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一言郑重重申政治立场(另一篇)

作者:zsyy  于 2009-12-31 13:0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思想雜談|通用分类:政经军事|已有1评论

张三一言郑重重申政治立场(另一篇)

 

 

张三一言

 

 

因为最近有人提到我鼓动武装起义和暴力革命,特郑重重申我的政治立场、观点。

 

第一点,我不提倡暴力革命,也不提倡武装起义。在有暴力与和平两条道路给我选择时,我必定优先选择和平道路;在有革命与改良给我选择时,我必定优先选择改良。

 

第二点,我认定,并且维护在极权暴政下民众有采取一切他们认为应该和可行的演变或反抗暴政方式的权利,包括方式革命和暴力革命的权利。

 

第三点,在发生任何反极权暴政事件时,不管它是暴力的、和平的,革命的、改良的,高智晟类的、刘晓波类的,民间的、体制内的…我都支持;并且我认为在发生这类事件时,支持是第一位应做的事。(不认同对自己同观点的就支持,不同的就排斥打击;坚决反对类似自由中国论坛曾经发生过的对高智晟超越人伦底线的落井下石行为。)

 

第四点,我认为促进中国自由民主是全民的共同事业,应由极右的纯体制内改良到极左的暴力革命各流派、和人士共同参与。

 

2009-12-28

 

 

 

大阳式和手电筒式的批评原则

 

 

张三一言

 

 

其一,我说没有人在刘晓波被共产党迫害时落井下石,是在我没有看到有此等事的情况下说的话。当出现这一情况时我会尊重事实,承认有这种情况,并愿意谴责这些事。

 

承认事实,是一个人的诚信的最低限度的底线。现在一些曾经对高智晟落井下石的人还矢口否认曾发生此超越人伦底线的事。抹杀历史是这些人的特长,期待人们遗忘是这些人心愿。

 

除了承认事实外,作为一个评论者对每一件事的评论原则都必须是大阳式的──同等地照亮任何一个人,而不是抓在自己手里的手电筒式的──照人不照己。所以,反对落井下石就要既反对在高智晟身上发生,也要反对在刘晓波身上发生,要反对在所有民众中的任何一个人身上发生。

 

现在那些曾经对高智晟落井下石的人中的一些人用的就是抓在自己手里的手电筒式的批评原则。比如说,过去有人用激烈手段反抗共产党而遭受到共产党迫害时,一些人发出“鼓吹革命者躱在安全的地方煽动别人去当炮灰”的诬指,那么现在刘晓波被迫害了,是不是那些曾经反革命、反激进、要求温和渐进、鼓吹和解对话的人煽动刘晓波去去与共产党和解对话而当炮灰了?──我很明确,过去反对用炮灰论对待高晟智的支持者,现在也反对用炮灰论任何人,反对以其矛反诸其身。

 

其二,现在对刘晓波的落井下石者是很少数人,可视为个人行为、是个别的现象。而当时,在自由中国论坛发生的对高智晟落井下石的行为,是“集团式”,是“大兵团作战”的,是一派对另一派的行为。两者最低限度在程度上有极大的差别。

 

20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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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1 回复 解滨 2009-12-31 21:37
武装起义和暴力革命有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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