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不懂法的公务员

作者:nika  于 2009-2-3 00:28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身边的故事|通用分类:其它日志|已有9评论

    瑞典是禁酒国家,酒的法律规定的非常严格,比如不得在大街上饮用酒精含量超过3.5%的酒精制品。如果有人违反此法被警察抓住轻者罚款500克朗,重者可做牢。对饭店酒吧的规定就更加严格,饭店必须取得酒类经营许可证,才能销售酒精制品。硬件软件条件规定了一大堆:营业面积、残疾人厕所、残疾人通道等等一个不能少,对出售的菜类也有不少的要求,从酒的法律培训到饭店达标所需的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总之,要得到这个许可证非常不容易,但要失去这个许可证非常容易,比如买酒给未成年人、饭店老板或员工请客人免费喝了一杯,一旦被查到都有失去酒牌的可能。所以,饭店的老板们最怕的就是政府里负责酒牌的公务员,就怕做错了什么,被他们查到,酒牌没了,饭店也就报销了,因为瑞典人民对酒的热爱,决不亚于中国人民对股票的热爱。
   
    蓓丽特女士就是在政府部门负责酒牌管理的公务人员。虽说她只是个没有任何头衔的办事员,她上面还有老板,但阎王门前的小鬼是最不能得罪的。 
   
    瑞典的政府机构工作人员非常精简,蓓丽特一个人要负责三个行政辖区的几百家饭店的酒牌管理工作,可以说工作量不小。但办事能力实在不敢恭维,对酒的法律的理解令人惊讶。在我经营饭店不到4年的时间,她已经打报告吊销了多家饭店的酒牌,但饭店老板通过法律诉讼,大多数又重新拿回了酒牌,为此政府赔了不少的钱。
 
    两年前,蓓丽特在对饭店的烈性酒的抽样检查中,发现一家中餐馆的两瓶烈性酒的酒精浓度和瑞典酒类专卖店以及生产商出售生产的酒的浓度不符,经过第二次抽样化验还是不符标准。蓓丽特怀疑饭店销售走私酒,而饭店的解释为,老板娘在打扫卫生时不小心把两瓶酒打翻了,于是就买了两瓶新酒兑进打翻的酒里,酒开瓶后一时卖不掉,酒精必然会挥发,加入新酒后浓度肯定不同。其实饭店老板娘的做法确实是违反了酒的法律,酒倒翻后,可以报损耗,年底时和当年总的进货量和销售量一起添报表交给蓓丽特,没有必要补充进去。但因为老板娘嫌报损耗麻烦,要填写损耗原因,时间,证人等,所以就发生了这件事。而蓓丽特坚持认为这是走私酒,打报告要求吊销中餐馆的酒牌,管理部门很快做出吊销酒牌的决定,当地的报纸也报道了多次。中国夫妇不得不低价卖掉了经营了十年的饭店,并把管理部门告上了法院。法院裁决政府部门对饭店的处罚过重,严重警告即可,发还酒牌。夫妇俩拿回酒牌后,再次把管理部门告上了法院,要求索赔200万,官司还没结束。他们一家卖掉了别墅搬到其它城市去了。希望法院能支持他们的索赔,饭店毕竟是他们一家四口的生活来源。
 
    去年三月份的一个星期五,税务局、卫生局、警察局、酒类管理局等七部门对我们镇上的饭店联合大检查。一行九人来到我的店里,前后门各站一个便衣警察,防止黑工逃走,其他七人各司其责。
 
    因饭店是注册在我的名下,是私人小公司,酒牌负责人也是我,所以检查人员主要对我进行问话。其他几个部门没有任何问题,当税务局的俩位检查人员要看工作人员登记本时(工作人员登记本是瑞典税务局专门为饭店和理发店制定的,防止这两店使用黑工。要求每天登记店里工作人员的姓名、身份号、工作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以备税务局的检查,如有差错2千至1万的罚款。但有一种情况是不必每天登记,就是无限责任的私人小公司,没有雇用其他人,工作人员就是夫妻俩,孩子未满16岁的也不用登记,我就是这种情况),我拿登记本给税务员看,并解释为什么我没有每天等记。税务员也认为没有任何差错。
  
     这时蓓丽特发话了:“根据酒的法律所有在饭店的工作人员都要有工作合同,你丈夫在你店里帮你,你就要跟他签合同。你必须支付工资和雇主税。”
  “可是,他是我丈夫,我为什么要付工资?税务局的也在这,也没要我付雇主税呀!”
    蓓丽特坚持这是酒的法律规定的,必须签合同。我又问,那我每天要付多少工资给他?
    你是老板,你决定,这是蓓丽特的回答。
    好呀,既然我决定,我每个小时只付1克朗,看能交多少税?我心里想。
  
