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诉讼案执行的见证人

作者:trunkzhao  于 2012-8-2 08:5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57评论

关键词:法院执行

 

 

老王告他外甥的案子终于判决了。判决后的第二天,根据判决结果,法院决定暂时关掉老王外甥的店。这一切需要有一个见证人,在最后执行结果上签字认证,并负责保管新换门锁的钥匙。我就承担了这个角色。

 

 

法院人员正在清点现金

 

法院人员正在检查老王外甥带走的个人物品。不属于个人物品的,都被他一一拣出。

基本情况是这样的:

老王原来有一家店。他的外甥从国内移民过来半年后,他把店卖给了外甥。因为外甥没什么钱,只付了一小部分款项,剩下的按月支付,并计利息。老王拥有这处房产,所以同时还收取房租。

他外甥两口子干了半年,就拒绝支付欠款和房租。

多次协商不成,老王就起诉了,请求:

第一,  立即驱逐他外甥;

第二,  取得店内所有现存财产;

第三,  在没有偿清债务和所欠房租之前,限制其离境。

最终法院支持头两条,当然在终审之前,都是暂时的。所以法院的人特意用慢速告诉他外甥两口子,这封店都是暂时的,他们最好立即找律师去谈,有五天的时间上诉。

二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不得而知。但是,老王基本上总和我通电话,因此我也就基本上见证了全部过程。两年前我所担心最坏的事情全部都发生了,而闹到上法院这一步,连我都没想到,因为我还对人性怀有一点希望。

我所知道的事情是这样的:

老王的外甥生活在东北一个中等城市。大学毕业后挣不了几个钱,还不到一千。他女朋友强点有限,一千出头。于是他就让他们办理移民,学半年法语,通过省提名,不到一年就过来了。当时我还感叹,想想我当年用了不到两年就算是飞速了,还要考雅思,跟人家没法比。还是这里有人好办事,信息灵通。

小两口来了以后在他店里帮忙,后来有时就听见老王抱怨小孩子太懒,跟外甥不好相处。再后来,就听他说他外甥看上了他的店,想要接过来,但是绝对不能和舅舅合作。老王的妹妹也打电话央求大哥行行好,让给她儿子好了。他也干得累了,这些年挣了不少钱,买了两栋楼,光收租子一年就十来万呢,也够了。他自己想做大买卖,记得那时他拉我给他出主意买motel,其中一个差一丁点就成了。于是就把店给了外甥。

我当初就警告他,不要跟亲戚有生意来往,小心弄不好变成仇人。他跟我说,不会的,那是亲妹妹,亲外甥。妹妹家穷,孩子们在那里又挣不到钱,我不帮他们谁帮?

定好以后,小两口又回国结婚,呆了半年回来,才算正式接手。他们没钱,所以一切都是赊的,按月给付。房租按照那个区域的价格,楼上的住房也交房租,没有特殊的优惠。

再后来,老王说小两口嫌他们原来的经营方式太土,对店里进行了大规模改造。降低了货架,让店里更明亮;改变经营目标,向精品店发展。这期间,老王多次抱怨外甥媳妇难以相处。我再次警告,千万不要干涉,避免结仇。

然后老王回国腐败半年。在这个期间,我就听很多人说,他外甥向每个人抱怨老王把店高价卖给他们,留给他们的都是走不动的死货,总而言之,老王设个套,让外甥钻,坑了外甥。

有一个中国人,跟我谈到老王,轻蔑地说:你怎么还能跟这种人交往呢?

我跟她摆事实:老王原来还有一个店。他靠这个店付清了一栋楼,又靠这个店买了这第二栋楼。所以我知道,第一个店他是挣了不少钱的。后来他说两个太累,需要卖掉旧的。如果这新的不如旧的,他为什么还要保留新的,剔掉旧的?他为什么要住在旧楼,每天从南到北不辞辛苦到新店上班?他买店卖店,外甥并没有来,难道他那时就已心存不良,要坑害外甥。再说了,他要坑,坑别人好了,为什么还大老远把外甥弄来坑?坑人,应该先把钱拿到手,谁见过把几十万的货交给人卖,慢慢给钱的坑人方式?店又不是舅舅死乞白赖地塞给外甥,而是外甥死乞白赖地央告舅舅把店给他。

