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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举报 [ 11楼 游客 (68.145.x.x) ] 发表于 2019-7-23 11:51
不是法律的问题,关键是人
2 回复 举报 [ 10楼 SAGFS ] 发表于 2019-7-23 06:47
===中国意外之事那就更多啦, 还不被允许公开化报道呢...记得九十年代发生在中国苏州一事记忆犹新呢, 地处苏州红旗桥附近的红旗一村大白天101室居民大门被破,还好全家不在家. 后来报警后,摩托刑警到场勘察,咨询了几个包括待拆迁的嫌犯...记得当时嫌犯对刑警说" (你们)还是回去吧..."意即没有用的... 果然没有用的, 该101事搬到附近彩虹一村第二次遇到袭击. 汇报到苏州市委市府,石沉大海...固然没有用的...该嫌犯后来反而得到多套新房作为补偿后才搬迁离到达了目的... ...此事前后在苏州当地区域曾引起震动, 刑警到场,居民曾倾巢而出观场 ... ...
2 回复 举报 [ 9楼 游客 (73.6.x.x) ] 发表于 2019-7-23 06:36
陪审团制度是美国法律的基石,任何人动摇不了,不要拿花生豆大小的小孩子JB去操黑人大妈的B,你有那么大的能力吗?
2 回复 举报 [ 8楼 游客 (205.189.x.x) ] 发表于 2019-7-23 05:49
既然不是死刑,只要活着都有机会出来,十几年也就。他要是杀的白女,早就死刑了。监狱看守都出来作证,监狱里有电视,平板电脑,书籍,狱友,他每天学习上网,生活很写意。早日退休啦。说不定哪天搞点什么学术研究文章发表发表,就出狱了。网上传的那个监狱小房子只有马桶什么的,那只是一般监狱的临时看管监,不是服刑的囚犯住的。
6 回复 举报 [ 7楼 游客 (24.244.x.x) ] 发表于 2019-7-23 04:45
很多中国人不理解,一生一世关在监狱比枪毙速死要痛苦万倍,特别是崇尚自由的洋人,真是生不如死,“不自由毋宁死”。中国人如果理解了自由,中共就不能维持下去了,中国人也不需要来美国混了。
1 回复 举报 [ 6楼 游客 (50.38.x.x) ] 发表于 2019-7-23 04:27
我认为章家应向张扣扣学习把正义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3 回复 举报 [ 5楼 游客 (100.33.x.x) ] 发表于 2019-7-23 04:21
首先说明一下,为章莹颖遇害惋惜,悼念,对他们的家人非常难过表示同情和理解。但就本案,该名王律师的言论不敢苟同,他把责任推到陪审团制度,不太正确。整个审判是个完整的司法过程,应该尊重法院法官的判决。华人有个传统,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其实现代刑法,强调的不再是复仇,而是预防类似犯罪和威慑他人不敢犯类似罪行。所以刑事案件原告方不是遇害者家属,而是公诉案件,政府的检察官作为原告。即便判处凶手死刑,受害人也不能起死回生,于事无补。判处终生监禁,不得保释,既彰显了人性,又能完全防止罪犯再次犯罪,也能警示他人不得犯罪。事实上终生监禁,不得保释,不得保外就医,是个生不如死的判决。仔细想想,包括吃喝,每天23小时以上都在一个不到3平方米的空间生活,老死牢狱,这样的活着,好受吗!
3 回复 举报 [ 4楼 游客 (73.181.x.x) ] 发表于 2019-7-23 03:56
请中国留学生们不要傻乎乎地上陌生人的车,在异乡他国上了陌生人的车,难免会有生命的危险,全然是个未知数。就算是在自己的国土自己的家门口,也不能随意上陌生人的车,这一点父母学校社会三方都有责任教育孩子们。事故出了浪费多少纳税人的钱财。要养罪犯终身。
3 回复 举报 [ 3楼 游客 (71.225.x.x) ] 发表于 2019-7-23 03:54
2楼: 如果你觉得一辈子呆着监狱里可以接受的话你尽管去杀人
1 回复 举报 [ 2楼 游客 (70.92.x.x) ] 发表于 2019-7-23 03:40
我想在美国杀人,反正没有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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