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人士招妓 澳政府部分买单 称病人有权使用性援助

作者:allenjsau  于 2011-8-6 08:4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两性话题|已有1评论

  澳大利亚新州政府为陪同残障人士招妓买单,并将此作为他们治疗内容的一部分。去年至少有6人获得政府的许可去妓院,其中1人更是每个月都要招妓。

  据《每日电讯报》报道,余下的5人则是一年有2到4次机会获准出院前往妓院。据称,虽然病人招妓的费用自理,不过医护员工陪同他们往来于妓院之间所产生的费用,则是由纳税人买单。

  新州高龄、残障及家庭护理事务厅,根据“性关系及人类关系”政策,批准残障人士前往妓院。这一政策也得到了联合国《残障人士权利公约》的支持,其中指出病人“有权使用性工作者或性援助。”

  据报道,去年底的时候,Morisset医院Kanangra中心的1名病人被指在纽卡素(Newcastle)地区的一家妓院中,攻击1名妓女,不过此事后来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得以解决。在政府的相关政策中,甚至写明“雇佣性工作者(的目的)是密切配合病人的性需要。为了满足病人的性需要,性工作者被视为是多种选择之一。”

  新州政府没有透露有关残障人士招妓的更多细节,理由是为了保密,以及避免病人得不到性服务。不过高龄、残障及家庭护理事务厅表示,如果停止病人招妓的话,可能会影响到病人的健康和行为。

  新州护士协会前日表示,该协会不反对陪同残障病人前往妓院。该协会秘书长Brett Holmes称,“残障人士也是人,有着和其他人一样的需求。(招妓)是一种对该病人本身,以及其他病人都有利的治疗决定。”

2011-08-05澳洲新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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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4 回复 韩冰 2011-8-6 09:31
这是澳大利亚政府推行民主的措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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