯網、短訊等的言論,所以大陸真民意存在於民眾口頭和互聯網等等各種交流中;當今正向黨控喉舌進發,所以,喉舌會偶爾例外地出現真民意。但是,不能簡單地把所有口頭和互聯網上的民意都視為真民意,因為中國人被洗腦成憤青憤中憤老者數量巨眾,加上五毛們,還有眾多奴性十足的“反知識分子”,由這些人構成的民意,是假民意,是“民意化表現”的官意。

 

 

有一個簡單和直綫一些的劃分真假民意的標準:凡是“反黨反政府反建制的就是真民意,其反面就是假民意”(這是一條適用於中國現實的政治定理)。這個標準的理由是,一黨專政制度共產黨及其政府是反人民的,是與民為敵的,所以人民反對它理應是真民意,支持它的理應是假民意。道理和如下所舉事例相同。比如,對待入村姦殺擄掠的山賊,反山賊的就是村民的真民意,擁山賊的就是假民意;這不會錯到哪裡去。我想,我上面提出的政治定理,劃分的標準確率可達90%以上。

 

 

我說:『不敢罰鄧玉嬌,是民眾壓力的結果』,其中說的“民眾”是指我上述的真民意,而且這是一個取得勝利的民意。

 

 

【民意可能成功可能失敗】

 

 

我說:『不敢罰鄧玉嬌,是民眾壓力的結果』,而且取得勝利。有網人反駁說:『同理,敢處死楊佳,則必然是“民眾壓力的沒結果”了。』

 

 

這個反駁說得很對。

 

 

何止楊佳案中民眾壓力(民意)沒有結果,民眾對共產黨施加的壓力百分之八九十是“沒結果”的。孫志剛鄧玉嬌“有結果”是極少數。

 

 

既然對共產黨施壓的民意十之八九是失敗的,是不是可以說是民意無用呢?是的,如果用靜止的觀點看問題,而且只看某一點的話。如果靜止地看問題,三十年前,特別是毛澤東時代,民意不但無用,還有負作用;毛澤東和他的黨要做任何惡壞事,沒有民意反對還好,若有民意反對,毛及其黨必定把事做得更惡更壞更絕,民意者也必被河蟹無疑。

 

 

如果用發展和多角度觀點看問題,就大大不同了。

 

 

從負作用,到有百分之一二十正作用,說明民意不但有作用,而且其作用具有旺盛生命力。通過短訊、互聯網、民間行動對共產黨的民意壓力日益增強中,日益擴展中,日益深入中;共產黨及其御用政權所作所為日益受民意影響。所以,在中國的政治現實中強調民意、信任民意、運用民意是應該的、必要的、有益的、有效的。

 

 

楊佳被共產黨判死了,這是民意失敗,但是,並非全部失敗。在網民一面倒地支持楊佳反對黨警察的過程中,或者說是在民意表達過程中,“討說法”的追求公義的思想深入人心,維護權利和反抗精神為中國精神庫添增資源。共產黨除了喪失六惡警外,更增持了道義負資源、信用負資源、形象負資源。兩相對比,證明民意勝利了共產黨失敗了。

 

 

【民意作用是因為它擁有真理和正義】

 

 

民意為甚麼會從無到有,由弱趨強呢?

 

 

因為在黨和民意較量中,民意代表了人性善的一面,共產黨代表了人性惡的一面,善惡相爭,善進惡退是常態。民意擁有真理和繼續追求真理和真相,民意擁有正義,民意站在現代人類文明一面,擁有軟力量;共產黨則反真理掩真相反正義反文明,沒有軟力量。兩相較量,民意勝官意敗實屬必然。

 

 

2009/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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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7 个评论)

1 回复 底特边检 2009-6-30 00:15
鄧玉嬌should never be tried on court.
2 回复 普通一丁 2009-7-3 02:28
上軌道的社會不會以民意掛帥,尊重民意,更需要尊重法律。
3 回复 金陵客 2009-7-3 02:35
民意大多数情况下得尊重!
2 回复 borninheaven 2009-7-3 02:44
好文章! 顶!
3 回复 zsyy 2009-7-4 22:18
borninheaven: 好文章! 顶!
謝謝
2 回复 zsyy 2009-7-4 22:19
金陵客: 民意大多数情况下得尊重!
非也
3 回复 zsyy 2009-7-4 22:21
普通一丁: 上軌道的社會不會以民意掛帥,尊重民意,更需要尊重法律。
尊重民意與尊重法律並不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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