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招真够绝 (ZT)

作者:shen fuen  于 2011-10-29 12:2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新话题|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6评论

这招真够绝 (ZT)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当遇到被他人欠债的情况,首先应与欠债人协商,协商不下的就通过司法渠道解决,而不是做出有可能触犯法律的举动,广东东莞大朗爱普康医院仅仅因为拖欠医疗费用,竟拿刚出生不久的婴儿,与他们的家属玩起“躲猫猫”的游戏。这招也真够损,够狠,够绝!

据现代快报20111028日报道,前日上午10时许,匡XX带着妻子来到大朗爱普康医院,希望记者能帮他们找回在医院内“失踪”的婴儿。匡XX的妻子许XX 913日晚上8时多在爱普康医院剖腹产下一男婴,因为是早产儿,男婴刚出生就转入了重症监护室。到101日,匡XX就花去剖腹产费兼儿子治疗费共3.6万元。“小孩花了两万多元,身上所有的积蓄都花完了。”匡XX说,鉴于儿子病情反复,院方同意其暂欠医药费。109日,医院正式说男婴已经痊愈,缴清1.3万元医疗费后便可出院。

一惊一乍的,后面的故事情节相当曲折动人。在工厂上班的匡XX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筹集到这笔“巨款”。经和医院协商,他同意先将儿子“押”在医院,等筹到了钱再接回去。半个月来,匡XX一家每天轮流到医院探视孩子,而看护费也一直“挂”在医药费内。1025日,许XX来到医院想看望自己的孩子,结果发现孩子不见了。她到处问人,都说不知道去哪里了,后来找到医院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却说孩子已经送去福利院了。把匡XX夫妇俩吓得半死。

后来在警察和记者的要求下,医院才肯让大家见一下被“藏”起来的男婴。原来,医院将男婴藏在了另外一个病房。院方出此下策,也许是出于无奈,但婴儿毕竟不是货物,司以随意作为质押,医院的做法,显然是过头了,假如院方真的把婴儿转移出医院,医院方就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患者病情反复,因故拖欠医疗费用,偶尔有之,也很正常。医院动不动就以藏匿婴儿作为找债捷径,此先例一开,必有效仿者,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有关部门应当严肃处理,断不可轻易饶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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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6 个评论)

3 回复 老太爷 2011-10-29 12:48
太过分了。。。
3 回复 yulinw 2011-10-29 13:26
   狠招都用到这了~·
3 回复 越湖 2011-10-29 16:59
老太爷: 太过分了。。。
过分吗?
现在似乎什么都可能的。没有什么会使得俺觉得惊奇了。
2 回复 老太爷 2011-10-29 17:16
越湖: 过分吗?
现在似乎什么都可能的。没有什么会使得俺觉得惊奇了。
人啊人。。。。。。
2 回复 嘻哈:) 2011-10-29 21:01
不是有社保吗?对这种情况国家一点都不管吗?
1 回复 smith_h2 2011-10-3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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