    他们还要去其他饭店检查,蓓丽特临走时,又重复一遍:合同一定要签!
    我明白她要在其他执法者面前显示她的权利,此时沉默是金。
  
    酒的法律是规定所有的员工都要签工作合同,这也是和税务法一致的,就是为了防止偷税漏税,保护打工者的合法权利。在酒的法律里没有明确规定老板的家人是否要签合同,而税务法却明确规定,我这种小公司,配偶孩子是可以无偿帮忙。
  
    四月份我收到蓓丽特关于检查结果的报告,让我解释为什么我丈夫在我店里帮忙,我却在最近的半年内没交过雇主税?并通报税务局。天呐,我真的不明白有人脑子里真的都是浆糊,看来她需要有人给她上一课:什么是自相矛盾!
 
    税务局的检查报告也很快寄来了,清清楚楚写着我只须缴纳正常的营业税,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它税费。
 
    从那天检查后,蓓丽特没再光顾我的小店,我暗自窃喜,也许她知道她自己很x,不好意思来了。
 
   可是,星期五晚上11点30了,客人也走了差不多了,店里只剩4个客人,一家三口和他们的朋友。我也在做帐,准备打烊回家。
  
    蓓丽特和一男一女两个便衣警察例行检查来了。我们很客气地寒暄了几句,两位警察达人,在店里四处看看,楼上楼下的厕所也都瞧了,发现没有更多的客人,感到非常的高兴。男警察对我说:“这是我们今晚检查看到的管理得最好的饭店,没有任何醉酒现象。你做的非常的好!”我晕啊,我不知道他是在表扬我呢?还是在挖苦我店里没客人?
   
    执法者蓓丽特终于发话了:“你丈夫还在帮你吗?”
   “忙的时候帮帮我,像现在这种生意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那你有没有和他签合同?”
   “签了,签了。去年你检查完的当晚,我就和他签好了,我去拿给你看。”
   
    (我不但和我老公签了合同,我还和我儿子也签了合同。就是为了对付你的检查,呵呵,合同是这样写的:在我需要时老公和儿子帮我工作,以小时计薪,每小时5克朗。每月结算。)
  
    “不用了,我们还要去其他店。记住雇主税一定要交。”
  
    我再晕了,“税务局去年就做出答复了,像我这种情况不用交雇主税,难道你没收到吗?不是你打报告给他们的吗?你让我交雇主税,税务局不让我交,你说我交哪去啊?”
    难道交给你啊?这句话在嘴边又让我咽下去了。
 
    “是吗?我没有收到啊?”
     “我拿给你看!”
    “不用了,你拷贝一张寄给我吧。我们要走了。”
     
     奇怪,为什么她不愿意我拿给她看,难道她也有面子一说?
 
     瑞典有世界上最廉洁的政府,为什么却会有这种不懂法的执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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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9 个评论)

0 回复 水影儿 2009-2-3 05:29
谢谢妹妹的介绍!
0 回复 nika 2009-2-3 05:43
水影儿: 谢谢妹妹的介绍!
谢谢影儿!为什么叫我妹妹?说不定我是姐姐呢^_^
1 回复 rtc4rtc 2009-2-3 06:23
这是我看过的知道的最严的了。看来在这些国家开酒吧之类的就是受罪呀。佩服你能做这行。严重钦佩那种。
1 回复 nika 2009-2-3 06:41
rtc4rtc: 这是我看过的知道的最严的了。看来在这些国家开酒吧之类的就是受罪呀。佩服你能做这行。严重钦佩那种。
谢谢!其实也就是万事开头难,上手了也没什么。
2 回复 rtc4rtc 2009-2-3 07:18
nika: 谢谢!其实也就是万事开头难,上手了也没什么。
能理解这句话背后的艰辛。
1 回复 四合院的闲人 2009-2-26 07:17
谢谢分享
2 回复 ww_719 2009-2-26 07:25
傻X,哈哈哈哈哈哈哈...
2 回复 一鸥 2009-3-4 19:13
nika君,您和村里的遥祝都是能干机智的好榜样,除了钦佩,祝你们牛年牛成!
2 回复 nika 2009-3-4 20:12
一鸥: nika君,您和村里的遥祝都是能干机智的好榜样,除了钦佩,祝你们牛年牛成!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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