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1日
根据悉尼先锋晨报报导,在联邦政府一项新法下,外国航空公司将要为航班延误向每名乘客支付至多$8000,为丢失行李支付$1800,为飞机失事造成的受伤或死亡支付$180000的赔偿.
这项由联邦交通部长阿巴尼斯(Anthony Albanese)向议会提出的法改,将令澳洲向蒙特利尔公约下86个签署国看齐.
阿巴尼斯表示,新的计划将令澳洲人寻求公正和及时的保护更加容易.
在旧体制下,丢失行李的乘客必须证明是由于航空公司错误所致.若澳洲批准了此公约,这名乘客将获得至多$1800的赔偿,而无须被问任何问题.
交通部长的一名发言人称:"这扭转了彼此的责任.如果你丢失的包超过赔偿额度,航空公司则需要证明这不是他们的错误所致."
除此之外,新的体系还会每五年对赔偿数额进行重审,并将通涨因素纳入考虑.该体系允许对死亡或受伤支付至多180000的赔偿,对延误支付$8000,对丢失行李支付每公斤$31.更大的索赔也可诉之以法.
澳洲最大的航空公司,澳航(Qantas)已经证实了这些改变.该公司一名发言人称:"澳航对政府宣布向我们的多数行业伙伴看齐表示欢迎."
澳洲目前是经济技术和发展组织(OECD)内唯一没有签署这一公约的国家,美国,中国,日本和纽西兰都于2003年加入该公约体系,多数欧盟国家于2004年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