他外甥接手后,我曾经去过一次。那个外甥媳妇跟我抱怨顾客没有原来那么多,是在他们回国结婚时,老王把顾客都赶跑了,还有其他一些劣迹,还怀疑老王偷了他们的货。总而老王良心大大地坏了。

等老王回来,没等我跟他说,他先跟我说了这些。显然,这两个孩子并不忌讳他知道。我劝他小心为妙,其他不怕,他们这么说,就怕跟妹妹做仇人,当妈的永远向着儿子而不是哥哥。他不在乎。说主要是外甥媳妇太坏,外甥还是好的,妹妹是亲妹妹,明白事理。

又过了一个月,他告诉我,两个孩子不想做了,既不付欠款,也不付房租,让他来接。双方正在谈判。外甥的意思就是现在甩手就走,一刀两段,一清二楚,既往不咎。而他的意思就是要重新清点,算清楚人欠欠人,把欠下的欠款房租交清才行。

我当时一听就急了,劝他赶紧明天就交割才好。虽然你损失最多几万块钱,可你马上就能挣回来,就当把房子免费借给他们几个月好了。这条件不错,赶紧答应了吧。老王未置可否。

我又劝他,那你找他妈说话呀。老王叹了一声:我跟我妹妹一人掏十万炒股票,结果股票赔了,我妹妹说我有钱,要赔先赔你的,所以我的钱没了。

我彻底无语了。真是喝狼奶长大的呀。

 (后记:

原来老王是做双赢的打算的——外甥挣钱,自己收租。对于外甥来说,一个新移民,英语法语都不灵,来了就能挣几万块钱,能有几人做到这点?虽然因为还要偿付货款,到手的自然少了一点。但是只要辛苦三年,就能偿清货款,拥有数十万财产。多好的打算呀。可惜,命不由人,弄得亲人成仇人。

这场官司,除非外甥全胜,才会出现一输一赢的局面,而实际上根据法理、合同,这是不可能的;否则的话,无论如何都是双输的局面。即便老王全胜,也只不过赢了官司输了钱。双方请律师,诉讼,执行,都要钱。店因此关门,可能一两个星期,也可能一两个月,一两年,在此期间产生不了任何效益。幸亏老王是中国人,手里有点积蓄,还能继续供房。要是老外,早就因无法供款而被收房或者卖掉了。

诉讼,是所有解决办法里损失最大的一种。我为此劝过老王,老王说我那方法是中国式的,他要用西方式的解决办法,豁出去几万块钱,就为出一口气。

可不是嘛,对人性没有深刻认识,突然遭遇这样的变故,心中的悔、恨是一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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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7 个评论)

3 回复 天涯看客 2012-8-2 09:12
教训啊!
3 回复 ahsungzee 2012-8-2 09:12
LZ写出了一个真实的好例子,相信对网友将来处理人与人关系时大有帮助!
3 回复 trunkzhao 2012-8-2 09:30
天涯看客: 教训啊!
可不是嘛。他岁数比我大,可有些事的确不如我明白。我把侄女弄过来,却不让她住在我家里,估计哥嫂和我爸都不满意,可以住在一起,我就怕好事变坏事,弄成了仇人。
2 回复 trunkzhao 2012-8-2 09:31
ahsungzee: LZ写出了一个真实的好例子,相信对网友将来处理人与人关系时大有帮助!
活生生的例子。要保持距离才能长久,尤其不能和亲人有利益关系。
3 回复 老地雷 2012-8-2 09:57
trunkzhao: 活生生的例子。要保持距离才能长久,尤其不能和亲人有利益关系。
同感!
3 回复 fanlaifuqu 2012-8-2 10:08
怕怕!
3 回复 浅色 2012-8-2 10:21
好人做不到,深有体会。
3 回复 trunkzhao 2012-8-2 10:22
fanlaifuqu: 怕怕!
你们上海人还行,在人际交往中,那种既不吃亏也不占便宜的观念我非常欣赏。即便是亲人,也按通用的规则交往,一般不会出这问题。
而北方人,尤其是西北和东北,观念非常落后。亲戚交往,如果不让占便宜就意味着吃亏。
记得有一次和同事去上海,去看他姥姥。他说不待见两个舅舅,原因就是:我他妈的给他们带多少钱的礼物,他们就请我吃他妈多少钱的饭!
2 回复 trunkzhao 2012-8-2 10:25
浅色: 好人做不到,深有体会。
可叹。
3 回复 相食 2012-8-2 11:00
trunkzhao: 活生生的例子。要保持距离才能长久,尤其不能和亲人有利益关系。
“不要跟亲戚有生意来往,小心弄不好变成仇人。”


的确如此。

亲朋好友当初本来是因为关系好才合伙做生意,结果到最后反目成仇的例子太多了 就算没人故意要占便宜,单是思维方式和经营理念不同就足以让各方分道扬镳了。。。
4 回复 无为村姑 2012-8-2 11:01
我要是老王,也会跟他一样处理,看来不行啊~
3 回复 随意随缘 2012-8-2 11:03
现在的人啊,能换钱的都换成钱了。
2 回复 Laile 2012-8-2 12:02
只有钱最好。
3 回复 nierdaye 2012-8-2 13:13
trunkzhao: 可不是嘛。他岁数比我大,可有些事的确不如我明白。我把侄女弄过来,却不让她住在我家里,估计哥嫂和我爸都不满意,可以住在一起,我就怕好事变坏事,弄成了仇人 ...
我说实话,你别在意。第一步就错了。侄女有能力/实力出国,她就出来,你帮忙,很容易就被吃定。我敢打赌,你哥嫂,还有你父母可能不满意的情绪已经大发了,而且,你侄女也不会满意。你再怎么帮忙,人家都不会高兴。

我周围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我们朋友活生生的,老好人,气得都哆嗦。别说亲戚,就是所谓的好朋友,类似的情况最后也是闹得不好。
3 回复 nierdaye 2012-8-2 13:15
trunkzhao: 你们上海人还行,在人际交往中,那种既不吃亏也不占便宜的观念我非常欣赏。即便是亲人,也按通用的规则交往,一般不会出这问题。
而北方人,尤其是西北和东北, ...
我也是北方人。

其实,有的时候南方的那种清清楚楚,也是好事情。上海人的做法,确实有道理。

北方人的有些时候的哥们义气、亲戚联系,搅和得多了,反而不好
3 回复 yulinw 2012-8-2 17:00
   外甥没了,妹妹估计也没了,做事没有度和界限最麻烦~·
4 回复 trunkzhao 2012-8-2 18:43
yulinw:    外甥没了,妹妹估计也没了,做事没有度和界限最麻烦~·
正常的北方人都会这么干的。我只不过这些年来看惯了人们为芝麻大小的利益弄得亲人反目,朋友成仇,所以总是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4 回复 trunkzhao 2012-8-2 18:49
nierdaye: 我说实话,你别在意。第一步就错了。侄女有能力/实力出国,她就出来,你帮忙,很容易就被吃定。我敢打赌,你哥嫂,还有你父母可能不满意的情绪已经大发了,而且 ...
都是大实话,我有啥在意的。
我在之前就预料到这些,所以也不在乎。哥嫂对我不满,也终究不过是不满而已,无论如何弄不到反目为仇的地步,所以无所谓了。
说他们吃定我了,那是肯定的。前两月,我哥问我,现在孩子快要上完学了,然后该怎么办?言外之意要让我给她安排工作。我气得够呛。其实在开始办的时候,我已经把要走的过程,和今后可能的风险都一一说明。
不过话说回来,无论出现任何结果,我还是要努力把另外一个侄女办过来,因为在中国生活实在是太困难了。
3 回复 trunkzhao 2012-8-2 18:51
nierdaye: 我也是北方人。

其实,有的时候南方的那种清清楚楚,也是好事情。上海人的做法,确实有道理。

北方人的有些时候的哥们义气、亲戚联系,搅和得多了,反而不好 ...
以前瞧不起南方人小气,觉得北方人仗义。经历得多了,才悟出北方人虚伪好面子的成分多,太累。
3 回复 trunkzhao 2012-8-2 18:51
Laile: 只有钱最好。
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金钱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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